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监督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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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34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监督检查
分类号: F123.82
页数: 2
页码: 843-844
摘要: 1953年甘南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后,在集贸市场的管理上,既对倒贩银元、贩卖毒品、偷税漏税等不法行为,分别进行了制止和打击,制定了自由市场的开发和管理办法。
关键词: 监督检查 工商行政管理

内容

1953年甘南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后,在集贸市场的管理上,既对倒贩银元、贩卖毒品、偷税漏税等不法行为,分别进行了制止和打击,制定了自由市场的开发和管理办法。1954年6月,对夏河、临潭两县工商界进行普查,严格管理和限制非法商人和非法商品,制止了投机不法行为。1965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公安、法院、税务等部门紧密配合,集中精力整顿市场秩序,打击投机倒把活动,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处罚、打击、取缔了一批非法经营户,查处一大批投机倒把案件,摧毁了不少票证黑市。1968年下半年,州革命委员会通知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和社员一律不准经营商品,取缔无证商贩和无证手工业个体户。1970年,强行取缔了在合作地区与各县无证经营的包工队、运输队等非法经营户。
  1978年12月后,政策逐步调整放宽,农村集市贸易恢复,城镇开放了农副产品市场,上市商品范围逐步扩大,许多原来不准上市的商品允许上市交易,允许完成收购计划后的二类和三类农副产品长途贩运,从而缩小了打击投机倒把的范围和查处面。
  1981年10月利用有线广播、电影放映及张贴宣传品等形式进行了打击投机倒把活动的广泛宣传,州工商局会同州公安处,共同颁发了《当前加强市场管理和打击投机倒把的暂行规定》。在有关单位的配合下,全年查获投机倒把违法案件87起,査获的实物有银元649块,圆木20立方米,木椽641根,粮食8262公斤,鹿茸0.65公斤,走私手表7只,粮票540斤,各种罚款4814元。1982年底,全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部门集中主要力量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全州各县工商局承办各种案件56起,其中投机倒把案件23起,违章案件33起,千元以上的大案2起,罚款2.1万元。1983年全州查出投机倒把案件3起,违章案件5起,处罚3000元。1984年,共查处违章案件67起,投机倒把案件4起,罚款1500元。1985年查出投机违章案件15起,收罚金28000元。1986年全州工商系统制止非法经营,查处了国营、集体企业和个体商业户违章违法经济案件35起,结案29起,收罚金30750元,没收木材37085立方米,银元528枚,走私手表9只,麝香11克。1987年,坚持一手抓对内搞活、对外开放,一手抓打击经济违法活动,到1988年底,立案5起,结案5起,其中万元以上的1件,罚没款17130元。还对查出的假香烟、伪劣药品、变质食品等进行了销毁处理,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1989年,甘南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不断强化经济监督和经济检查,全年共查获经济违法案件25起,立案23起,结案率达87%,其中,万元以上的2起,千元以上的11起,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的1起,事实查清后销案的2起,罚没款总金额达47714.55元,没收汽油8吨、木材4.22立方米、劣质酒精380升、假中草药139种、农用化肥12袋。为了及时掌握大案要案线索,并与各县建立案件査处的信息网络,在各县设置举报箱,州工商局设立举报电话,形成上下结合、内外结合、互为补充的办案体系。
  为了加强经济检查工作,强化对市场经济中的监督检查,各县到1990年建立健全了经济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经济检查干部,改变了从前那种“坐在办公室等案子,遇到案子绕圈子”的现象。经济检查人员主动出击,查出了一些企业的违法违章行为和投机倒把案件,没收了一部分非法倒卖的生产资料,到年底共立案29起,结案29起,结案率达100%。其中,万元以上的案子4起,千元以上的案子4起,罚没金额总计158952.98元,严厉打击了经济违法违章活动,有效地维护了经济秩序。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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