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粮油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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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302
颗粒名称: 第五章 粮油加工
分类号: TS219;TS22
页数: 4
页码: 779-782
摘要: 粮油加工厂的建设在甘南起步较晚。1958年省粮食局投资兴建了第一家面粉厂一一临潭县城关面粉厂,开始生产面粉。到1990年底,全州粮油加工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已达10.04万元,其中拥有粮油加工设备98套,总值6.64万元。
关键词: 粮食加工 油脂加工

内容

第一节设施建设
  粮油加工厂的建设在甘南起步较晚。1958年省粮食局投资兴建了第一家面粉厂一一临潭县城关面粉厂,开始生产面粉。1959年在自治州首府合作又修建了甘南面粉厂,次年开始生产面粉,并于1964年开始生产油品。1970年10月,省粮食局根据甘南粮食生产情况和城镇及农牧民的供应需求,又投资在临潭新城、卓尼、迭部3个县修建了3个小型面粉厂,总投资18万元。与此同时,各县因地制宜,开始利用旧的房子安排榨油机生产油品。1978年舟曲加工厂开始生产面粉、油品,到1980年,全州已拥有加工厂7个。
  甘南州的粮油加工厂建设总投资额达18.78元,为全州粮油成品的生茂供应和代农加工发挥了重要作用。从1980至1990年,根据全州粮油征购任务的减免降低和生产能力、生产质量等原因,决定将舟曲加工厂、迭部加工厂、卓尼加工厂、临潭新城加工厂等4个粮油加工企业,不作为独立的粮油加工厂,划归粮食商业作为附营业务对待,仍旧从事粮油加工生产,以商业价拨原料和代农加工为主。保留合作、临潭、夏河三个生产能力较大的粮油加工厂。到1990年底,全州粮油加工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已达10.04万元,其中拥有粮油加工设备98套,总值6.64万元。
  第二节粮食加工
  甘南州的粮食加工业历史悠久,水磨磨面的传统加工方式在州内个别地方延续到九十年代。五十年代,全州粮食部门的面粉加工,基本上以水磨为主,原料除自产的粮食外,外地购进调入的粮食均以原粮为主,需要有较大规模的粮食加工业。1954年,卓尼县境内的水磨中有30盘为粮食部门加工面粉,每日平均加工小麦250公斤左右,每百斤小麦可加工面粉39公斤;青棵和其它粮食每百公斤可加工面粉92公斤。加工费每百公斤为1.4一1.5元。临潭有粮食部门委托加工的水磨50盘,百公斤小麦能加工77公斤面粉,百公斤青棵可加工面粉93公斤,百公斤加工费1.8~2元。舟曲县有粮食部门委托加工的水磨40盘,百公斤小麦加工面粉83公斤,其它杂粮95公斤,百公斤粮加工费2元。当年,全州粮食加工量为877万公斤。1956年粮食工业贯彻“以货定量,以产定销”的方针,适合卫生和节约的原则,根据各地农产品的不同货量,采取“试制会碾,反复试制”的方法,就地加工,减少调入,并使用部分私营磨产(临潭39盘,舟曲20盘,卓尼13盘)根据合同办事,仓库与磨户之间往来手续,均能按合同结清,产品大都合乎标准。1957年,加强对水磨、旱磨户的组织管理工作。在粮食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密切联系农业合作社,全盘规划,提高生产效能。粮食部门委托加工时,双方具体协商,在互利的基础上签定合同,并经法院公证后认真执行。1957年4月,州粮食处从加工费中拨给卓尼粮食科5500元,在木耳桥安装水轮半机械石磨4盘,自行经营,每月最少可加工原粮7.5万公斤左右,较之水磨每年可节约加工费5000多元。
  1958年临潭城关面粉厂建成投产;1959年甘南面粉厂在合作建立。这两家面粉厂的建成标志着全州粮食部门的粮油加工企业从传统古老的水磨加工走上了机械加工的道路。1962年省粮食厅通知,重新调整小麦加工品种的比例,通知要求自治州的德乌鲁市(即今夏河县),生产标粉占年产量的20〜30%,全麦粉占70〜80%;县以下城镇生产标准粉占年产量10〜20%,全麦粉占80〜90%,一般不生产特制粉。并规定标准粉出粉率由原规定全省平均的93〜95%,调整为92〜94%;全麦粉由原规定96〜98%,调整为95〜97%;农村生产全麦粉出粉率幅度不低于上述比例。1970年,省粮食局给甘南州拨款18万元修建临潭新城、舟曲城关、迭部3个小型面粉厂,于1971年以后陆续投产。仅舟曲面粉厂当年生产各种粮食成品22万公斤。次年,临潭新城、迭部面粉厂投产。当年夏河、临潭、临潭新城、舟曲4个面粉厂生产面粉80万公斤。全州粮食系统靠水磨加工面粉的历史最终结束。1978年,全州粮食加工总产量为475万公斤,创历史最高记录。其中:产量超过百万公斤的面粉厂有临潭城关、卓尼两家。