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粮食加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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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30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粮食加工
分类号: TS219
页数: 3
页码: 779-781
摘要: 甘南州的粮食加工业历史悠久,水磨磨面的传统加工方式在州内个别地方延续到九十年代。五十年代,全州粮食部门的面粉加工,基本上以水磨为主,原料除自产的粮食外,外地购进调入的粮食均以原粮为主,需要有较大规模的粮食加工业。
关键词: 粮食加工 甘南藏族自治州

内容

甘南州的粮食加工业历史悠久,水磨磨面的传统加工方式在州内个别地方延续到九十年代。五十年代,全州粮食部门的面粉加工,基本上以水磨为主,原料除自产的粮食外,外地购进调入的粮食均以原粮为主,需要有较大规模的粮食加工业。1954年,卓尼县境内的水磨中有30盘为粮食部门加工面粉,每日平均加工小麦250公斤左右,每百斤小麦可加工面粉39公斤;青棵和其它粮食每百公斤可加工面粉92公斤。加工费每百公斤为1.4一1.5元。临潭有粮食部门委托加工的水磨50盘,百公斤小麦能加工77公斤面粉,百公斤青棵可加工面粉93公斤,百公斤加工费1.8~2元。舟曲县有粮食部门委托加工的水磨40盘,百公斤小麦加工面粉83公斤,其它杂粮95公斤,百公斤粮加工费2元。当年,全州粮食加工量为877万公斤。1956年粮食工业贯彻“以货定量,以产定销”的方针,适合卫生和节约的原则,根据各地农产品的不同货量,采取“试制会碾,反复试制”的方法,就地加工,减少调入,并使用部分私营磨产(临潭39盘,舟曲20盘,卓尼13盘)根据合同办事,仓库与磨户之间往来手续,均能按合同结清,产品大都合乎标准。1957年,加强对水磨、旱磨户的组织管理工作。在粮食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密切联系农业合作社,全盘规划,提高生产效能。粮食部门委托加工时,双方具体协商,在互利的基础上签定合同,并经法院公证后认真执行。1957年4月,州粮食处从加工费中拨给卓尼粮食科5500元,在木耳桥安装水轮半机械石磨4盘,自行经营,每月最少可加工原粮7.5万公斤左右,较之水磨每年可节约加工费5000多元。
  1958年临潭城关面粉厂建成投产;1959年甘南面粉厂在合作建立。这两家面粉厂的建成标志着全州粮食部门的粮油加工企业从传统古老的水磨加工走上了机械加工的道路。1962年省粮食厅通知,重新调整小麦加工品种的比例,通知要求自治州的德乌鲁市(即今夏河县),生产标粉占年产量的20〜30%,全麦粉占70〜80%;县以下城镇生产标准粉占年产量10〜20%,全麦粉占80〜90%,一般不生产特制粉。并规定标准粉出粉率由原规定全省平均的93〜95%,调整为92〜94%;全麦粉由原规定96〜98%,调整为95〜97%;农村生产全麦粉出粉率幅度不低于上述比例。1970年,省粮食局给甘南州拨款18万元修建临潭新城、舟曲城关、迭部3个小型面粉厂,于1971年以后陆续投产。仅舟曲面粉厂当年生产各种粮食成品22万公斤。次年,临潭新城、迭部面粉厂投产。当年夏河、临潭、临潭新城、舟曲4个面粉厂生产面粉80万公斤。全州粮食系统靠水磨加工面粉的历史最终结束。1978年,全州粮食加工总产量为475万公斤,创历史最高记录。其中:产量超过百万公斤的面粉厂有临潭城关、卓尼两家。小麦单位成本由1971年的每万公斤661.3分降低为317.2分,其中单位成本最低的迭部加壬厂为247.9分,临潭为284.2分。全年上交纯利润3.2万元。比1971年增长4倍。1979年以后,由于全州城镇供应全部调入面粉,农牧民口粮由群众自行加工,因此,粮油加工业产量逐年下降,1979年降为299万公斤;1985年降为114万公斤;1987年降到最低点,年产量仅为59万公斤。其中:卓尼加工厂因原料不足划归粮食商业,作为附营业务开展代农加工;舟曲加工厂面粉生产已停产,并于次年也划归粮食商业;临潭城关面粉厂、夏河面粉厂年产量骤然下降为4.3万公斤和1.8万公斤。1990年保留的3个厂子除合作粮油加工厂产量维持在77万公斤外,临潭产量仅为4.4万公斤,夏河只有1.1万公斤。甘南的面粉加工厂生产重点转为油脂的加工生产。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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