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财政支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366
颗粒名称: 第二章 财政支出
分类号: F812.45
页数: 18
页码: 891-908
摘要: 甘南州建州38年(1953〜1990年)的预算内基本建设总投资为14150.6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9.4%。1976年至1980年,自治州预算内基本建设拨款达到4107.9万元。而实际完成投资7665.74万元,比地方财政预算的投资增加3557.84万元,其资金来源有省属企事业单位投资,有上级主管部门拨补的投资,有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1986一1990年,自治州的基本建设总规模达到11353万元,是建州以来的最高水平,年均投资2270.6万元
关键词: 甘南藏族自治州 财政支出 地方财政

内容

第一节经济建设支出
  一、基本建设投资
  甘南州建州38年(1953〜1990年)的预算内基本建设总投资为14150.6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9.4%。
  1953年,国家开始有计划的经济建设。1955年开始在合作筹建自治州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职工住房。并抢修道路、涵洞、桥梁,开始筹建甘南乳品厂及配套工程水电站。“一五”时期,纳入地方预算的基本建设投资466.7万元,占同期财政支出的17.88%,其中用于交通道路建设40.5万元,农、林、水事业单位建设46.7万元,城市建设9.6万元,文教卫生建设93.5万元.行政建设266.6万元。
  1958〜1962年,自治州的基本建设投资猛增为5573.5万元,主要投资冶金、化工、机械、煤炭、电力、轻工、建材、交通、邮电、商业、城市公用及农、林、牧、水利等建设。由于基本建设投资过大,远远超过地方财力、物力的承受能力,加上3年的自然灾害,造成农业产量锐减,农副产品供应紧张,城乡人民生活困难。自治州根据上级部署,缩短基本建设战线,停办和缓建了一批生产项目,压缩财政支出,1962年用于基本建设的投资只有2.5万元。
  1963〜1965年自治州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基本建设仅支出421.1万元,占同期财政支出的10.38%。投资方向也由工业转向农业和为农业服务的项目。另外,国家为了解决民族地区的特殊需要,开始增拨少数民族地区特别补助费。自治州用这项资金中的76.4万元修建基层机关办公住房。经过3年的调整,失调的国民经济比例和产业结构趋向合理.城乡人民生活得到改善。
  1966〜1975年,尽管处于“文化大革命”时期,自治州基本建设投资仍不断增加。1966〜1970年5年支出1806.4万元,占同期财政支出的24.31%。其投资的主要项目:电力工业513.1万元,冶金工业247万元,农牧水利企业219.2万元,林业投资152万元,交通运输158.8万元,文教121.6万元,卫生121.7万元,广播44.3万元,城镇人口下乡补助19.9万元,其它208.8万元。1971一1975年是基建规模较大的时期.自治州基本建设投资3271.2万元,是同期财政支出的26.18%,占经济建设支出的53.03%,平均每年支出654.2万元。主要用于小水电水利建设和发展教育、地方道路等。
  1976年至1980年,自治州预算内基本建设拨款达到4107.9万元。而实际完成投资7665.74万元,比地方财政预算的投资增加3557.84万元,其资金来源有省属企事业单位投资,有上级主管部门拨补的投资,有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预算内拨款占同期财政支出的20.25%,占经济建设支出的42.95%,年均投资821.58万元。安排项目是:水利、电力1632.8万元;轻工、冶金、化工235.7万元;建工、城建和施工企业199.6万元,农牧企业及农林牧建设698.8万元;交通、煤炭、商业146.8万元;文教、卫生725.4万元;行政和其它部门投资471.7万元。期间新建腊子口、下巴沟、郎木寺、冶海、桑科等10余座小水电站,以及这些电站的输电线路、变电站等配套工程,共投资1228.3万元。
  1980年以后,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自治州的各项建设也全面发展,基本建设的规模不断扩大,至1985年总投资8483万元,其中:国家拨款3032.91万元(按统计口径),企事业单位和部门自筹贷款4777万元。按投资用途划分,用于生产性投资3958万元,占总投资的46.66%;用于非生产性投资4525万元,占53.34%。在非生产方面主要用于改善城市面貌和办公住宅条件。