小麦单位成本由1971年的每万公斤661.3分降低为317.2分,其中单位成本最低的迭部加壬厂为247.9分,临潭为284.2分。全年上交纯利润3.2万元。比1971年增长4倍。1979年以后,由于全州城镇供应全部调入面粉,农牧民口粮由群众自行加工,因此,粮油加工业产量逐年下降,1979年降为299万公斤;1985年降为114万公斤;1987年降到最低点,年产量仅为59万公斤。其中:卓尼加工厂因原料不足划归粮食商业,作为附营业务开展代农加工;舟曲加工厂面粉生产已停产,并于次年也划归粮食商业;临潭城关面粉厂、夏河面粉厂年产量骤然下降为4.3万公斤和1.8万公斤。1990年保留的3个厂子除合作粮油加工厂产量维持在77万公斤外,临潭产量仅为4.4万公斤,夏河只有1.1万公斤。甘南的面粉加工厂生产重点转为油脂的加工生产。
  第三节油脂加工
  早在五十年代,粮食部门就开始了油料的加工。1957年底前主要是农民的木榨油上市交易。统购统销以后粮食部门开始征收油料,除一部分运往兰州外,剩余的由粮食部门委托木榨加工油品,木榨油质量差,出油率低(仅为30%左右),成品油稠,油泥多,杂质大。这种木榨在临潭县一直用到1973年省粮食局投资建设榨油车间后才停止。1959年6月,全州第一台上海粮机厂产的XZ一95型榨油机在合作中心粮站安装启用,该机设计能力为日产油品0.5万公斤,额定功率为1.5千瓦。1964年第二台同一型号榨油机在夏河粮油加工厂安装启用。全州粮食部门的油料加工从此逐步脱离原始的土榨方式,走上了机榨的道路。自1970年以后,甘南州的油脂加工随着各加工厂的建立而规模逐年扩大。1972年全州食用植物油产量为5万公斤,此后产量逐年提高,单位成本有所下降。1978.年油品总产量为33万公斤,出油率为34.5%,每万公斤单位成本为1774元。1988年油品年出油率提高到36.57%,每万公斤单位成本为1857.4元。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90年。1986年合作粮油公司加工厂和夏河粮油加工厂生产的油品,经省粮食局质量检验,达到国家二级油标准。
  第四节粮油食品加工
  早在七十年代末期,全州粮食部门在县城所在地或集镇开始粮油副食产品的生产经营,主要产品以醋、豆腐为主。合作、临潭等地也生产少量的粉条、淀粉等副食品,产量一般都比较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城乡工农业生产进一步发展,人民消费水平也日渐提高。全州粮食部门随着粮食的多渠道、双轨制经营,食品生产逐步扩大,品种也逐渐增多。主要有醋、酱油、豆腐、粉条、淀粉、大饼、馒头、月饼、油炸大豆、糕点、面包等10多个品种。1986年产量达到21万公斤,1990年产量提高到29万公斤,产量、产值稳步增长。粮油加工厂所生产的食品,都是以批发为主,批零兼营,一般不搞代销。由于粮食部门生产的食品质优价廉,常常供不应求。合作粮油公司加工厂生产的醋、酱油、淀粉以及糕点、节令食品等,已经在市场上完全站稳了脚跟,受到了消费者的好评。另外,粮食商业附营业务所生产的食品经过多年发展也初具规模。1990年销售量87万公斤,销售收入43.16万元,仅干湿面条、面包、馒头、烧饼销售量达5万公斤,销售收入18.79万元。
  甘南州的粮油食品,按原料和制成品划分,有面制品(馒头、大饼、面包等)、淀粉制品(粉条等)、调味品(醋、酱油等)、豆制品(豆腐、油炸蚕豆等)、小食品(月饼、糕点、油炸食品)等。这些产品有生有熟,有甜有咸,有的直接食用,有的则是精制食品的重要辅料。既能满足群众的消费需要,又能统一粮油原料与食品的管理,减少经营环节,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五节饲料加工
  全国粮食系统饲料工业在七十年代末期开始起步。甘南州到1983年才有了饲料加工业。当时,全州根据商业部对粮食系统饲料工作提出“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广辟饲料资源,积极发展配混合饲料生产,搞好供应,为发展畜牧业生产服务”的方针,积极开展饲料生产。全州先后在临潭城关、舟曲、夏河等三个加工厂配备了饲料机,开始混合饲料的生产,年产量仅为2万公斤。1987年又在合作粮油公司安装了饲料生产机械,但因资金困难,加之市场销路也不畅,所以产量极低。各加工厂饲料生产到1990年完全停产,共生产饲料22万公斤。粮油商业附营业务所生产的饲料年产量,1989年为38万公斤,其中:生产平价饲料22万公斤,生产议价饲料16万公斤。1990年为28万公斤,其中:生产平价饲料24万公斤,生产议价饲料4.6万公斤。产值达到11万多元,实现利润1.5万元。主要是合作粮油公司生产的猪饲料和鸡饲料,但由于原料严重不足且价格上涨,生产成本提高,资金周转困难,又常常处于停产状态。因此全州粮食部门的饲料工业仍处在探索阶段,尚未形成规模生产。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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