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木材交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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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33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木材交易
分类号: F762.4
页数: 2
页码: 832-833
摘要: 甘南州是甘肃省最大的原始林区之一。随着省内各地木材用量的不断增长,木材采伐量与日俱增。白龙江流域之木材每年运销达三万根;夏河县境内沿大夏河水运到临夏的木材每年约万余根;临潭县每年销往兰州的木材有七万根之多。
关键词: 木材交易 甘南藏族自治州

内容

甘南州是甘肃省最大的原始林区之一。随着省内各地木材用量的不断增长,木材采伐量与日俱增。清末明初时设有洮河木厂和冶木河木厂。白龙江流域之木材每年运销达三万根;夏河县境内沿大夏河水运到临夏的木材每年约万余根;临潭县每年销往兰州的木材有七万根之多。临潭县的冶力关、新堡成为州内重要的木材集散地,因而开设了多家木行。1932年新堡本地木行字号有:福顺亨、积生厚、春生茂、钱盛丰、泰源德、隆法盛等,外地木商字号有:福兴号、祥泰号、亨泰号、义源祥、庆泰号、十裕号、德盛亨等。各木商从卓尼境内的大峪沟、卡车沟、博峪沟、木耳沟、鹿儿沟、车巴沟、粒珠沟等林区与当地拥有林权的族、村头人、寺院订立买卖文契。洽谈项目大致有四种:(一)、“林尽归山”类。这是一种剃光头式的采伐办法;(二)、“年限采伐”类。这是不论林数多寡,以所定“年限”为期,到期停止采伐;(三)、“选择采伐”类。这是由买卖双方亲自进林,在选好树株上打号,论数计价(未打号的不许采伐);(四)、“收集现成”类,买主在林缘区居民手中议价收购零星木材,然后由揽头招集水运工,利用洮河扎筏放运,每筏多则70余根,少则50余根,运往临洮或兰州。
  民国政府曾在岷县设立洮河流域国有林区管理处(共和国成立后接收改称为迭岷林务处),并在卓尼设洮河林场。这些林务机构,形似林政管理机关,实则进行森林保护和科研,亦兼营部分征、没收木材。临潭的西道堂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购置了卓尼的仓科林1处,其后在马明仁任教主时增设13处,总面积约数万公顷,其中鹿儿沟林是所置林中最大的一处,号称九沟十八岔。1937年,与马步芳在兰州合办“西北木厂”,在临洮设有分站。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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