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行政管理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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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37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行政管理费支出
分类号: F812.45
页数: 4
页码: 902-905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夏河、卓尼、临潭、舟曲分别由临夏、岷县、武都等专署管辖,行政支出列入各自辖属地区财政支出内。1953年甘南藏族自治区成立后,州、县财政机构建立,始列此项经费。行政管理费类主要包括:行政支出、公安司法支出、民主党派及人民团体补助支出、政治业务费、其它行政经费、干部训练费、行政业务费等。科目的增设合并频繁,但总的支出分为个人和公用两大部分。
关键词: 财政支出 行政管理费支出

内容

清乾隆年间(1735〜1795年),洮州抚番厅设置官员卒役有:同知1名,门事2名,军役6名,快手2名,马卒夫3名,后又增编民壮30名,禁卒4名,轿夫4名和照磨、皂隶、门子、门斗、教授、马夫等共设61人,年支俸银479两,遇闰年加银13.1两。
  西固州官员卒役设置名目与洮州抚番厅基本相同,共设置34人,年支俸银250两,遇闰年加银9.5两。另有乘马4匹,年实支草料银43.2两。
  民国时期,1936年临潭、西固、夏河3县的行政支出分别为8295元、9659元和7347元。至1939年,临潭县行政支出24208元,保安(警察局队)支出9438元;夏河县行政支出12142元,保安支出1122元;卓尼设治局1942年支出行政经费113706元,保安经费20628元;西固县至1945年始有分项记载行政支出752263元,保安支出124294元。
  1943年,国民党夏河县政府编制41人,警察队编制53人,年支法币158756元和58322元。临潭县政府编制55人,警察队编制56人,年支法币25424元和50698元。卓尼设治局编制35人,警察队编制31人,年支法币67430元和32688元。根据临潭县和卓尼设治局1946年地方岁入岁出总预算书,编制有所扩大。据临潭、卓尼员工生活补助费统计,临潭县232人,卓尼164人。其中:临潭县乡、镇公所编制54人,卓尼县乡、镇公所编制60人。当时通货膨涨,国民政府的法币严重贬值,临潭县的行政支出上升到436万元,卓尼县上升到362.7万元,夏河县上升到178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夏河、卓尼、临潭、舟曲分别由临夏、岷县、武都等专署管辖,行政支出列入各自辖属地区财政支出内。1953年甘南藏族自治区成立后,州、县财政机构建立,始列此项经费。
  行政管理费类主要包括:行政支出、公安司法支出、民主党派及人民团体补助支出、政治业务费、其它行政经费、干部训练费、行政业务费等。科目的增设合并频繁,但总的支出分为个人和公用两大部分。
  —、行政支出
  行政支出: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费,人民代表视察费,选举省、州、县各级政府机关经费,由国家预算开支的乡(镇)行政干部经费,居民委员会补助费,人武部经费,党派团体补助支岀,州、县政协机关经费,各级妇联、青年团机关经费,经批准由财政拨款的各人民团体的机关经费以及统战业务、民族、华侨、宗教事务、政治宣传等部门业务费,干部训练费和由行政单位供给的离、退休人员经费。自治州成立后,是年行政支出238.6万元,1956〜1974年,行政支出稳定在400一500多万元之间,基本符合中央压缩支出的要求。
  从1979年后,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执行,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提高职工工资及福利待遇,各种办公设施的更新换代,办公用具和交通工具的现代化,行政经费支出1980年上升到1087.4万元,比1953年增长3.6倍。1990年支出达到3745.9万元,是建州以来支出最多的一年,比1980年增长244.8%,1953年建州至1990年38年总计支出36885.4万元,年均支出970.67万元,年递增7.52%。(一)个人部分
  个人部分的支出,是行政经费的主要组成部分,由职工工资、补助工资、粮价补贴、奖金、福利费、离退休人员费等项构成。1954〜1962年,个人部分占行政支出的70.21%,1971一1980年占54.24%,1985年占61.99%,1990年占65.73%。
  (二)公用部分
  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及其它费用。1953〜1990年支出13229.8万元,年均348.2万元。
  公务费
  1954年支出43.7万元;1957年为48.9万元,人均年支岀156元,1962年支出110.5万元,人年均为378元。随着国家机关、党派团体机构职能的扩大、办公条件与办公设施的改变、各项开支标准的提高,公务费随之上升。1980年支出203.1万元,人年均417元;1985年支出331.7万元,人年均554元;1990年支出达752.2万元,人年均936元。
  设备购置费
  甘南州对设备购置费的管理,在年初安排预算时,由单位上报购置计划,财政根据工作需要情况和当年财力状况统筹安排核定项目,专款专用。对新建立的单位和临时设备购置,专题上报审批。1954年支出22万元,1975年支出34.8万元。1985年支出157.9万元,1990年支出达到173.3万元,最高的1988年支出217.1万元。至1990年累计支出为1802.4万元。
  修缮费
  从1956年始列2.3万元,至1970年列支的只有4年,计支出165.1万元。从1971年起,每年均有列支,至1990年支出1644.6万元。累计支出为1802.4万元。
  业务费甘南州从1954年列支,当年支出9.2万元,至1965年支出158.9万元,1990年支出152.6万元。至1990年累计支出1183.1万元。
  二、公安安全支出
  1951一1958年,在行政管理费类单独设款项反映。1959一1980年包括在行玫支出内。1981年至1987年,在行政管理费内设公安支出。从1988年,增列公检法支出类。自治州至1990年决算单独反映的公安支出为1611.9万元。三、司法检察支出
  自治州成立后的1956年至1982年,司法检察支出均在行政费类列支。1983年,设司法检察支出反映,至1987年5年累计支出575.2万元。1988年至1990年,列公检法支出类,3年累计支出613.5万元。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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