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企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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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31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企业机构
分类号: F717
页数: 5
页码: 795-799
摘要: 1990年底,甘南藏族自治州国营商业系统有经营机构375户,企业人员2018人。其中州属5个公司,即民族贸易公司、服务公司、食品公司、农副产品经销公司和糖烟酒副食公司。
关键词: 企业机构 商业企业

内容

1990年底,全州国营商业系统有经营机构375户,企业人员2018人。其中州属5个公司,即民族贸易公司、服务公司、食品公司、农副产品经销公司和糖烟酒副食公司。州民族贸易公司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族贸易公司原为1950年来甘南的随军贸易组为基础成立的“西北贸易公司临夏分公司夏河贸易支公司”,1951年改为夏河畜产专业公司。1952年5月将夏河门市部改为夏河贸易支公司,10月扩编为“西北贸易公司夏河中心支公司”,并将岷县分公司所属临潭县支公司划归中心支公司领导。1954年1月改名“西北贸易公司甘南藏族自治区分公司”,行政隶属于自治区人民政府,业务由“西北贸易公司甘肃省公司”领导。公司内设业务、计划、人事、秘书、财务会计5个股。在夏河和合作设门市部。公司先后在碌曲、玛曲县城、拱坝、桑科、下巴沟、博拉、西仓、迭部县城、郎木寺、欧拉、阿木去乎、完采滩设贸易商店和定期贸易流动组。
  1954年花纱布公司成立,1955年又合并于贸易公司,更名为“甘肃省贸易公司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司”。1956年百货公司成立,于1957年合并于分公司,公司内设:物价、业务、财会、储运、秘书、计划、人事7个科.1958年撤销了公司建制,开设批发零售商店归属商业局领导。1963年又恢复公司名称,同年5月,按民族地区特点,公司易名“甘肃省民族贸易公司甘南藏族自治州分公司“。1970年成立了被服厂,单独核算,由公司领导。1971年农副产品公司分设,1977年供销社恢复后将农副公司移交供销社领导。
  1984年民族贸易公司设立“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族贸易中心”,撤销了业务科。公司以三级批发业务为主体,实行开放式、多渠道、少环节服务。1986年贸易中心撤销,又恢复了业务科。1987年又撤销业务科成立了针纺、百货、五金交电、文化等专业科,经营批发业务。1988年1月公司在兰州设“甘南州民贸公司兰州批发经营部”,采购兼批发,实行独立核算。
  1990年公司营业网点除上述专业科和兰州经营部外,在合作镇有:腾志街第一、第二百货大楼,百货商店和被服厂,在沿河路有综合楼第三门市部。
  1990年公司有流动资金173.7万元,其中:国家流动资金150.3万元,企业流动资金23.4万元,有固定资产181.2万元,有职工174人。
  州食品公司食品公司原为1954年5月甘肃省食品公司开设的甘南州食品办事处,后更名为“中国食品公司甘南州分公司。”1983年易名“甘肃省食品公司甘南藏族自治州分公司。”经营肉、禽、蛋、糖、烟、酒和副食品,内设人秘、食品、糖烟酒、计划4个科,下辖肉联厂、副食厂、饲养场各1个和零售门市部6个。肉联厂于1960年建成投产,冷藏规模800吨,原隶属省食品公司,1984年划归州公司辖属。1989年投资357万元的千吨冷库竣工投产。全厂占地面积6万平方米,生产建筑面积15024平方米,冷藏库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出口牛羊肉加工车间1000平方米,屠宰加工车间2000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净值511.7万元,主要加工设备136台,冷藏量为1800吨。是全省牛羊肉屠宰加工的重点企业,担负着自治州牛羊肉出口、加工的主要任务,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检验局食品厂(库)注册证书》。从1967年以来除保证完成内销任务外,每年平均加工出口牛羊肉300吨。
  1984年9月成立“甘南藏族自治州副食品贸易中心”,经营范围:糖、烟、酒、罐头、糕点、调味副食、猪、牛、羊肉、水产海味,家禽蛋品和批发业务。1985年10月州食品公司筹资5万元,在兰州七里河区工业品市场开设“甘南州食品公司兰州展销门市部”,由公司统一核算,经营肉食、糖烟酒零售与批发业务。1990年有职工134人,其中技术人员30人。下设冷藏、修割、屠宰、动力4个车间和1个饲养场(独立核算),两个肉食门市部。有流动资金48.1万元,其中国家流动资金42.3万元,企业流动资金5.8万元。有固定资产原值742.7万元。自1987年以来实行承包经营。
  州饮食服务公司
  州饮食服务公司于1963年6月由州食品公司分出的群众旅社、大众浴池、理发、照相等行业合并组建,原名“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服务商店”,由州商业处直接领导,实行单独核算。1966年1月正式更名为“甘南藏族自治州饮食服务公司“。1982年将原蔬菜门市部改为蔬菜商店。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有蔬菜、旅社、照相、理发和餐厅等,有职工67人,流动资金17.4万元,其中国家流动资金17.3万元。
  州农副产品经销加工公司
