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森林开发利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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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145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森林开发利用
分类号: F316.23
页数: 14
页码: 474-487
摘要: 甘南林区自从有人类生存后即开始了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原始的开发方式仅限于狩猎、采集及部分燃料的获取。简单的采伐行动到新石器末期至青铜器时期发明了砍削器后才逐渐开始,但用量甚微,对广阔无垠的茂密森林构不成威胁。直至明、清,境内对森林资源的消耗仅限于民房建筑自用材、燃料、生活生产工具的制作、狩猎、采集等项。
关键词: 森林资源 开发利用 甘南藏族自治州

内容

第一节民间利用形式
  甘南林区自从有人类生存后即开始了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原始的开发方式仅限于狩猎、采集及部分燃料的获取。简单的采伐行动到新石器末期至青铜器时期发明了砍削器后才逐渐开始,但用量甚微,对广阔无垠的茂密森林构不成威胁。直至明、清,境内对森林资源的消耗仅限于民房建筑自用材、燃料、生活生产工具的制作、狩猎、采集等项。
  —、民用建房材
  历史上甘南地区的总户数均在3万户左右徘徊,即使在人口发展最盛时亦未超过5万户。以每年十分之一的家庭改建或新建房舍,亦不过三五千户,每户以需木料10立方米计,也就在3〜5万立方米之内,仅占当时境内森林年生长量的0.02%左右。林分的生态平衡尚需枯损量自然调节。古代的森林等生产资料多为部落公有或村庄所有,对森林资源的管护均有一套完整的乡规民约。村民所需的自用材必须按公众商定的数量、规格采伐。无林区自用材必须经有林区部落的批准,以有偿代价按指定地点按数择伐。民用建房材采伐是历史上境内森林资源消耗量中一项较大的资源开支。境内至今仍保留着内不见土(均为木料),外不见木(石墙)的藏式碉楼和均由木料建成的搭板房的民居习俗。
  据统计,1963年以前,全州民用建房材消耗量每年约为2500〜3000立方米左右。1977年省属林区和州县林场供应林区群众民用建房材每年仅1万立方米左右。1990年州属林业单位分配各县的民用建房材夏河县500立方米,舟曲县500立方米,临潭县200立方米,卓尼县500立方米,迭部县900立方米,碌曲县400立方米。省属林区4个林业局,共分配迭部县1900立方米,舟曲县1300立方米,卓尼县3400立方米,临潭县600立方米,夏河县300立方米。是年,省、州共安排民用材10500立方米。
  二、薪炭用材
  人类自发明火种以后,就开始利用林木作为燃料,境内森林资源的又一大利用消耗即薪炭燃料用材。当地林区自古以来就有用林木枯枝杆或灌丛作烧材,用桦、杨、青冈(栋)等阔叶灌木烧木炭,用林间枯枝败叶烧炕取暖的习惯。每户年用燃料约10吨左右,且从不损及针叶乔木作为薪炭燃料。
  共和国成立后,境内由于人口的增长,烧柴(薪材)消耗量猛增,据1980年调査,迭部、舟曲和卓尼3县实际烧柴量为18.5万吨;临潭、夏河2县为11.31万吨;碌曲、玛曲2县为0.82万吨。全州每年共消耗烧柴30.63万吨。
  三、生活生产工具用材
  境内农牧区家庭所用的生活、生产工具多由木料制成。如生产方面的各种农具、场院架杆、牲畜棚圈、园圃栅栏等。生活方面的各种家具除柜、箱、桌椅、案板等物外,勺、盆、碗等灶具也用木料制成。随着社会科学的发展,大部分生活、生产工具逐渐被铁、铝、玻璃、瓷器代替,只有少部分仍保留古老的习俗而利用森林资源。
  全州从1964年至1977年平均每年用于棚圈、架杆、农具维修等方面的民用材消耗约5000立方米。
  四、采集