  1986一1990年,自治州的基本建设总规模达到11353万元,是建州以来的最高水平,年均投资2270.6万元。投资渠道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中,国家预算拨款3163万元,占27.86%;拨改贷和专项397万元,占3.5%;州、县自筹3461万元,占30.49%;银行贷款988万元,占8.7%;其它投资3307万元,占29.13%;利用外资37万元,占0.32%。在总投资中用于生产性7012万元,占61.76%,比上期增长15个百分点;非生产性投资4341万元,占38.24%。自治州在重视城市建设、办公住房、职工住宅的同时,更注重生产性投资。在总投资中,用于工业4624万元,占40.73%;农林水1351万元,占11.9%;交通204万元,占1.8%;商业398万元,占3.51%;城镇建设1053万元,占9.28%;文教卫生2502万元,占22.03%;其它基本建设投资1221万元,占10.75%。
  二、企业挖潜改造和补助资金
  1978年国家始设企业挖潜改造资金。1978〜1980年共投资174.7万元。主要用于新城水泥厂技术改造,武坪煤矿的井巷拓延,阿姨山铜矿、岗义矿点的勘探,州大修厂扩建汽车马槽生产线,州农机厂购置生产水箱、汽车风扇、机油散热器等的补充设备,州印刷厂扩建印刷车间、包装箱车间等。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促进企业更快发展,调整产业产品结构,以企业自筹和贷款为主,国家财政补助为辅,对部分项目实行有偿使用或贴息办法,促使企业增加产品花色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增强适应市场经济竞争的能力。1980〜1990年,共安排企业挖潜改造资金1357.8万元,扶持了一批重点企业及产品开发。
  1971年始设县办“五小”企业补助,即对小水电、小煤矿、小化肥厂、小水泥厂、小冶炼厂的企业补助。1971年至1980年投资835.1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乡办小水电。1981〜1990年省下达指标406万元,与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合并使用,使用的范围也有所扩大,不仅对县办的小厂矿补助,同时对州属企业乳品厂、水箱厂、印刷厂等单位,在开发新产品、增加产品类别等方面也给予必要补助。
  三、简易建筑费
  简易建筑费是从1978年始设,且时有时断。主要是对商业、供销、农机公司的简易仓库、仓棚等拨款。1978〜1980年拨款29.75万元。1980年实行新的财政管理体制后,留给地方的包干基数仅农机公司系统,后上划省管理,其它由省专项下达和地方财政拨补。1982年和1985年列入地方决算6.2万元,1986〜1990年为60.8万元。
  四、科技三项费用
  科技三项费用为技术组织措施费、新产品试制费、零星基本建设支出。1957年增设安全技术措施费。1968年称更新改造或四项费用。1969〜1972年,改称为新产品试制费。
  1973年,科技三项费用调整为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和重要科研补助费。自治州自1962年始列,1967年后中断。自1971年又转入正常。至1990年共拨款455.7万元。在管理上属自治州科委课题项目,由科委与承担课题研究单位签订合同,由财政拨款。省科委课题,由州科委确定承担课题单位后,与省科委签订合同,由省科委拨款并负责课题验收。
  五、流动资金
  自治州自1956年始列流动资金,到1958年共列33.4万元。1959年至1961年上半年,实行全部流动资金由银行供应的“全额信贷”办法。1961年下半年起,恢复“两口供应,分别管理”,至1966年才步入正常。1956-1990年共增拨流动资金1085.8万元。
  从1983年起,实行企业流动资金改由银行统一管理的办法,国拨资金部分仍留企业周转使用。国拨流动资金是由上级专项下达和地方财政自筹组成。自治州根据上述管理规定,将86户企业1268.4万元的国拨流动资金,全部移交给银行管理,实行“全额信贷,一口供应”的办法。1985年11月,州财政局、州中心支行,根据上级规定,对17户企业1980年底以前其它产品物资核销损失42.09万元,相应冲减国拨流动资金。冲减后移交给银行的国拨流动资金为
  1226.31万元。六、支援农村生产建设支出
