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监督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353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监督检查
分类号: F726.2
页数: 3
页码: 861-863
摘要: 共和国成立初期,国民经济逐步恢复和发展,市场物价趋于稳定。物价管理机构配合有关部门对私营企业采取供应原料,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统一价格,调整利润,并采用缩小地区差价和批零差价及经营、代销的方法,把私营企业和私营商业初步纳入社会主义轨道。对国营商业部门价格执行情况实行不定期检查,检查制定的价格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牌价是否合理,要求实行标准价及明码标价。
关键词: 监督检查 物价管理

内容

共和国成立初期,国民经济逐步恢复和发展,市场物价趋于稳定。物价管理机构配合有关部门对私营企业采取供应原料,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统一价格,调整利润,并采用缩小地区差价和批零差价及经营、代销的方法,把私营企业和私营商业初步纳入社会主义轨道。对国营商业部门价格执行情况实行不定期检查,检查制定的价格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牌价是否合理,要求实行标准价及明码标价。
  1953年,全国实行粮油统购统销政策,自治州成立工作组和粮油检查组,分赴各县乡村向群众宣传统购统销政策,并进行检查,取消了粮油交易,禁止私商囤积粮油。1959年编制商品价目表,并检查研究农(牧)产品购销差价和工农牧业产品、土特产品的地区差价、品质差价、产品比价、批零差价的综合差率和毗邻地区价格,西药统一销售价格.地方工业品出厂价格情况。4月,龙迭县对基层商店的购销价格全面检查,纠正了200多种错执行的价格和不合理价格。11月25日至12月30日德乌鲁市和临潭县对拉卜楞、合作、旧城市场的工业品价格全面审价,仅德乌鲁市就查出44种错执行的价格,及时调整纠正。
  1960年6月,州人民委员会组织物价、工商、计委、商业局、工业局、医院等单位组成工作组,对乳品厂、建筑材料厂、化工厂、皮革厂、州商业局批零商店、食品加工厂、州药材采购供应站等13家企业重点检查,发现自行定价的产品有207种,自行调整价格的共有37种,其中错执行价格20种,且度量衡器失准,还有压级压价现象,都作了处理和纠正。
  1962年,对合作地区18类商品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在402种商品和收费标准中涨价的有33种,占8.2%,其中:煤炭较1961年提高16〜32%,火柴提高49.32%,食盐提高5%,检查中还对一些商品质价不符及变相提价等问题作了纠正。次年,自治州转发甘肃省物价委员会《关于检查十八类商品价格执行情况的通知》,物价委员会会同商业局到迭部县、玛曲县对物价政策执行情况作了检查,发现18类商品有任意变价现象。迭部县城食品店将食盐零售价每市斤由0.26元提为0.27元,煤油零售价由0.60元提为0.65元,牛肉零售价由0.40元提为0.46元,羊肉由0.40元提为0.46元。玛曲县商业局直属门市部,将古巴糖零售每斤由0.92元提为1.00元,牛肉由0.38元提为0.45元,食盐由0.30元提为0.32元。现行商品价格一般偏高,综合差率和批量差率计算错误,抽查测算89种商品价格,偏高的60种;偏低的25种,占28.1%;农牧产品收购价格较乱,对于错价均作了调整。
  “文化大革命”期间,物价基本冻结,物价检査执行效果很差。1972年,物价管理工作基本恢复。1975年,自治州对全州农机产品全面审价,追回少收价款1244.12元,退回多收价款1257.49元。1977年11月,甘南开展了物价大检查,各县成立物价大检查、大整顿工作队,检查了21个单位的商品价格、收费及标准产品质量和度量衡具,共检查各类商品零售价格1105种,糕点出厂价格12种,修理、服务收费标准158个,度量衡器具77件。
  1979年对8类副食品校价。1980年据此对合作地区21个单位进行物价检查,没收非法利润1444.5元,罚款占非法利润总额的25%。1982年全州没收非法收入9436.69元,其中罚款1000元。1983年全州开展了两次物价大检査,上半年,州、县共组织了8个物价检查团,抽调检查人员75人,査出随意提高商品价格,不按规定办法作价的80多起、130多种商品,没收非法收入3612.65元,废除失准失灵度量衡器5(台)件。7月中旬又一次成立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夏河县、临潭县、舟曲水泥厂、大夏河林业总场所属各林场和迭部、舟曲县林业局、州、县物资部门生产资料价格,共计查出非法收入15820元,没收入库7392元。全州查处万元以上重点案件4起,处理3起,共计没收非法收入99979元。
  1984年,州、县物价检查所相继成立,物价检查走向正轨。重点开展四大节日检查、经常性检查、重点行业检査和年终财政、税务、物价大检查。是年共组织物价检查团8个,参加检查人数75人,被检查单位107个,检查商品29119种,非商品收费4种,查处违犯物价案件9起,重大违纪案件3起。
  1985年物价部门会同计量所、工会、妇联、政协等单位开展了“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第一次在合作地区评出了物价计量信得过门市部、柜、组,并实施明码标价制度,1984年至1990年共计发放明码标价签100万张,从1985年至1990年的6年中,组成检查团242个(次),参加人数1390人(次),检查1.4万个(次)单位,检查了32万种商品,非商品收费6万种,错价0.7万种,重大违纪案件1434起,其中:一般价格违纪行为1344起,一般价格违纪案件67起,重大价格违纪案件23起。查出非法收入202.44万元,其中退还用户32.51万元,罚款10.93万元,上交财政148.47万元,经济制裁总金额213.37万元。如:1986年检查卫生行业5个单位,抽查1984年、1985年中西药处方332891张,发现错价方20213张,错价率6.1%,抽查438项医疗收费中有257项高于规定标准,错收费率58.7%,共查出超收金额20579.71元,全部没收。1988年,州、县联合检查组查出夏河县食品公司在1987年畜产品收购中,压级压价,获非法收入238594.55元,经甘肃省物价检查所复议,将其非法收入全部没收,罚款10000元,其中退还牧民群众190939.55元,上交财政47655元。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