  采集活动是当地人民几千年来保留的传统习俗,人们利用当地丰富的森林衍生资源,采挖野生药材,采集菌类、蕨类山珍、野果等。除自食外,亦将一部分出售,作为一项家庭副业。这也是林区人民“靠山吃山”,综合开发森林资源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狩猎
  狩猎是境内林区民众利用森林资源的古老方式。古代,林线附近的村民在农牧业闲暇之时就以“靠山吃山”的传统辅助生计。境内的原始森林中生息着无数野生动物。狩猎业既是人们生存和农牧业生产不受威胁的保护措施,也是林区人的一项经济来源。狩猎在现代随着野生动物的日趋减少和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法令的颁布而禁绝。
  第二节林木采伐
  境内森林资源大规模地开发利用兴起于民国时期,森林木材彻底变成市场商品,而林木生产、木材交易亦同时成为境内的一项产业。这项产业的诱人之处就是不须经过再生产,可直接岀卖资源而获取优厚利益。森林采伐业兴盛之时,也就是境内森林大面积减少之日,人们对资源的利用率和获取超过了森林资源的再生和恢复,使境内森林资源显著减少。
  三、采伐作业
  (一)采伐方式
  白龙江林区主要采取5公顷以下的小面积皆伐;洮河林区、大夏河林区主要采取采育择伐和成林抚育间伐。
  洮河林区1952年以前用斧伐法。1952年改变为斧锯并伐,推行“四面挂耳”采伐法。1954年改为锯伐。六十年代末,采用弯把锯采伐,七十年代,各林区普遍试用油锯采伐。
  白龙江林区1958年开始采伐时斧锯并用,1965年主要采伐工具是弯把锯、油锯,采用斧锯配合,1974年推广3马力高把油锯,1984年又开始推广5马力高把油锯作业。该林区多为下山倒,大部分是山场造材,原木小集中。只有小部分实行原条串坡小集中。
  大夏河林业总场的木材生产,开始于五十年代末,当时是斧锯并用,后来也引进过弯把锯、油锯,但木材生产基本上始终以大马锯和玻璃斧为主。多采取“抽片三锯倒”法伐木,上山倒,原条下山小集中。
  (二)造材
  洮河、大夏河林区,以原条生产为主,经打枝、去皮、截梢即可。白龙江林区,以生产原木为主,按不同材种规格,在提高出材率的前提下现场进行造材。除原木、原条外,甘南林区还生产坑木、电柱、椽、擦、果树吊杆等。
  迭部林业局在1984年的木材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工艺进行调整,采取原条或半原条下山,提高了木材等级和出材率,减少了损失浪费。仅这一项造材工艺改革,每年多出材500立方米。
  二、伐区设计
  1956年1月31日林业部公布《国有林主伐试行规程》,按规程,在伐区生产作业前须交设计方案。甘肃省林业局等单位,组织伐区调查设计队,在沙滩林场和插岗林场进行伐区调查设计,内容是伐区测量、立木等林分因子测定、更新调查、生产工艺设计等,是为甘肃省第一次比较正规的伐区作业设计。同年,省林业调查队在洮河上游的拉力沟、卡车沟、车巴沟进行过重点采伐设计。六十年代初,舟曲林业局、洮河林业局都成立了伐区调査设计队,开展伐区作业设计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伐区设计队伍被解散。
  1971年以后,省属各林业局相继成立了局属的伐区调查设计队。大夏河林业总场也于1979年重新组建总场调査队,负责下属各林场的作业设计等工作。
  1982年,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在洛大干校举办了“采伐营林调查设计学习班”,下属林业局及甘南州农林局都派学员参加,学习了原农林部颁发的《森林采伐更新规程》、林业厅颁发的《甘肃省森林采伐更新规程实施办法细则》(讨论稿)、《东北、内蒙古林区林业企业采伐调查设计规程》、《西南、西北林区林业企业采伐营林调査设计规程》等技术文件。统一了组织建制、技术标准和要求,由原来单一的采伐设计提高到采伐、营林更新和伐区生产工艺的全过程设计。从此,全林区伐区作业设计步入正轨。
  为了提高州属林业生产单位伐区设计质量及造林、次生林改造的设计水平,州农林局于1988年6月举办了全州伐区、造林、次生林改造调查设计培训班。培训班学习的主要内容是伐区、造林、次生林改造的调查设计技术。通过学习,解决了林业调查设计中以往存在的设计质量差,方法不统一,不符合技术规范的问题,为甘南州林业调查设计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打下了基础。三、木材产量
