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粮油调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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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30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粮油调运
分类号: F253
页数: 4
页码: 775-778
摘要: 1958年甘南藏族自治州执行统一的《粮食调运暂行规则》和《粮食调拨作价办法》。州外粮食调入依据全州定量需粮实际,参考当年购销差制定全年调入计划并报省政府核定,做为全年调入控制指标纳入全省粮食调拨计划。州政府根据各县编报的月、季度计划,加以适当平衡后报省政府和省级中转站,按月、季度计划严格执行。调入粮食的品种和数量以及接收地点均作为计划的内容。州内各县之间的粮食调拨,也参照《暂行规则》制定严密的调出、调入计划。州政府根据全州粮食经营网点布局,组织合理流向和合理运输。
关键词: 粮油调运 粮油管理

内容

一、粮食调入
  共和国成立初,甘南粮食工作的力量非常薄弱,农牧民对粮食的需求非常迫切。为了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党和政府采取积极措施,组织粮源,从州外大量调入粮食,确保军、民的生活需要。当时由于公路尚未全面开通,交通条件差,运输困难,运粮全靠人力和畜力。为胜利完成甘南剿匪部队的粮秣运供任务,省粮食局从1952年8月开始,协同剿匪部队的后勤部门,抽派干部在旧城、黑错(今合作)、夏河、双岔、阿木去乎、西仓、洛大设立了7个支前供应站,先后组调汽车944辆.雇用牲口4179头(匹)。在10个月内,共运供面粉205万公斤,大米40万公斤,马料366万公斤,是年,省上调配甘南粮食531万公斤。
  从1954年开始实行粮食调拨统一管理,由州人委编制计划报省政府核准后,按指令性计划执行。是年12月成立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粮食办公室”,并设立了临潭、卓尼、夏河、舟曲、甘南(今合作)粮食供应站,都在县城城关。从州外调入粮食2113万公斤。其中小麦925万公斤,大米171万公斤,其余为杂粮。
  1958年全州执行统一的《粮食调运暂行规则》和《粮食调拨作价办法》。州外粮食调入依据全州定量需粮实际,参考当年购销差制定全年调入计划并报省政府核定,做为全年调入控制指标纳入全省粮食调拨计划。州政府根据各县编报的月、季度计划,加以适当平衡后报省政府和省级中转站,按月、季度计划严格执行。调入粮食的品种和数量以及接收地点均作为计划的内容。州内各县之间的粮食调拨,也参照《暂行规则》制定严密的调出、调入计划。州政府根据全州粮食经营网点布局,组织合理流向和合理运输。
  全州从州外调入粮食由1953年的536万公斤,逐步上升到1963年的2017万公斤,后又逐年下降到1973年的453万公斤,后来再次逐年上升,到1989年达到6770万公斤,1988年实行“五包干”(粮油产、购、销、调、财务包干)时为7910万公斤。品种由小麦、杂粮等,逐步转向调入面粉、大米、优粉、粳米等。尤其是1979以后,精米、精面的调入量大幅度上升,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运输线路主要以甘川公路和兰郎公路为主。舟曲、迭部等县主要以甘川公路为粮食调出、调入线路;兰郎公路为夏河、合作、碌曲、玛曲等县的粮食输入之路。七十年代后期,陇西转运站设立,临潭、卓尼、舟曲、迭部4县的粮食调出调入多在陇西一线。
  州内粮食流向,主要从临潭、卓尼、舟曲调往碌曲、玛曲等县和从夏河、合作调往碌曲、玛曲、迭部等县。往返运输的原因是各县之间的余缺调剂、品种调剂和成品原粮之间(加工)的调剂。在调拨中不断改进管理办法,调整不合理运输,计划一次安排到站(点)。减少同品种对流,迂回往返,重复装卸等,以减少各项费用开支。
  粮食运输工具在五十年代,农牧区全靠人力和畜力,主要靠牲口驮运,山区和林区靠人力背运,沿川地区靠木轮车、胶轮大车等原始工具。大量的军粮供应全靠牲口、牛车、人力运送。
  随着州县各条公路的开通,五十年代末期有了少量的汽车运输,牧区、山区、林区继续沿用原来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从七十至八十年代,县乡公路逐步开通,粮食供应网点不断增多,州上建立了运输公司,州粮食局成立了汽车队,全部用汽车运输。到1990年,全州平均两个乡就有一个粮站。有的边缘地区一个乡设立一个粮站(点),各粮站、点均有公路相通,结束了人、畜驮运的历史。
  二、粮食调出
  甘南的种植业主要分布在临潭、舟曲、迭部等县,五十至六十年代夏河、碌曲、卓尼等县也占很大比重。1949年种植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32%,1978年占29.47%,1985年占29.69%。种植业主要以粮食生产为主体。1953年粮食作物耕地面积49.44万亩,1970年达114.62万亩,1985年为105.71万亩。1990年由于部分地区退农还牧,粮播面积降为97.91万亩。由于受高寒阴湿,热量不足,无霜期短的影响,一般夏收作物面积占80%,秋收作物占20%。粮食调出品种主要以蚕豆、豌豆为主。1972年出口蚕豆136万公斤,1973年出口蚕豆75万公斤,1974年出口蚕豆9.5万公斤。
  1953-1990年度甘南州粮食调入统计
  三、油脂料调拨
  甘南州是一个盛产油料的地方,所产油料为油菜籽、胡麻、大麻等,其质量好,出油率高,历来都是集贸市场上的重要商品。共和国成立初期,甘南藏区五种经济成份并存,油脂经营主要通过市场自由购销。建州后正值国家对粮油实行统购统销,但各地行政区域刚刚建立,在油脂管理上未形成完整的办法,对油脂的统购与粮食统购同步进行,未另定时间,也未另立名目,采取自上而下地逐级下达任务,并经过群众自报,民主评定后,将上级分配给各村的任务落实到户,定出入库期限,按期完成。当时粮食统购统销业务由自治州人民政府粮食办公室管理,油脂业务由贸易公司供销社管理,双方在业务上形成脱节。1957年3月,自治州决定油脂管理业务移交粮食部门统一经营。油脂商品流转纳入了国家计划。粮油业务管理体制统一后,贯彻统购统销政策,禁止私商及其任何单位的经营油脂,逐步形成了由国营粮食商业独家经营的、单一的流通渠道。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粮、油形势好转,粮油统购统销制度虽然继续贯彻执行,但在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指导思想下,油脂工作有了一些新的突破。1981年提出“支持生产,积极收购、扩大销售,组织出口”的油脂工作方针,省政府下达供应半高价油指标,开始对县(包括县城)以上的城市和工矿区的居民、工商行业和集体伙食单位计划外供应半高价油。半高价油是对计划供应的一种补充,即解决了城市居民的食油需求,改善了人民生活,又搞活了油脂经营,加速了商品流通。从1983年起,油脂收购取销原有定购基数,改为固定计价的办法,按“倒四六”计价。农民交售食用油脂 (料),不论数量多少,都是40%按统购价,60%按超购价计算。1985年,全州取消油脂(料)的统购,实行合同定购,并调整提高了油料收购价格。在销售上实行统销价、半高价、比例价、议价并存的格局。
  1988年,全州又实行粮油产、购、销、调、财务“五包干”,一定三年不变,三年统算的办法。全州油脂包干收购90万公斤,销售38万公斤,调出州外52.5万公斤。1990年统算,年年完成任务。
  1954-1990年度甘南州粮食调出(包括出口)统计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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