  1959年始列支援人民公社投资,列入农林水气事业费类内,至1982年全州共投资2122.7万元。这项资金主要用于公社为农业服务的社办企业设备购置,农业机械购置和发展多种经营,以及牧畜、耕畜购置,农牧业的良种推广、草原围栏、灭鼠等。1971年增列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补助费,仍列入农林水大类内,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补助、抗旱以及小水电补助。1971一1980年共拨款1591万元,连同支援人民公社投资总共列入支援农村生产支出经费3415万元。
  1980年以后,全面推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国家对农业的投资亦有很大增长,1983年增列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大类,包括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补助费,支援农村合作生产组织资金,农村农技推广和植保补助费等8个款级项目。到1990年,支援农村生产投资5427.4万元。其补助的主要项目有:小水电、喷灌、人畜饮水、乡镇企业、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草原灭鼠、牲畜防疫、植树造林和林木病虫防治等。
  七、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
  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是中央从1980年开始设立的,国家每年在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专为支持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一些边远贫困地区的生产性资金。甘南州舟曲、临潭、卓尼先后被国务院和甘肃省列为贫困县。1980〜1990年11年共投资8614.2万元,年均783.1万元,占同期财政支出的12.8%。这批资金1980〜1987年列入其它支出类,从1988年起单独设大类,根据1990年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使用情况决算,1980一1990年,这项资金使用的银行支出数为8375万元。其中用于农林牧副渔业生产3677.1万元,交通建设944.2万元,农村电力建设1500.7万元,文教卫生事业566.2万元,支援乡镇企业378.3万元,其它项目1308.5万元。在总支出中属于有偿使用的1465万元,占17.49%,已收回327.8万元,回收率为22.38%;无偿使用6910万元,占82.51%。
  八、农林水气等事业费
  农林水气事业费,包括农口所有事业单位的人员机构和开展业务活动的经费,以及差额单位的差额补助费。甘南州从1954年开始列这项经费,是年只有农业和林业部门支出4万元。1957年农业分设为农业和牧业支出,增加水利支出。1959年增设农垦、牧场、气象和支援人民公社投资。1964年从经济建设费类划出,单独设置支援农业支出。1968年增设小型农田水利经费、防洪和岁修养护费。1971年正式设置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护费。1978年以后增加农场事业费、社队企业事业费、农委事业费等。1983年起,财政预算科目设置“农、林、水利、气象事业费”。1954年至1990年,共支农、林、水、气象等项事业费11595.7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71%,占经济建设支出的20.39%。
  农口经费,其内部预算科目中变化较大,有些科目时续时断,难以全面反映。根据决算反映数字统计,支出科目比较稳定的有:农业支出,1954〜1990年支出3305.4万元;牧业支出1955年始列,有时单独反映,有时并入农业支出,自1979年才专列,至1990年支出3903.3万元;林业支出自1954年始列,除1962年、1968年缺载外,至1990年共支出1264万元;水利支出从1957年始,至1990年支出3022.9万元,年均支出94.47万元;农林事业费,1979年前为拖拉机站、农机站经费,自1979年起为农林事业费,1963年支出拖拉机站经费1.6万元,1971〜1990年支岀649.8万元,年均支出30.94万元;水产事业费1960〜1961年支岀49万元,1979一1990年支出229.8万元,年均支出14.36万元。
  另外,还有气象和农业资源调查费、区划费、乡镇企业事业费支出分别为206.7万元、149万元和41万元。
  九、工交商业部门事业费
