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商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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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35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商品价格
分类号: F714
页数: 8
页码: 852-859
摘要: 清末民初,甘南地区在商品交易过程中,以酥油做为比价标准物品,如果认为当时1枚铜元可换2两酥油,就以此估计卖物价值和所需实物的价值,合意即可成交,因此这一时期市场物价基本平稳,从1930年起到1936年农畜产品价格和工业品的市场零售物价逐年下降。
关键词: 商品价格 价格演变

内容

一、价格演变
  清末民初,甘南地区在商品交易过程中,以酥油做为比价标准物品,如果认为当时1枚铜元可换2两酥油,就以此估计卖物价值和所需实物的价值,合意即可成交,因此这一时期市场物价基本平稳,从1930年起到1936年农畜产品价格和工业品的市场零售物价逐年下降。农产品综合采购价格指数以1930年为100%,分别是:1932年94.5%,1934年81.86%,1936年105.25%;工业品零售物价指数以1930年为100%,分别是1932年98.3%,1934年82.99%,1936年88.95%。主要消费品零售价格,如面粉1930年每公斤为0.25元(折合人民币),1932年为0.21元,1934年为0.24元,1936年为0.31元;羊肉(二等带骨)每公斤1930年为0.21元,1932年为0.22元,1934年为0.11元,1936年为0.12元;食盐每公斤1930年为0.24元,1932年为0.40元,1934年为0.23元,1936年为0.24元;白糖每公斤1930年为0.99元,1932年为1.32元,1936年为0.96元;白布每公尺1930年为0.86元,1932年为0.71元,1934年为0.632元,1936年为0.36元。
  1937年,甘南地区商业贸易受战争影响,羊毛和皮革出口量减少,羊毛价格大幅下跌,1936年每公斤0.4元(折合人民币),而1939年下降到0.16元,除羊毛和皮革外,其它工农产品市场物价开始上涨,如面粉的市场零售物价上涨183.87%,棉花上涨84.6%,茯茶上涨137.34%,酥油上涨150%。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市场零售物价渐趋平稳,且开始回落。1946年起,国民党政府发动内战,扩大货币发行量,致使通货膨胀,全国物价暴涨。但发行货币在甘南大部分地区未能得到流通,这一时期的甘南物价较其它地区相对稳定。以夏河县拉卜楞市场为例,1949年1月份食盐零售价每公斤0.36元(以银元计算),火柴每包0.2元,碱面每公斤0.50元,猪肉每公斤0.58元,絮棉每公斤2.4元。
  共和国建立初期,农畜产品价格稍有提高,工业品价格略有下降,长期遗留的工农产品剪刀差过大问题比建国前有所缩小。从1952年起,工农产品剪刀差的缩小幅度一年比一年加大。如以1930年至1936年7年平均价为100,工业品物价指数与农业品物价指数的百分比是:1950年为58.99,1951年为42.51,1952年为36.51。此时期农副产品收购价格,1950年小麦每公斤0.2元,青棵每公斤0.16元,油籽每公斤0.26元,生猪每公斤0.614元,菜牛每公斤0.25元,菜羊每公斤0.24元,鸡蛋每公斤0.752元,绵羊毛(西宁毛)每公斤1.34元,绵羊皮(头路)每张2.15元,牛奶每公斤0.12元,酥油每公斤1.60元;1951年收购价格:生猪每公斤1.09元(毛斤价),菜牛每公斤0.5元,菜羊每公斤0.24元;1952年收购价格:生猪(毛斤价)每公斤0.93元,菜牛每公斤0.65元,菜羊每公斤0.486元。
  1953年实行粮、棉、油统购统销政策,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由国家统一制定。至1957年,提高了粮食、畜产品及土特产品和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其中:畜产品收购综合平均价格1957年比1952年提高10.35%,土特产品提高26.37%。而市场零售物价保持平稳,以拉卜楞市场1952年平均价格为基数,1957年的零售物价指数比1952年上升6.33%,年均递升1.26%。粮食和副食品价格上涨,文化用品和日用品价格下降,同时期,甘南州工业品零售物价基本稳定,日用工业品价格则稳中有降。
  1959年,自治州对价格明显偏低的牛羊肉、皮张、中药材等44种商品价格进行了调整,平均提高幅度12.87%,新规定农畜产品价格191种。统一核定饮食、服务业及运输价格,共有服装、照相、理发、修配、旅店、餐饮、电灯收费、短途运输等10多类200多个价格。
