第三节 预决算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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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37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预决算管理
分类号: F810.742
页数: 2
页码: 911-912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地方预算的编制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国家预算收支科目”及各个时期的预算管理体制,即中央与地方和地方各级收支划分范围规定编制。自1958年后,中央对省在收支范围上多次变更,省对民族自治地方除给予优惠照顾外,无大的变动。在收入方面,甘南州的全部收入列入地方财政收入,分为州、县两级财政,乡、镇财政纳入县级总预算内。州县的主要收入是属地方管理的企业收入、农牧业税收入、其它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
关键词: 财政管理 预决算管理

内容

一、预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地方预算的编制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国家预算收支科目”及各个时期的预算管理体制,即中央与地方和地方各级收支划分范围规定编制。
  自1958年后,中央对省在收支范围上多次变更,省对民族自治地方除给予优惠照顾外,无大的变动。在收入方面,甘南州的全部收入列入地方财政收入,分为州、县两级财政,乡、镇财政纳入县级总预算内。州县的主要收入是属地方管理的企业收入、农牧业税收入、其它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并设置一定数量的周转金。在支出方面,主要有经济建设费、社会文教科学卫生费、行政管理费、其它部门事业费和其它支出等。其支出款项,主要是根据上级下达控制指标,按类款安排人员机构经费和正常业务活动费,在款内部即项与项之间可以调剂。基本建设、增拨企业流动资金、自然灾害救济和各项专项经费,由省各主管厅局专项下达,纳入地方预算监督执行。
  年初预算确定后,下达给各主管局和基层会计单位,并由主管局和基层会计单位报送季度用款计划,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按月拨款。
  二、决算
  甘南州的财政决算,是按照省财政规定的决算办法编报决算。在收入结算方面,1963年,甘肃省财政厅规定:1962年3月以前的积压物资和收回基建单位归还应上缴财政款项,行政事业单位1962年处理清仓物资的变价收入、清理“小钱柜”收入等,仍应专户储存,不作当年财政收入。1974年,对各地、州、市财政超收部分和留归各地的固定比例留成以及超收分成,列入收入决算。各地财政结余除按规定结转继续使用外,其余归地方安排使用。1982〜1985年,省财政厅规定:各地的专项拨款和预算执行中发生的上、下划转、追加追减事项,年终单独决算。对“粮油超购加价款”、“调解肉价补贴款”均由收入退库,从1985年起,改列为预算支出,不得冲退国家收入。
  年终收支数的编报,按照财政部门执行“收付实现制”的规定:收入按12月31日缴入基层金库和银行基层营业所数,列入当年预算收入。支出中各“款”、“项”和基本建设“目”的数额,以基层单位银行支出数列入决算。其他各“目”数字,以基层实际支出数列入决算。流动资金、科技三项费用和差额单位补助费,按主管部门拨款数列报。1980年,实行“分灶吃饭”财政体制后,行政、事业单位的年终预算包干结余,采取预算结转办法,留归单位按规定使用范围,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此规定执行至1990年。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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