  甘南州的工、交、商等部门事业费从1956年始列。1956一1990年共支出871.6万元。主要款项是计量所、劳动、物价和其它部门事业费。其中1958年〜1961年支出334.8万元,占总支出的38.41%,这一时期是大炼钢铁、大办工业时期,主要是补助冶金、地质、化工、农机等企业单位因盲目上马,且规模过大,造成的亏损无从弥补,而由财政负担的支出。
  十、城镇青年就业费
  城镇青年就业经费,是由城镇人口下乡安置费和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经费最后演变而成。甘南州自1965年至1972年支出城镇人口下乡安置费130.8万元。根据州财政局、劳动局1981年1月统计,1973年至1979年共安置上山下乡知识青年4087人,分布在7个县、55个人民公社、141个大队、181个生产小队、193个知青点,4个集体场队,2个国营农场。给知青建房1585间,建筑面积达21342平方米。这7年,甘肃省给甘南安置经费201.6万元(财政决算银行支出数为180.3万元),年均28.8万元,人均493.27元。根据上级规定,于1980年全州农村插队知识青年全部招工安置。从1980年到1990年财政支出城镇青年就业经费185.5万元,年均16.86万元。并规定将各县经费结余及房屋变价款69.4万元,一并用于安置待业青年经费。
  十一、城镇建设维护费
  城市维护费包括:城市道路、桥涵、供水、排水、公共污水处理、防洪堤坝、交通管理、消防、路灯、园林绿化、公共厕所、清扫垃圾等公共环境设施的维护费,以及环境卫生的补助费。自治州1968年、1969年两年支出4.2万元。从1971年起,城市维护费逐年增长,是年支出25.8万元,1988至1990年共支出1833.6万元,年均91.68万元。1988年最高达226.6万元。
  第二节文教卫科事业费支出
  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包括文化、教育、卫生、科学、体育、广播电视、计划生育等事业费。明清时期,官方支持办教育,但经费数额无资料可考。自民国始,1936年夏河、临潭、西固均有地方财政支出,但无明细可查。有具体支出数字的是夏河县1939一1945年7年教育文化支出43万元,临潭县1939〜1946年8年教育、文化、卫生支出122.3万元,占同期财政支出的3.56%。卓尼县1942〜1946年4月(缺1944年数字)教育文化支出31.4万元,占同期财政支出的1.6%。
  民国时期,甘南医疗卫生状况极差,医疗机构只有个体经营中医、中草药和少数西医,民国政府官办的医疗机构寥寥无几,用于卫生方面的经费很少。1943年临潭县岁入岁出预算书记载,是年卫生防疫费0.4万元。1944年秋,国民党拉卜楞特别党部附设卫生所,名义上是免费,实际上很少开展业务。
  共和国成立后,各级政府在大力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大力发展文化教育事业,使自治州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很快,事业费迅速增加。1953年建州当年支出41.5万元,1990年支出达到3995.8万元,是1953年的96.28倍。—、文化事业费
  包括艺术表演团体、艺术表演场所、图书馆、群众文化、干部训练、其它文化事业费等支出。1955年2月成立州文艺工作宣传队(后扩大为歌舞团)之后,又成立州秦剧团(1987年撤销)、藏剧团,各县相继组建文艺工作宣传队(临潭县为秦剧团,1989年撤销)。从建设资金上,也给予很大支持,先后修建州展览馆(群艺馆)、图书馆,止1990年州、县均有影剧院(电影院)、文化馆或图书馆。1953年建州初,文化支出只有0.3万元,1990年支出达到193万元,38年累计支出2700.5万元,年均支出71.1万元,年均增长18.55%。
  二、教育事业费
  教育事业费,包括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职工教育、中小学、幼儿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普通业余教育、教师进修及干部培训、民办教师补助、广播电视教育及其他教育事业费等支出。1953年自治州建立后,当年教育支出25万元,其中少数民族教育补助4.7万元。1955年甘南州行政区划正式形成,是年支出教育经费42.5万元。1958年掀起“人民公社化”运动高潮,教育事业也伴随着“大跃进”的形势,民办小学普及到生产队。财政支出的教育经费,1965年增加143.1万元。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教育事业受到极大干扰破坏,“三五”时期的教育支出稳定在150万元左右。1971年后,随着形势的好转,自治州的教育事业得以恢复,是年教育经费增加到195.3万元。1975年增加到379.1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教育战线进行了全面的拨乱反正。自治州从甘南实际出发,调整了教育内部结构,重视和发展民族教育,加强民族师资队伍建设,从而使全州的教育事业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教育经费由1976年的374.5万元增加到1980年的698.3万元,净增323.8万元,年均增长12.99%。
