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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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24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分类号: D035.5
页数: 2
页码: 641-642
摘要: 甘南州乡镇企业原称社队企业。社队企业萌芽于农业合作化时期,至人民公社化时期得到蓬勃发展。为了适应社队企业发展的需要,1978年2月27日,经中共甘南州委批准,甘南州社队企业管理局正式成立。在此以前,甘南州社队企业的业务由州手工业管理局承担。州社队企业管理局成立以后,夏河、临潭、卓尼、迭部、碌曲、玛曲、舟曲县也相继建立了社队企业管理局,由县人民政府直接管辖。
关键词: 甘南藏族自治州 乡镇企业 管理机构

内容

甘南州乡镇企业原称社队企业。社队企业萌芽于农业合作化时期,至人民公社化时期得到蓬勃发展。为了适应社队企业发展的需要,1978年2月27日,经中共甘南州委批准,甘南州社队企业管理局正式成立。在此以前,甘南州社队企业的业务由州手工业管理局承担。州社队企业管理局成立以后,夏河、临潭、卓尼、迭部、碌曲、玛曲、舟曲县也相继建立了社队企业管理局,由县人民政府直接管辖。1983年7月甘南州社队企业管理局由州政府的直属局降为二级局,更名为“甘南州农村集体企业管理处”,业务受州农林局管辖,同时州属7个县的社队企业管理局也降格为社队企业管理站,业务由县农林局管辖。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由农民办的个体企业、联户企业有了很大发展,198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的通知》,决定将“社队企业”更名为“乡镇企业”,其内含范围除社(乡、镇)办企业、队(村)办企业外,还包括部分社员联营的企业及其它形式的合作工业和个体企业。1984年6月2日,将原“州农村集体企业管理处”改名为 “乡镇企业管理处”,隶属关系不变。
  1984年11月甘南州乡镇企业管理处升格为甘南州乡镇企业管理局。全州7县的乡镇企业管理站,也在1984年、1985年两年内先后更名为乡镇企业管理局,由县人民政府领导。1985年至1986年,甘南各县均成立了供销公司,隶属县乡镇企业局。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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