  甘南州及省属企业历年木材产量表单位:立方米据1942年调查,洮河上游木材产地以大峪沟位居第一,占20.23%;以下依次为:卡车沟占17.36%;纳浪占14.47%;博峪沟占12.55%;其余粒珠沟、木耳沟、西尼沟、帕路沟、鹿儿沟、若龙、羊化、大小板子、卓尼沟等地产量占20.33%O1943年调查结果为:大峪沟占31.07%;卡车沟占23.04%;纳浪占15.55%;大扎占18.18%;拉力沟占5.82%;博峪沟占2.76%;木耳沟占0.92%;上流各沟占6.06%;其它沟系15.62%。洮河中游1942年木材产地调查结果为:冶木河位居第一,占53%;莲花山占36%;羊沙河占11%。
  所产木材以云杉、冷杉林为主,占99%,桦木占0.8%,其它杂木占0.2%。木材直径以5~15厘米的原条木为主,占43.54%;20厘米以上的占34.67%;15—20厘米的占21.79%。
  共和国成立前,境内木材产量以1937年最高,洮河上游林区输出大小木材达60余万株;1941年输岀60万株,洮河中游每年输出20万株左右;1942年输出18万株,西固黄家路山林区每年约输出15万株;1943年输出17万株,其中小材13万株,椽子7000余株,板材1000余块,农具用材2.7万余株。
  共和国成立后,林权收归国有,木材主要由省属林业部门大规模生产经营,洮河林区自1958年成立洮河林业局后,每年生产木材量约10万立方米左右;白龙江林区从1958年成立舟曲林业局,1969年成立迭部林业局后,每年生产木材25万立方米左右;大夏河林区自成立了大夏河林业总场后与各县属林场一并由州、县林业部门管理,年均生产木材20万立方米左右。从1951年起自1990年底,全州累计生产木材827万立方米。其中洮河林业局生产252万立方米,舟曲林业局生产194万立方米,迭部林业局生产258.8万立方米,白水江林业局中路河林场生产28万立方米,大夏河林业总场生产42.5万立方米,迭部县林业局约13万立方米,舟曲县九二三林场等16.8万立方米,碌曲县双岔林场自交县管理以来生产约2万立方米,夏河县3个林场自交县管理以来生产约1万立方米,卓尼县两场生产约1万立方米。除以上原木原条以外,省属白龙江林管局所辖各局生产锯材107.76万立方米,州县属各林场生产锯材数万立方米。
  四、木材销售
  民国时期,林木销售的基本方式以租赁或整林出售为主,州境内已成立木材销售的许多网点,如洮河林区木业商号先后有世星奎、临生祥、三义合、景兴同、世裕木厂(1917年成立)、永兴隆(1918年成立)、中和火柴公司(岷县,1922年成立)、生茂运木公司(临潭,1924年成立)。嗣后还有祥泰公司、复兴成、复兴西、复兴老、庆泰木号、恒大、西北木厂等。到四十年代初已达300余户,其中岷县百余户、临洮约百户、临潭40余户、兰州30余户,销售货源以洮河林区各大沟系所产木材为主。
  据1942年统计,境内木材销往岷县的占62.4%,临洮占5.3%,兰州占19.5%,运往临潭新城、旧城等地的占12.8%。
  木材品种主要分板材、条木两类。价格以油松最高,紫果云杉及冷杉次之,青杆及粗枝云杉最低;松材以柏类最高,红杉及油松次之,青杆及粗枝云杉最低。
  迭部林业局历年木材生产调拨情况原始的销售方式主要有整林出售、卖“苔子”、卖“熟货”、剁拔头等。
  购林或租山
  最初多采用购林形式,资本雄厚的木商多购买全林砍伐,后来逐渐改为租山伐林,由木商与林主订立契约,有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的木商在契约期内,按契约自由砍伐木材,契满归还林主。不定期的俗称“林尽归山”,即木商把租到山林的成材林甚至全林完全砍伐后才将林地归还林主。
  卖“苔子”
  卖“苔子”以株为单位,由木商与林主订约,在林中砍伐立木若干株,每株价若干元,再由木商自行择伐,伐后按拉出林外的株数计价。
  卖“熟货” 树木伐倒去皮打枝后称“熟货”,即现在的原条,由木商购买林主的熟货的多为资本较小的木商采用。买熟货获利虽小但资金周转快。同时林主亦可额外获得砍伐等费用,增加收入。
  剁拔头
  林主无力砍伐,买方又缺预付资金,买卖双方约定,由购买者在林主的林内砍伐,木材销售后按比例分配。