  1981一1985年,在牧区藏族聚居的地区,实行以藏文为主的藏汉文教学,创建牧区寄宿学校,使教育经费迅速增加,5年教育支出达4718.2万元,年均943.6万元,1985年支出达到1223.5万元,比1979年净增635.1万元。5年中,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内安排的教育基本建设投资523.7万元,有效地改善和扩大了学校的校舍和住宅条件。
  1985年后,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把支持教育作为重点,甘南州财政尽了最大努力,每年的财力集中很大一部分用于教育支出,以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全州教育事业费由1986年的1331.8万元,增加到1990年的2133.7万元,净增801.9万元,增长了60.21%;这一时期,全州教育事业费支出总额达8534.5万元,占同期财政支出的12.57%,年均增长9.89%,高于同期财政支出平均增长水平。
  三、卫生事业费
  卫生事业费包括:医院经费、卫生院补助费、防治防疫事业费、药品检验机构经费、妇幼保健、中等卫生专业学校经费、卫生专业干部训练费、合作医疗补助费、中医事业费及其它卫生事业费等。1953年自治州成立后支出15.7万元,卫生工作开始起步。至1990年卫生事业费累计支出8368.5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5.56%,占文教卫生支出的22.38%,年均支出220.2万元,年平均增长10.48%;1990年支出693.5万元,是1953年的44.17倍。
  医院经费,是卫生事业费的主要开支项目。1956年支出1.4万元。1962年支出32.8万元,是1956年的23.43倍。1980年支出达到106.8万元;1985年支岀146.5万元,比1980年增长37.17%。1990年支出达到233万元,是建州以来的最高水平,比1985年增长59.04%。至1990年,累计支出2553.8万元,占卫生事业费支出的30.54%。
  农村卫生院和区、乡中心医院遍及全州各个乡、镇,是直接为广大农牧民群众治病的医疗单位,也是卫生事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1956年,始列6.6万元;1975年增加到119.5万元;1980年降到83.8万元;1990年又上升到167.3万元。截止1990年累计支出达到1850.2万元,占卫生事业费支出的22.13%。
  防治防疫事业费总支出为1117.6万元,占卫生事业费支出的13.36%。另外还有列入支出的公费医疗416.2万元;计划生育费4.1万元;托儿所经费1.3万元;社会卫生事业费7.8万元;处理药费欠款5.2万元。
  四、体育事业费
  1955年始列体育支出0.2万元,1960年,增加到6.4万元。但1962年,列入地方财政支出的只有0.1万元,1965年又上升到6.4万元。1966一1970年(缺1968年的明细数)4年,仅支出4.5万元。1975一1978年,每年支出均在12〜14万元之间浮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体育事业有较快的发展。1979年体育支出27.2万元;1985年达到35.5万元,比1979年增长30.51%。1990年增加到41.4万元,比1979年增长52.21%。至1990年体育支出累计536.5万元,年均支出14.1万元。
  五、公费医疗经费
  1957年实行标准定额,每人每年18元;1958年为3.7万元,人均24.34元。1960年至1967年共支出129.8万元,累计享受人数36422人,人均35.64元,比1954年增长46.23%;1971年降到人年均22.90元。1981年前,稳定在人年均50元以下。自1982年以后,由于医疗设施的更新换代,各项检查手段的提高,各种新药的出现及种种原因,公费医疗经费直线上升。最低的1983年人年均63.01元,1990年人年均164.03元。
  六、广播电视事业费
