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行政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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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31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行政管理机构
分类号: F712.2
页数: 2
页码: 794-795
摘要: 1953年10月甘南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后设工商处,领导全区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和私营商业。
关键词: 行政管理 商业管理

内容

1953年10月甘南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后设工商处,领导全区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和私营商业。州工商处直属企业有甘畔州贸易分公司、甘南食品分公司和贸易公司黑错(合作)商店。在夏河、临潭、舟曲、卓尼、碌曲、玛曲6县都设有专业公司、商店、站。1958年6月工、商机构分设,成立了工业处和商业处。7月,商业处与供销合作社甘南办事处(简称合办处)合并,称“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商业处”。
  1959年全州6个县合并为4个,设商业局的只有德乌鲁市,临潭、舟曲、洮江县局与贸易公司合并。州商业处又改为商业局。1960年商业局在兰州设驻兰办事处商业组。1961年12月又改州商业局为处。在洮河、白龙江林业局各设一处林区商店,行政由林业局领导,业务由商业局和所在地公司领导。1962年州商业处又改为局,与供销合办处分设,但合署办公。局内设人秘、供应、采购、物价、计划、供销合作、市场管理(工商行政业务)等科室。夏河、临潭、卓尼、舟曲4县相应分出供销合作社商业,建立了专业公司。新设立的迭部县为供销合作社商业,碌曲、玛曲两县依旧。1963年与供销社合并,各县亦随之变动,州商业局复称处。1965年全州国营商业有50个独立核算企业。
  1968年8月将原州商业局更名为“甘南藏族自治州革命委员会商业局”,归州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领导。各县商业局和专业公司亦冠以革命委员会称谓。1976年甘南州商业局驻兰办事处商业组改为采购转运站(后由州民贸公司领导)。1978年仍恢复为“甘南藏族自治州商业局”,各县亦随之恢复原名。公司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
  1979年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仍与商业局合署办公(1990年分设,局内撤销市场管理科)。1987年成立“甘南藏族自治州酒类专卖事业管理局”,这两个局都附设在商业局,与商业局合署办公。1989年11月“兰州金都公司综合贸易部甘南分部”挂靠商业局,由商业局协助管理,按集体企业对待,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共和国建立以来,甘南州的商业机构分合撤并,变化较大。1960年成立的州局辖“中国石油公司甘肃省甘南公司”,1984年分设为“甘南藏族自治州煤炭公司”和“甘南藏族自治州石油公司”,1985年分别划归州经济计划委员会和省石油总公司管理。原归商业局领导的州药材公司,归属1981年成立的州医药管理局。县级石油、煤炭、药材公司亦被划出,理顺了归属关系。1990年,全州有商业行政人员85人。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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