  农副产品经销加工公司是在原“甘南藏族自治州商业局汽车队”的基础上组建的。在改建公司前,有职工27人,流动资金12.2万元,固定资金49.8万元。1989年改建为“甘南藏族自治州农副产品经销加工公司”之后,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加工、经销农副产品的经济实体。从1990年1月起实行承包经营、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负盈亏。主要经营范围有:农副产品购销加工,部位毛加工,干酪素加工,兼营中药材,部分乡镇企业产品,农副产品加工机械,扶持商品生产所需的计划处理生产资料,日用百货、糖、烟、酒、五金家电、针纺织品。
  州糖烟酒副食公司
  糖烟酒副食公司始设于1979年,与州食品公司合署办公,实行单独核算。公司名称“甘肃省糖业烟酒公司甘南藏族自治州分公司”,1989年“甘南藏族自治州烟草专卖公司”成立后即附设于糖烟酒公司,1990年又与食品公司分设,改称“甘南藏族自治州糖业烟酒副食公司”。有职员99人,流动资金41.8万元,其中国家流动资金36.4万元,企业流动资金5.4万元。固定资金87.5万元。公司设有4个零售门市部和1个副食加工厂,并在兰州市设烟酒副食转运批发站1处。糖烟酒公司曾于1984年被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甘肃省先进企业”,1985年5月被中共甘肃省委经济工作部、甘肃省经济委员会和甘南州经济委员会树立为“流通领域经济效益先进单位”,1986年1月被省商业厅财贸工会命名为“全省商业先进企业”。
  甘南医药公司
  甘南州医药公司的前身是成立于1959年7月的合作医药门市部。1960年1月,成立甘南藏族自治州医药采购供应站。经营中西药品、兽药、兽医器械、医疗器械约300种,向所属的洮江县、德乌鲁市、临潭县药材公司及州属的十几个农场批发零售。同时开展地产中药材的收购业务,收购品种有大黄、秦芜、麝香、贝母、鹿茸、牛黄、当归、猪苓、黄(红)罠、党参等15个品种,年收购总值约50万元。1964年,根据商业部、卫生部规定,州药材公司归属州商业局领导。
  1968年,将州食品、民贸、燃料、医药4大公司(站)合并为“甘南民族贸易公司”,办公地点设在医药公司,统称“大公司“,1970年12月“大公司”分家,公司定名为“甘南藏族自治州医药公司”,有固定职工40人。同年,州公司拨款0.7万元,筹建“甘南制药厂”,并调配固定职工8人。1971年,公司地产中药材收购品种90多种,收购额160余万元。同年1月,甘南制药厂开始投产,主要生产“银翘解毒丸”、“山楂丸”、“附子理中丸”等15种大蜜丸,年产值30万元。1981年11月成立“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医药局”和“甘肃省医药总公司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1984年,公司调整机构和领导班子,将原来的“医药局”、“公司”两个机构合并,统称“甘肃省医药总公司甘南分公司”。1987年企业实行经营承包制。1988年甘南制药厂划归甘肃省总公司直接管理。时有固定资产160万元。
  供销合作社
  甘南藏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始建于1950年,同年上半年卓尼率先成立了“人民生产消费合作社”,并设营业门市部,后改为“卓尼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并在临潭旧城设分销店。1951年至1953年初,先后成立了夏河、舟曲、临潭县供销合作社。1954年10月建立“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办事处”,在建立州、县合作机构的同时,相继建立了15个基层供销社。1958年州合作办事处并入州商业局,各县供销合作社亦被并入县商业局,变民办为公办。1961年12月起先后恢复州合作办事处和县供销合作社建制。1963年9月,又先后将州合作办事处并入州财贸办公室,各县供销社并入民族贸易公司。1977年12月中共甘南州委批准成立“甘南藏族自治州供销社”,又相继恢复和成立了州属7县供销合作社,并将基层商店改为基层供销社,从此全州供销合作机构全面恢复。到1985年初,除州供销合作社外,全州7县的供销合作社都组建成供销合作社联社,退出政府建制序列,始由政府的职能部门变为经济实体。1990年底,全州共有基层供销社34个。全州各县供销社在五十年代初建时期,人事和劳动工资均由县委、县政府统一管理,工资和劳动用工均纳入国家统一计划,州合作办事处的工资及正常经费由省供销联社下拨。1961年恢复供销社和合办处后,基本上仍执行以前的管理体制,1977年再次恢复供销社后,州、县供销社的人事和劳动工资均由州县组织、劳动人事部门统一管理。
  1983年开始,改革供销社劳动人事制度。1984年6月,甘肃省计委、人事局、劳动局、统计局及省供销社印发《关于改革供销社劳动、人事制度的若干规定》后,全州各县社和基层社改变干部能上不能下,职工能进不能出的人事管理体制,实行领导干部选举制,职工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打破了干部与工人的界限。在用工上,全部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基层社主要从当地农、牧民中择优录用合同工,县以上供销社和州专业公司主要从城镇户口待业青年中招收集体合同制工人,劳动用工与计划由省供销社下达,州县供销社同劳动人事部门商议制定招工简章,公开招工,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后,签订合同,报劳动人事部门备案。1984年至1990年全州供销社共招收集体合同制工人418人,其中,农、牧民合同制工人286人。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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