  从1958年自治州始列有线广播事业费,是年支出0.8万元,1965年支出10.5万元。随着广播事业的发展和有线广播网的扩大,1970年支出达到23.6万元。七十年代,广播事业有了较快发展,1971年至1975年,支出137.8万元,年均27.56万元;1976年至1980年,支出达到247.7万元,年均49.54万元,比前5年增长89.88%。进入八十年代后,广播事业增添了新的内容,电视差转台、电视地面接收站相继建成,从而使广播电视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广播电视事业费,1981年至1990年10年支出1439.5万元,年均支出143.95万元,最高的1990年支出达到196.6万元。
  七、其它
  甘南州的文物事业费起步较晚,1978年以前,文物事业费列入文化支出内,从1978年成立文博机构始单独列款反映,是年支出3.8万元,至1990年累计支出30.3万元。党政群干部训练费,系州党校经费,从1982年单独列款反映,至1990年支出344.6万元。地震事业费,是从1977年成立机构,当年支出1.8万元,1990年达到17.1万元,14年支出119.3万元。计划生育经费始列于1966年,当年支出0.2万元,但又中断数年,从1974年转入正常,1980年支出27.2万元。尤其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列入州、县党委、政府的主要议事日程,计划生育经费逐年增长,1985年达到81.9万元,最多的1988年达到95.8万元。科学事业费,始列于1959年,是年支出2.5万元。至1980年支出101.9万元,年均4.63万元。从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以后,财政对科技方面的拨款逐年增长,1980年支出13.4万元,比1977年的9.3万元增长44.09%;1985年支出25.9万元,比1980年增长93.28%;1990年达到84.1万元,比1985年又增长2.25倍,是1977年的9倍多。为了有效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甘南报用藏、汉两种文字版发行,其经费列入其它文教事业费内,从1985年至1990年支出406.7万元。
  第三节抚恤和社会福利费支出
  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包括:抚恤、离休、退休、退职、社会救济福利、自然灾害救济、其它民政事业费等6个款级项目。1953年自治州成立后当年支出36.5万元。1961年和1962年,分别支出77.7万元和62.4万元。1990年达399.6万元,比1953年增长9.95倍。累计支出5018.2万元,占财政支出的3.34%,年均支出132.06万元,年平均增长6.5%。
  —、抚恤事业费
  抚恤事业费包括:牺牲病故残废抚恤,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退伍军人安置,优抚事业单位经费和其它抚恤费。甘南州从1954年始列支出0.4万元。至1990年共支出448.6万元,占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的8.94%。
  二、离休退休退职费
  1955年、1958年国务院先后颁布修改《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待遇暂行办法》,1978年6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对离、退休费标准均作了规定。1976年甘南州始列退休退职费0.4万元,止1990年共支出12.7万元。
  三、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
  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包括:农村社会救济费,主要用于农村中无依无靠无法维持生活的和贫困地区生活极其困难群众的定期和临时救济。1954年始列0.7万元,1961年达到43.2万元,至1990年共支出475.5万元。城镇社会救济费,主要用于城镇居民困难户的定期、定量救济和临时困难救济。甘南1954〜1956年支出0.4万元.最高的1962年支出6.5万元,止1990年共支岀51.9万元。精减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是指按规定发给精减退职老、弱、残职工原标准工资的40%救济费、医疗费和生活困难救济费,共支出22.5万元。另外,还有社会福利院、自由流动人口收容遣送站、民政部门举办的火葬场和其他救济福利费等。
  四、民族地区生产生活困难救济费
