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收益分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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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24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收益分配
分类号: F275.4
页数: 2
页码: 647-648
摘要: 甘南州乡镇企业的收益分配,经过几年的改革,充分体现按劳分配原则。职工的工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把职工的劳动报酬和岗位责任制紧密联系在一起,较合理地体现了等量劳动所取得的等量报酬。
关键词: 甘南藏族自治州 收益分配 乡镇企业

内容

甘南州乡镇企业的工资制度经历了较长的演变发展过程。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建立起来的社办企业,因当时“左”倾思想严重,人民公社对企业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负盈亏。七十年代,由于公社从生产队抽调一部分农业劳动力到社队企业做工,对这部分职工实行“劳动在厂、分配在队、厂队结算、适当补贴”。厂对职工按在生产队底分记工,每月由厂给职工一定生活补助费。实行这种工资制度是为了缩小务工社员和务农社员的收人差别,更好地调剂农村劳动力,做到农忙务农,农闲务工。但是这种工资制度受生产队收入水平高低的影响,在一个企业,常常出现师傅的工资不及徒工,技术工的工资不及一般工,复杂劳动工人的工资不及简单劳动工人的工资的不合理现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完善,乡镇企业普遍实行工资制,通用计时工资制和计件工资制,并有一套完整的定额管理制度。
  1984年以来,为了克服劳动报酬上的平均主义,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许多企业实行了基本工资加奖惩的办法,主要形式有:浮动工资;基本工资加奖励或定额工资加奖励;分成工资;承包工资。甘南州乡镇企业的收益分配,经过几年的改革,充分体现按劳分配原则。职工的工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把职工的劳动报酬和岗位责任制紧密联系在一起,较合理地体现了等量劳动所取得的等量报酬。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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