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乡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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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240
颗粒名称: 第五章 乡镇企业
分类号: F276.342
页数: 8
页码: 641-648
摘要: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由农民办的个体企业、联户企业有了很大发展,198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的通知》,决定将“社队企业”更名为“乡镇企业”,其内含范围除社(乡、镇)办企业、队(村)办企业外,还包括部分社员联营的企业及其它形式的合作工业和个体企业。1984年6月2日,将原“州农村集体企业管理处”改名为 “乡镇企业管理处”,隶属关系不变。
关键词: 甘南藏族自治州 乡镇企业

内容

第一节管理机构
  甘南州乡镇企业原称社队企业。社队企业萌芽于农业合作化时期,至人民公社化时期得到蓬勃发展。为了适应社队企业发展的需要,1978年2月27日,经中共甘南州委批准,甘南州社队企业管理局正式成立。在此以前,甘南州社队企业的业务由州手工业管理局承担。州社队企业管理局成立以后,夏河、临潭、卓尼、迭部、碌曲、玛曲、舟曲县也相继建立了社队企业管理局,由县人民政府直接管辖。1983年7月甘南州社队企业管理局由州政府的直属局降为二级局,更名为“甘南州农村集体企业管理处”,业务受州农林局管辖,同时州属7个县的社队企业管理局也降格为社队企业管理站,业务由县农林局管辖。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由农民办的个体企业、联户企业有了很大发展,198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的通知》,决定将“社队企业”更名为“乡镇企业”,其内含范围除社(乡、镇)办企业、队(村)办企业外,还包括部分社员联营的企业及其它形式的合作工业和个体企业。1984年6月2日,将原“州农村集体企业管理处”改名为 “乡镇企业管理处”,隶属关系不变。
  1984年11月甘南州乡镇企业管理处升格为甘南州乡镇企业管理局。全州7县的乡镇企业管理站,也在1984年、1985年两年内先后更名为乡镇企业管理局,由县人民政府领导。1985年至1986年,甘南各县均成立了供销公司,隶属县乡镇企业局。
  第二节发展规模
  在全州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农村的互助合作社逐步办起了一些集体副业,实行以农业为主、农副业综合经营。由于发挥了互助合作的优势,使这些集体副业迅速壮大起来。当时有一部分兼营或专业的手工业者(如木匠、铁匠、泥瓦匠、石匠等)参加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合作社为了生产的需要.把这些工匠组织起来,办起了一些经营小农具和加工农牧副产品的工场、作坊,从事集体副业。1958年,全州农牧村实现人民公社化以后,人民公社三级组织.即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在经营农牧业之外.还陆续办起了一些小型工业企业。这中间虽几经曲折,但成长为农村经济中一个具有独立性的综合产业。由于它是公社或生产大队、生产队兴办的,所以当时通称“社队企业”。甘南州大规模兴办社队企业始于1958年,多以砖窑、煤窑、机械厂、粮油加工为主。工人待遇多采取劳动在厂,分配在队,厂队结算.适当补贴的“工分加补贴”制度。
  1959年到1961年,是全国经济困难时期,中共中央为了纠正工作中的左倾错误,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指示公社和生产大队一般不办企业,平调的要坚决退赔。因而社队企业纷纷下马,整个六十年代,全州社队企业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乡镇企业得到了蓬勃的发展。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原社办、队办企业转化为乡办、村办企业。1978年,全州共有乡镇企业787户,从业人员4787人,总产值为653万多元,总收入580多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420万元。1979、1980年国民经济开始调整,农村实行大包干责任制,乡镇企业也相应地进行了整顿,对于一些一哄而起、盲目开办,原料无保证、产品无销路、经济效益差的企业,进行了关、停、并、转,企业数量减少,到1980年乡镇企业只有310户,从业人员减少到2100人,产值减少到614万元,工业总产值下降到105万元。
  1984年9月,甘肃省委、省政府在合作召开“甘南经济开发会议”。1985年省委、省政府又在合作召开“甘南经济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振兴甘南经济的突破口来抓。到1985年底,全州乡镇企业已发展到1826户,其中乡镇办企业236户,村办企业134户,从业人员7612人;年总产值2143.99万元,占全州农牧业总产值的15%,其中工业产值767.05万元;年总收入2223.29万元,其中工业收入710.92万元。全州乡镇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817元/人,比1984年提高23%,实现利税563.65万元,超年计划指标240万元的1.37倍;其中纯利润完成415.64万元,上缴国家税金153.01万元。
  1985年全州乡镇企业支付工资510.01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096.05万元,净值889.61万元,流动资金136.28万元。主要产品产量是:发电量390万度,原煤3600吨,机砖1344万块,瓦14万片,铁制农具1.36万件,石灰1100吨,水泥预制件692立方米,皮革制品2000件,乳品4000斤,粮食加工2778吨,食用植物油25吨,房屋竣工面积2.4万平方米,干酪素20吨,针织品4200件,农机配件7100件,加工蕨菜26吨。1985年,全州乡镇企业总收入超过百万元的乡镇有6个,其中夏河县的合作镇245.35万,那吾乡161.74万元,王格尔塘乡150.10万元,九甲乡115.48万元;临潭县城关镇163.97万元;迭部县电东乡105.70万元;以上6个乡镇完成总收入942.34万元,占全州乡镇企业总收入的42.38%。1984年至1990年,甘南州乡镇企业发展较快,基本结束了徘徊局面,开始起步前进,经过7年的发展,在全州国民经济特别是在整个农村牧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已日益显示岀来。一是已成为全州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90年,乡镇企业完成产值8392.38万元,占全州工农业总产值的33.12%。乡镇工业异军突起,自成体系,在生产能力、企业布局、产品结构等方面,对国营工业起到了填空白、补缺门、增实力的作用。1990年乡村工业产值达到3806.43万元,占全州工业总产值的44.39%。原煤、机制砖、石灰、洮砚、干酪素、洗净毛等已分别占到全州产量的50〜90%。二是已经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1990年乡镇企业产值占全州农业总产值的54.76%,是种植业总产值的两倍。三是已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场所。1990年乡镇企业个数达到7314个,从业人员17661人,占全州农牧业总劳动力的6.5%。四是已成为农牧民致富的重要途径。1990年乡镇企业总收入达到8351万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25.99%。五是已经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1989年乡镇企业上缴税金595.6万元,占全州财政收入的13%。为扶持乡镇企业,在1978年至1990年的13年间,国家从各种渠道,共给甘南州乡镇企业投资3189万元。