  1953年甘南州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非常关心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至1990年共支出901万元,用于民族地区群众度过暂时困难,恢复生产。这项救济费占抚恤和社会救济费的17.95%。
  五、自然灾害救济费
  甘南州从1958年始列支出3.6万元,1962年支出31.2万元;1963〜1965年支出达151.3万元,年均50.4万元;从1977年后,自然灾害救济费逐年增加,1985年达409.3万元。止1990年共支出3526.6万元,占抚恤和社会救济费的70.28%。
  六、其它民政事业费
  其它民政事业费包括:县级和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接待来访处理费、慰问费、专业会议费、大宗资料印刷和职工培训等项支出327.6万元,占抚恤和社会救济费的6.53%。
  第四节行政管理费支出
  清乾隆年间(1735〜1795年),洮州抚番厅设置官员卒役有:同知1名,门事2名,军役6名,快手2名,马卒夫3名,后又增编民壮30名,禁卒4名,轿夫4名和照磨、皂隶、门子、门斗、教授、马夫等共设61人,年支俸银479两,遇闰年加银13.1两。
  西固州官员卒役设置名目与洮州抚番厅基本相同,共设置34人,年支俸银250两,遇闰年加银9.5两。另有乘马4匹,年实支草料银43.2两。
  民国时期,1936年临潭、西固、夏河3县的行政支出分别为8295元、9659元和7347元。至1939年,临潭县行政支出24208元,保安(警察局队)支出9438元;夏河县行政支出12142元,保安支出1122元;卓尼设治局1942年支出行政经费113706元,保安经费20628元;西固县至1945年始有分项记载行政支出752263元,保安支出124294元。
  1943年,国民党夏河县政府编制41人,警察队编制53人,年支法币158756元和58322元。临潭县政府编制55人,警察队编制56人,年支法币25424元和50698元。卓尼设治局编制35人,警察队编制31人,年支法币67430元和32688元。根据临潭县和卓尼设治局1946年地方岁入岁出总预算书,编制有所扩大。据临潭、卓尼员工生活补助费统计,临潭县232人,卓尼164人。其中:临潭县乡、镇公所编制54人,卓尼县乡、镇公所编制60人。当时通货膨涨,国民政府的法币严重贬值,临潭县的行政支出上升到436万元,卓尼县上升到362.7万元,夏河县上升到178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夏河、卓尼、临潭、舟曲分别由临夏、岷县、武都等专署管辖,行政支出列入各自辖属地区财政支出内。1953年甘南藏族自治区成立后,州、县财政机构建立,始列此项经费。
  行政管理费类主要包括:行政支出、公安司法支出、民主党派及人民团体补助支出、政治业务费、其它行政经费、干部训练费、行政业务费等。科目的增设合并频繁,但总的支出分为个人和公用两大部分。
  —、行政支出
  行政支出: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费,人民代表视察费,选举省、州、县各级政府机关经费,由国家预算开支的乡(镇)行政干部经费,居民委员会补助费,人武部经费,党派团体补助支岀,州、县政协机关经费,各级妇联、青年团机关经费,经批准由财政拨款的各人民团体的机关经费以及统战业务、民族、华侨、宗教事务、政治宣传等部门业务费,干部训练费和由行政单位供给的离、退休人员经费。自治州成立后,是年行政支出238.6万元,1956〜1974年,行政支出稳定在400一500多万元之间,基本符合中央压缩支出的要求。
  从1979年后,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执行,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提高职工工资及福利待遇,各种办公设施的更新换代,办公用具和交通工具的现代化,行政经费支出1980年上升到1087.4万元,比1953年增长3.6倍。1990年支出达到3745.9万元,是建州以来支出最多的一年,比1980年增长244.8%,1953年建州至1990年38年总计支出36885.4万元,年均支出970.67万元,年递增7.52%。(一)个人部分
  个人部分的支出,是行政经费的主要组成部分,由职工工资、补助工资、粮价补贴、奖金、福利费、离退休人员费等项构成。1954〜1962年,个人部分占行政支出的70.21%,1971一1980年占54.24%,1985年占61.99%,1990年占65.73%。
  (二)公用部分
  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及其它费用。1953〜1990年支出13229.8万元,年均348.2万元。
