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交通监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260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交通监理
分类号: U491.4
页数: 4
页码: 686-689
摘要: 甘南交通监理所经常开展安全宣传工作,每年都选择适当时期,普遍开展“百日无事故”竞赛和“安全月”、“质量月”等活动。交通监理部门采取专业人员路查与有车单位自查相结合,经济制裁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等措施,全面治理和整顿了交通秩序。同时,到有车单位和主要线路上积极开展反违章、查隐患、保安全、促生产的宣传活动。利用有线广播,组织宣传车,用藏汉语向农牧民、广大职工宣传交通法规,普及安全常识。
关键词: 交通管理 交通监理

内容

—、机构设置
  1957年,经省交通厅批准建立了合作公路交通管理站,管兰郎、徐合、完夏、郎玛4条干线公路,隶属于兰州汽车监理所领导。同年8月,合作管理站同甘南公路段合署办公,行政上归公路段领导,业务上仍由兰州监理所管理。1959年,临潭公路交通管理站成立,承办临潭、卓尼两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及养路费征收工作。1962年在夏河县设立了夏河公路交通管理站,承办夏河地区交通监理管理工作和养路费征收,后来站址迁至完东滩,更名为完东滩公路交通管理站。1965年4月,省交通厅决定,合作、临潭、完东滩公路交通管理站归属岷县汽车监理所领导。
  甘南州交通监理所于1971年5月1日正式建立,同年成立迭部公路交通管理站。州监理所下属3个管理站,共有职工18人,其中监理所6人,合作站5人,临潭站3人,迭部站4人。1974年9月1日,成立代古寺公路交通管理站。1976年迁至舟曲县城。1982年,成立了碌曲交通监理站。1984年2月24日,建立夏河交通监理站。截止1985年,甘南交通监理所下属有6个监理站,共有职工56人。
  1987年7月1日,将交通监理机构及人员全部划归地方公安部门领导,在各县公安局下设交警队,负责交通监理业务。
  二、车辆管理
  合作公路交通管理站成立后,主要办理全州公路交通监理一般性业务及安全管理、行车事故的现场查定和处理以及养路费征收,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行使监督、管理和指挥辖区内车辆以及行驶在辖线上车辆的运输安全等职责。1959年至1965年,对辖区所有有车单位和车辆进行了普查工作,采取逐车逐人造册登记,建立了车辆、驾驶员技术卡片和档案以及养路费交纳情况记录等。
  1966年至1976年,州交通监理机构进行了理顺和整顿运输秩序。州人民政府及各级公路交通主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管理制度,使监理工作逐步向正规方向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下发以后,公路交通监理部门,在全州范围内掀起了一个整顿交通秩序、保证行车安全的活动,制定了行车登记、考试发证、年度检验、上路查车、行车管理等制度。
  随着公路运输业的发展,汽车车型增多,车辆技术性能提高。交通监管理手段、技术装备等亦同时得到提高和充实,安全检测、通讯等先进设备广泛使用。
  1981年,甘南交通监理所和部分交通监理站先后配备了交通监理车、事故勘察车、酒精探测器、车速检查器、遥控信号器等设备,为快速、准确地处理各种交通违章事故和维护交通秩序,确保行车安全创造了条件。各级交通监管部门,每年对有车单位和所有车辆,有组织、有计划、有领导地进行一次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检审工作,检验车辆技术状况,审查驾驶员的技术、品德及驾驶作风。通过年检审验制度的坚持执行,使全州车辆技术状况得到提高,车容焕然一新,驾驶人员的安全责任感和技术水平也逐步提高。
  三、安全管理
  五十年代末到七十年代初,随着车辆的增多,交通安全引起主管部门的重视,公安、交通等部门相互配合,以交通安全和交通规则为主要内容,大张旗鼓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使安全管理工作深入人心。1972年,在全州范围内掀起了整顿交通秩序、保证行车安全的活动,开展了以查路况、查装载、查安全设备、查行车时速为内容的大宣传、大检查、大整顿、抓管理的整顿工作,全州运输安全、运输秩序逐步好转。
  七十年代末,由于林区建设的发展,州境跨区行驶车辆增多,而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没有跟上,沿途群众安全意识淡薄,缺乏交通常识,交通部门安全措施薄弱,行车事故不断发生。因此,州县两级监理部门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由公安、交通、监管和有车单位协同配合,组成安全检查组,经常进行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消除隐患.保证安全,使公路沿线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合作、临潭、迭部、舟曲管理站,采取生产队包社员,学校包学生,检查站包过往车辆.饭店、车站包过往旅客,道班包公路,农机站包拖拉机的“六包”管理办法,使境内的交通安全工作初见成效。
  为了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监管部门与有车单位密切配合,举办各种学习班,利用年检审验之机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考核和教育,对不遵守交通规则,违章行车造成事故的驾驶员分别给予限期改正、部分考核、重新考试、吊销执照或建议所属单位调换工种等处理。
  随着公路等级的不断提高,车流量增加,行车速度普遍加快,给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和新的要求。迭部、卓尼、舟曲跨区车辆运输木材过往频繁。各种车辆为了争货源、抢路线,超速、超载、违章行驶情况十分严重。针对上述情况,甘南交通监理所经常开展安全宣传工作,每年都选择适当时期,普遍开展“百日无事故”竞赛和“安全月”、“质量月”等活动。交通监理部门采取专业人员路查与有车单位自查相结合,经济制裁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等措施,全面治理和整顿了交通秩序。同时,到有车单位和主要线路上积极开展反违章、查隐患、保安全、促生产的宣传活动。利用有线广播,组织宣传车,用藏汉语向农牧民、广大职工宣传交通法规,普及安全常识。
  四、养路费征收
  甘南州养路费征收起始于1954年,当时由合作管理站对州境内有车单位收缴养路费,同时检查补收过境车辆漏缴养路费等。征收标准和办法.执行兰州监理所统一规定。
  甘南州汽车监理所在1971年,固定专职干部办理收缴业务。养路费实行专收专管、收支两条线办法,建立了征收、上解和经费开支等财务管理制度。在交通要道、边远山区加强流动检查.采取适时上路查费、单位收费、到站交费的措施。各管理站也建立了车辆卡片,对辖区车辆的交费与否都有记载。1971年全州征收养路费103.92万元,比计划增收13.93万元。到1976年,全年征收养路费达247.76万元,比1971年增长1倍多。
  1979年1月,根据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交通部、财政部《关于整顿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的报告》,甘肃省规定交通运输企业的营运车辆均按营运收入的10%计征养路费,非营运车辆每月每吨70元计征养路费。
  从1982年开始,甘南交通监理所在养路费的征收上推行了分片包干责任制,调动了征费人员的积极性。当年全州征收养路费264.94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56.98%。自此以后,甘南交通监理所普遍推行养路费征收承包责任制,实行超收提成奖励的办法,按月征纳养路费。调整养路费率,公路交通部门营运车按营运收入的10%提高到13%交纳养路费,按吨位计算的车辆由每吨70元增加到95元。
  1985年,全州完成养路费征收482.21万元,与1984年相比增加163万元。1990年征收养路费841万元,比1985年增加35879万元。
  1971-1990年甘南州汽车交通事故养路费征稽一览表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阅读

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