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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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34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沿革
分类号: F123.82
页数: 2
页码: 839-840
摘要: 1953年10月1日甘南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在政府机关设立了工商处,负责全区工商行政管理。1958年6月,工商处改为商业处,下设市场管理科负责全州工商行政管理工作。1979年7月10日,中共甘南州委决定州、县成立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同时撤销了原州商业局的市管科。
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 管理机构 机构沿革

内容

唐初,唐与吐谷浑互市。唐代后期,为了断绝党项部族人兵器之源,禁止商贾以牛马器械在党项等部落贸易。宋夏时期,王韶西征,置洮州安抚司,正式建立了茶马互市贸易机构。南宋时洮州建有榷场,设官管理征税。元、明时,逐渐健全了茶马贸易的管理机构和制度。明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在洮州设茶马司,受陕西布政司管辖。弘治三年(1490年),朝廷颁布了处罚私茶贩买者的规定,将洮州等地不通过茶马司卖茶叶100斤以上者发往靖边充军,低于100斤者戴枷站岗守哨等等。清朝沿袭明代茶马制度,通过茶马互市“以控诸番”。到民国时期临潭的新城、旧城两经济中心及舟曲县城、卓尼柳林、夏河拉卜楞等地的贸易活动全是民间交易,私商经营,其管理机构有商会(也是群众组织),设会长、文书等,没有规定正常的税收和正规的行政管理,在省税务局派员来巡税时,临时征税。1938年民国政府虽在卓尼设有“农林部洮河流域国有林区管理处”,但因木材商贩直接与当地有林权的头人、寺院订立“限年采伐,林尽还山”的文契,管理不了林区木材贸易。
  1953年10月1日甘南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在政府机关设立了工商处,负责全区工商行政管理。1958年6月,工商处改为商业处,下设市场管理科负责全州工商行政管理工作。1979年7月10日,中共甘南州委决定州、县成立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同时撤销了原州商业局的市管科。是年10月1日,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从州商业局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行政机构,编制8人,内设人秘、业务两科。到1980年3月,夏河县单独成立了工商局;碌曲、玛曲、迭部县的工商局与卓尼县的工商所均与县商业局合署办公;临潭、舟曲县商业局指定专人抓工商管理工作;合作、新城分别建立了工商所。1981年底,除玛曲县工商局与商业局合署办公外,其它县均单独建立了工商局,同时建立了拉卜楞等7个工商所。1990年底,玛曲县工商局也单独建制,至此,全州共有工商人员95人,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已初具规模。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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