  公务费
  1954年支出43.7万元;1957年为48.9万元,人均年支岀156元,1962年支出110.5万元,人年均为378元。随着国家机关、党派团体机构职能的扩大、办公条件与办公设施的改变、各项开支标准的提高,公务费随之上升。1980年支出203.1万元,人年均417元;1985年支出331.7万元,人年均554元;1990年支出达752.2万元,人年均936元。
  设备购置费
  甘南州对设备购置费的管理,在年初安排预算时,由单位上报购置计划,财政根据工作需要情况和当年财力状况统筹安排核定项目,专款专用。对新建立的单位和临时设备购置,专题上报审批。1954年支出22万元,1975年支出34.8万元。1985年支出157.9万元,1990年支出达到173.3万元,最高的1988年支出217.1万元。至1990年累计支出为1802.4万元。
  修缮费
  从1956年始列2.3万元,至1970年列支的只有4年,计支出165.1万元。从1971年起,每年均有列支,至1990年支出1644.6万元。累计支出为1802.4万元。
  业务费甘南州从1954年列支,当年支出9.2万元,至1965年支出158.9万元,1990年支出152.6万元。至1990年累计支出1183.1万元。
  二、公安安全支出
  1951一1958年,在行政管理费类单独设款项反映。1959一1980年包括在行玫支出内。1981年至1987年,在行政管理费内设公安支出。从1988年,增列公检法支出类。自治州至1990年决算单独反映的公安支出为1611.9万元。三、司法检察支出
  自治州成立后的1956年至1982年,司法检察支出均在行政费类列支。1983年,设司法检察支出反映,至1987年5年累计支出575.2万元。1988年至1990年,列公检法支出类,3年累计支出613.5万元。
  第五节其它支出
  —、上解支出
  甘南州成立后,遵照上级财政规定,1955年前农业税收入20%上解中央,80%留地方;从1956年开始50%上解中央和省,50%留地方,1954〜1957年,直接上解中央、省农业税收入86.4万元。到1958年,农业税收入全部纳入地方预算。1964年和1969年,上解冻结存款406.4万元和35万元。1954〜1970年,上解地方财政收支结余款432.2万元。1971〜1980年,上解省地方财政结余、体制分成、基建结余款411.5万元,1981〜1990年,上解按财政管理体制应属上级财政支出的216.3万元。至1990年共上解上级财政1587.8万元,占地方财政支出的4.49%。
  二、其它支出
  自建州以来,在其它支出项目列支的项目繁杂,有的项目时断时续。曾在其它支出列支的主要包括:少数民族补助费、犯人给养和监所修缮、基层税务机构经费、兵役局修缮费、兵役征集及民兵建设事业费、落实政策经费等。
  (一)少数民族补助费
  1956年起,省财政始给自治州拨少数民族补助费7.2万元,至1987年支出1044.1万元。1988年起,在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类设款反映,至1990年,3年支出144万元。1953〜1990年共拨少数民族补助费1188.1万元。
  (二)犯人给养和监所修缮
  1959年,始列犯人给养和监所修缮支出45.8万元,至1967年支出167.8万元。1971〜1981年支出150.5万元,另外,在1983一1985年支出看守所、拘留所经费54.7万元。至1990年列入其它支出的共418.8万元。
  (三)落实政策经费
  1973年支出反封建遗留问题退赔款23.1万元,1978年以后拨乱反正,甘南州除对历次政治运动所造成的冤、假、错案进行平反昭雪所开支的经费外,重点解决1958年反封建斗争扩大化的平反补助费及落实政策经费等。1978一1985年共支出754.8万元,年均151万元。1985年后,再无此项经费。
  (四)其它
  1953〜1990年,全州列入其它支出类的支出经费共计14308.9万元,除少数民族补助、犯人给养、监所修缮和落实政策经费外,还支出11947.2万元。其中:1958〜1964年支前经费256.7万元;自治州特别费143.1万元;职工生活困难补助24.3万元;少数民族地区机动资金12.4万元;“五七”干校及干部下放劳动经费179.8万元;兵役局修缮费、武干经费、民兵事业费、兵役征集费等41.3万元;基层税务、工商经费173.4万元;统计等业务费23.6万元。1985年至1990年支出价格补贴300.6万元,财政贴息272.1万元。
  1953一1990年自治州财政支出分类表单位:千元
  1953〜1990年自治州财政支出分级统计表单位:千元
  1953〜1990年自治州财政支出分类比重表单位:%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