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甘南州志》 图书 |
唯一号: | 290920020230000360 |
颗粒名称: | 第一章 财政收入 |
分类号: | F812.41 |
页数: | 23 |
页码: | 869-891 |
摘要: | 财政收入历朝历代主要依靠赋税。秦汉时期有田租、口赋、户赋、徭役及工商杂税。隋唐以租庸调制和田赋徭役复合税为主;宋元朝时有田赋、田赋附加及预征、专卖收入等,明清实行了一条鞭法,以摊丁入地亩的赋役合并税、田赋附加为主。民国初期仍沿袭清末旧制,1939年国民政府财政部颁发财政收支系统法后,地县收入主要有遗产税、营业税、印花税、土地税、屠宰税、营业牌照税、所得税、契税等项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财政收入主要是农业税和工商税收,以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税制的不断调整,农业税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下降,工商税收逐渐成为主导收入。 |
关键词: | 甘南藏族自治州 财政收入 地方财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