  1960年物价失控,当年市场零售物价指数为100.07%,较1959年上升0.64%,食品类为100.96%,其中副食品为103.78%,其它食品为98.69%;医药类为115.3%;燃料类为124.02%。农村零售物价指数为104.33%,较1959年上升5.29%,从分类看,食品类为100.81%,其它食品类为98.43%,医药类为120.41%,燃料类为130.82%,农业生产资料类为99.94%。
  1961年在商品一时供应不足的情况下,对部分商品采取高价政策,并于8月份投放市场。高价商品指数以1961年价格为100,1962年是573。同年甘南州工业品零售价集市价格也上涨幅度较大,牌市差价很大,到1962年,1包火柴牌价为0.2元,集市价0.8元;0.5公斤白糖牌价为0.86元,市价为4〜5元;0.5公斤煤油牌价为0.63元,市价为3~4元。1963年下半年恢复集市贸易,价格始降.至1964年12月集市贸易价格总水平比1963年降低25.8%,其中:面粉降低28.7%,食油降低25.4%,肉食降低29%.鸡蛋降低29%。直至1965甘南州1950〜1952年部分商品市场零售价金额:元
  甘南州1953〜1957年市场零售商品价格表
  年除部分商品高于牌价外,大部分商品价格接近国营牌价或与牌价持平,且随着国民经济的好转,工业品供应品种相应增加,市价下降,牌市差价缩小,恢复了牌价供应。1965年底,高价商品全部恢复平价供应。二、畜产品价格
  畜产品价格直接关系到牧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自治州的经济发展。因此建国后至1965年,价格变化是较为频繁的。1954年起国家对主要畜产品实行派购政策,菜牛、菜羊收购是以混等含皮计价,菜牛从1965年以后改为分等含皮计价,等级差价一等为110%,二等为100%.三等为90%。
  畜产品销售价格从1954年以后,实行计划价格,市场销售价格稳定。
  “文化大革命”期间,国家采取冻结物价的措施,但自治州在物价方面略有调整。1966年自治州提高粮食收购价格,降低粮食销售价格,提高畜产品及三类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下调了市场零售物价和非商品收费标准。1973年,二等菜牛(剔骨)肉收购价全州平均每公斤由0.802元调到1.028元,夏河县市场平均每公斤由0.82元调到1.04元;二等绵羊带骨肉收购价格全州平均每公斤由0.822元调到0.94元,夏河县市场每公斤由0.84元调到0.94元。1974年,活绵羊二等每公斤收购价1.08元,菜牛(牦牛)二等每公斤收购价1.00元。1976年,菜牛收购价二等去骨净肉每公斤由1.04元调整为1.18元,提高幅度13.46%。1977年,菜牛净肉收购价每公斤(二等)1.20元,菜羊二等每公斤1.12元。
  甘南州1950-1964年畜产品收购价格表
  1950-1965年主要畜产品销售价格1979年,自治州大幅度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其中生猪收购实行“出肉率定等,分等计价”,菜牛收购实行分等含皮计价,菜羊收购实行分等论价,皮肉分开计价的办法。同年11月提高了8种主要副食品及其制品的销售价格。
  1979年几种农副产品收购价格调整表
  甘南州1979年8种主要副食品销售价格调整表
  1981年,每公斤菜羊收购价1.38元,每公斤菜牛收购价1.72元,绵羊皮每张收购价4.89元,牛皮每公斤收购价3.16元,羊毛每公斤收购价3.00元,牛奶每公斤收购价26元。1983年菜牛(二等)1.72元,菜羊(二等)1.38元,绵羊毛(100分西宁毛)每公斤3.00元,绵羊皮(张)5.84元,山羊板皮(张)3.60元,牛皮(头路干板)每公斤3.16元,牛奶每公斤0.26元,酥油每公斤1.92元。
  1985年7月1日放开了生猪、菜牛、菜羊、牛奶等副食品价格,实行指导性价格,取消了生猪、菜牛、菜羊的派购任务。菜牛指导性收购最低保护价每公斤1.72元,指导性收购中准价每公斤2.00元,牛肉指导性销售价3.00元。菜羊指导性收购最低保护价每公斤1-26元,指导性收购中准价每公斤1.80元,羊肉指导性销售价每公斤2.80元。1986年菜牛(二等)指导性收购中准价每公斤调整到2.40元,提高幅度20%。牛肉(剔骨统货)指导性销售中准价每公斤提高到3.10元;菜羊(绵羊二等)指导性收购中准价每公斤调整到2.10元,提高幅度21.4%,羊肉(二等带骨)指导性销售中准价调整到2.90元。羊毛指导性收购价格,一等改良毛每公斤为5.51元,河西毛每公斤为6元,西宁毛每公斤为5.20元O1987年对畜产品购销价格作了调整。鲜奶收购价格每公斤由0.48元调为0.56元,菜牛指导性收购中准价由每公斤2.40元提为2.50元。牛肉指导性销售中准价由每公斤3.10元提为3.20元。菜羊指导性收购中准价由每公斤2.90元提为3.00元。本种绵羊皮头路每张由13元调为16元,调整后羊皮收购指导价较1986年上升23%。且自治州允许各县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在收购、销售中准价基础上可上下浮动20%。