  1990年全州乡镇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乡镇企业发展状况表单位:个、人、万元、元
  1990年全州乡镇企业主要产品产量1990年乡村工业主要设备
  1990年乡镇运输业运力统计
  第三节经营管理
  甘南州乡镇企业的经营管理经历了一个由管理薄弱到管理逐步走上正规的转变过程。乡镇企业是由农牧民兴办的企业,企业的职工来自农牧民・由于缺乏技术和管理人才,乡镇企业的经营管理处于落后状态。1978年乡镇企业主管部门成立后,对全州乡镇企业普遍推行“五定一奖”制,即定领导、定人员、定产值、定利润,超产奖励、减产惩罚。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1980年以后,全州乡镇企业又普遍推行了经济责任制,逐步改变了吃“大锅饭”的现象。随着经济责任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1988年至1990年,全州乡镇企业又普遍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截至1990年底,在全州乡(镇)、村两级企业中,已有90%的企业实行了承包经营。企业承包经营后,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加了活力,按照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使企业的权、责、利有机的结合起来,保进了企业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甘南州乡镇企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具体做法主要有以下四种:集体承包:由企业领导班子向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职工代表大会承包生产经营任务,承担经济责任,实行厂长负责制。
  合伙承包:由几个人自愿组合,共同承包生产经营任务,共同承担经济责任。
  个人承包:对于规模很小,分散经营的行业,实行包干到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按规定按时向企业交费,由个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项目承包:对企业的产品开发、技术开发、生产运输等单项进行承包。
  全州乡镇企业实行以承包为主的经济责任制,明确了企业经营者与乡、村企业所有者之间的关系,增强了承包经营者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企业经营者的经营主动性和灵活性。同时,承包者在企业内部按照各职能部门、车间和班组的实际情况,实行多形式、多内容的逐级承包,使任务到人、责任到岗,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得其利,正确处理职工的责、权、利关系。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使企业的经营管理逐步正规。
  第四节收益分配
  甘南州乡镇企业的工资制度经历了较长的演变发展过程。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建立起来的社办企业,因当时“左”倾思想严重,人民公社对企业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负盈亏。七十年代,由于公社从生产队抽调一部分农业劳动力到社队企业做工,对这部分职工实行“劳动在厂、分配在队、厂队结算、适当补贴”。厂对职工按在生产队底分记工,每月由厂给职工一定生活补助费。实行这种工资制度是为了缩小务工社员和务农社员的收人差别,更好地调剂农村劳动力,做到农忙务农,农闲务工。但是这种工资制度受生产队收入水平高低的影响,在一个企业,常常出现师傅的工资不及徒工,技术工的工资不及一般工,复杂劳动工人的工资不及简单劳动工人的工资的不合理现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完善,乡镇企业普遍实行工资制,通用计时工资制和计件工资制,并有一套完整的定额管理制度。
  1984年以来,为了克服劳动报酬上的平均主义,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许多企业实行了基本工资加奖惩的办法,主要形式有:浮动工资;基本工资加奖励或定额工资加奖励;分成工资;承包工资。甘南州乡镇企业的收益分配,经过几年的改革,充分体现按劳分配原则。职工的工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把职工的劳动报酬和岗位责任制紧密联系在一起,较合理地体现了等量劳动所取得的等量报酬。
  第五节利润分配
  甘南州乡镇企业利润分配的内容,按缴纳集体企业所得税为界限,分为税前利润分配,上交和减免所得税以及税后净利润分配几项内容。
  税前利润分配是指乡镇企业实现的利润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在交纳集体企业所得税以前,按有关政策可以进行税前扣除,一般有以下几项:1.分进分出联营企业的投资利润。2.提取企业基金。3.技术转让费。
  乡镇企业按规定提留的其它利润还包括归还专项贷款和财政周转金,在交纳所得税之前归还借款本息的部分或全部。
  上交和减免所得税分配。乡镇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在进行税前利润分配以后,即应进行上交所得税的分配或减免所得税的分配。
  税后净利润分配。根据中共中央1984年4号文件精神,乡镇企业在税后要提取1%的扶助基金,上交给乡镇企业主管部门统筹使用。1985年以前,甘南州乡镇企业的利润分配,部分企业缺乏长期发展的战略眼光,互相攀比分配水平,追求高分配高奖金,一些乡村要求企业上交利润过多,减少了企业的积累, 造成很多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资金紧缺,缺乏自我生存和竞争的能力。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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