  1988年起放开菜牛(牛肉)、菜羊(羊肉)、牛皮、羊皮4种畜产品购销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不再制定指导性收购价和销售价,由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定。
  1990年,菜牛、菜羊收购继续实行按质论价、优质优价政策和皮肉分开的计价办法。自治州要求畜产品收购具体价格在不超过10%的浮动幅度内自行制定。
  三、地方工业品价格
  自治州地方工业发展较为缓慢,产品品种不多,主要有奶粉、炉子、火柴、水泥、红砖等,且历年有一定程度的调整。
  奶粉
  1964年甘南乳品厂生产的彩云牌加糖奶粉出厂价每吨由6052元调整为5346元,合作市场批发价每瓶由2.97元调整为2.55元,零售价每瓶由3.36元调整为2.86元。1983年无糖脱脂奶粉每袋(500克)试销出厂价3元,批发价3.23元,零售价3.62元。1984年母乳化奶粉每吨出厂价5800元,500克袋装出厂价2.90元,合作市场每袋批发价3.10元,零售价3.47元。1987年500克塑料袋装全脂加糖奶粉每袋出厂价由3.10元调为3.36元,批发价每袋由3.26元调为3.53元,零售价每袋由3.65元调为3.95元。500克听装全脂加糖奶粉每听出厂价由4元调为4.25元,批发价每听由4.20元调为4.46元,零售价由4.70元调为5.00元。
  麦乳精
  1981年甘南乳品厂生产的听装麦乳精每吨出厂价格为6570元,每听(454克)批发价为3.04元,零售价为3.44元。1982年500克听装麦乳精每听出厂价3.18元,合作市场批发价3.38元,零售价3.79元;500克袋装麦乳精仍执行原定价格不变,每袋出厂价2.40元,合作市场批发价2.45元,零售价2.77元。1988年乳品厂生产的可可麦乳精(500克)袋装500克每袋出厂价为3.21元,听装每听出厂价3.93元。
  白酒
  1962年州面粉厂生产的白酒每市斤出厂价由1.60元调整为1.80元,商业部门销售价由1.80元调整为1.90元。
  机制黄油
  1963年州乳品厂生产的机制黄油出厂价每吨从7500元降为4000元,商业部门零售价调整为每500克2.40元。
  火柴
  1975年州火柴厂生产的甘南安全火柴出厂价每件由18元降为17元;州民贸公司批发价每件17.51元,零售价不分城乡每盒0.02元。1985年产普通安全火柴每件(1000盒)出厂价由现行15元〜15.60元统一提高为21.80元,批发价由15.91一16.70元提高为25.90元,零售价每盒由0.02元调为0.03元。1989年75支粗枝新标准安全火柴全州统一零售价每盒0.06元。
  水泥
  1980年夏河县水泥厂生产400号水泥出厂价由每吨120元调为105元,500号水泥每吨试销价110元。1982年500号水泥每吨出厂价114元。
  火炉
  1960年州红星综合厂生产的黑铁皮火炉每个出厂价31.00元,零售价33.00元。1989年州五金厂生产的方炉(不带座)每个计划内平价:出厂价69.90元,零售价72.30元。每个计划外议价:出厂价102元,零售价114元。圆炉(60X50X26)每个计划内平价:出厂价38.50元,零售价43.2元。带座炉(大号)每个计划内平价:出厂价128元,零售价143元。计划外议价:出厂价179元,零售价201元。带座炉(中号)每个计划内平价:出厂价112元,零售价125元;每个计划外议价:出厂价154元,零售价173元。
  水桶
  1972年州汽车大修厂生产的水桶每个零售价4.00元。1974年州五金厂生产的尖底水桶(29X29X21CU1)每个出厂价5.15元,零售价5.77元。1981年州五金厂生产的27X23cm和34X27cm两种规格水桶的出厂价每个为3.44元和5.73元,零售价每个为3.85元和6.42元。
  其它
  1974年州五金厂生产的斧头每个出厂价2.15元,零售价2.41元。1975年夏河县皮革厂生产的马靴每双出厂价30.66元,批发价31.27元,零售价35.60元。1980年州五金厂生产的元钉50X2.5mm每公斤批发价1.25元,零售价1.43元,60X2.8mm每公斤批发价1.21元,零售价1.38元;70X3.1mm每公斤批发价1.21元,零售价1.38元;80X3.4mm每公斤批发价1.19元,零售价1.36元;90X3.7mm每公斤出厂价1.17元,零售价1.33元,100X4.1mm每公斤批发价1.12元,零售价1.28元。1982年白土坡电站生产的水泥电杆出厂价:12米长每根230元,10米长每根145元。1983年州制香厂生产的玫瑰卫生香(10X20支)每盒出厂价0.73元,批发价0.76元,零售价0.90元;清真芭兰香(20支)每包出厂价0.09元,批发价0.093元,零售价0.11元。1988年州木器厂生产的活动羊圈销售价每套609元,1986年州砖瓦厂生产机制砖销售价每块由0.08元提高为0.085元,1989年的红砖每块由0.085元调为0.12元。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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