  1958年以前,甘南森林大多数归部落、寺院昂欠、土官头人、村庄集体所有,木材生产前,必须先购买树苔或森林。
  洮河林区在1951年至1957年的7年中,林业部门共采伐木材约30万立方米,共付出树苔价1627840块银元。用于合作州府建设的木材也都是以购买森林的形式到洮河林区采伐的。
  1956年12月份,在甘南林业处组织领导下,购买了夏河县下巴沟林区私有森林1处,面积约133.3公顷,抚育生产木材10000余立方米。
  甘南州宣布森林收归国有后,木材生产、销售由国家统一计划调拨,结束了木材自由经营销售的现象。
  第三节木材贮运
  木商外运木材有水运,也有陆运。水运由白龙江经迭部、舟曲南下四川省的昭化;或入洮河经临潭岷县,达于临洮、兰州;或由大夏河出土门关至临夏。陆运以畜驮、或用木轮车分段转运。
  —、集材
  将采伐后经过打枝、剥皮、去梢的原条或造材(白龙江林区)后的原木,串坡小集中到山楞场的集材方式,主要有7种。即:人力集材、畜力集材、冰土滑道集材、木滑道集材、拖拉机集材、索道集材和绞盘机集材。
  二、运材
  (―)陆运
  五十年代初,洮河林区中楞到材主要依靠牛扒槎、人力平车等形式,后改为胶轮车运材。大夏河林区主要用畜力扒槎。六十年代以后,甘南各林区基本上全部改为汽车运材。
  为满足运材之需,活跃林区经济,甘南的林业企事业单位从1952年开始, 兴修林区公路支线1529.32公里,其中白龙江林区1040.3公里,洮河林业局368公里,大夏河林业总场及县属林场121公里。
  迭部林业局木材生产综合机械化程度表
  (二)水运
  小河流送是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初,沈河林区中楞运材方式之一,单漂为主,赶排子为辅。
  洮河筏运是洮河林区贮木场到材的重要运材形式,其历史悠久。1954年省农林厅滦河运输队在5~9月份,将4.5万立方米木材通过洮河、黄河长达500公里的河道运到了兰州,支援了国家建设。洮河林业局于1958年建局后,组建了木材水运处,冶力关林场、车巴林场、卡车林场、大峪林场等洮河上游的木材,多以水运方式运出。
  白龙江单漂1963年国家决定白龙江林区的木材实行单漂(俗称“赶羊”)水运方式。1966年成立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木材水运局,后又成立隶属于木材水运局的两水水运处和南坪洛大水运处,负责洛大以上地区木材的水运任务。1977年又在文县碧口增设木材过坝处,担负白龙江、白水江的水运木材过坝任务。
  三、贮木场
  昭化贮木场设于四川广元地区的昭化,上下楞场有效使用面积14.7公顷,年有效吞吐量为40万立方米。筹建于1962年,隶属原白龙江林业局,1966年隶属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木材水运局。贮木场承担白龙江林区各林业局流送木材的贮木、出河、调拨等全部经营管理工作。
  兰州贮木场设于兰州西固钏家河,属省林业局直辖,承接洮河林场生产的木材。贮木场占地面积6.67公顷,年有效吞吐量8〜10万立方米。初建于1951年,1959年兰州贮木场迁到岷县东教场,改称岷县贮木场,主要承接洮河上游林区大峪、卡车等处生产筏运的木材。贮木场占地面积18公顷,年有效吞吐量为10万立方米,1965年撤销。
  沙楞贮木场为接纳洮河林区的水运木材,1959年洮河林业局在临洮县辛甸建立沙楞贮木场。场地面积20公顷,年吞吐量为7~8万立方米。
  刘家峡贮木场建成于1970年,位于永靖县刘家峡,投资100万元,使用两年后停用,现作交通码头。
  梅川贮木场在岷县北部,为原大夏河林业总场流送贡去乎林场生产的调省木材而设置的。初建于1966年,每年吞吐量约2万余立方米,1969年撤销。
  俄河贮木场由贡去乎林场(现双岔林场)设立,位于夏河县下巴沟乡俄河。启用于1963年,1965年博拉至双岔公路开通以后撤销,年吞吐量约1万立方米。
  第四节林产品开发
  在搞好木材生产的同时,从七十年代起,甘南开始探索林木产品的开发和综合利用,主要生产锯材、制浆、家俱、纤维板等,提高了综合经济效益。
  —、木材加工
  (一)舟曲林业局
  于1971年2月成立两水综合厂,以木材加工为主,原属白龙江林业管理局,1977年移交舟曲林业局。到1974年5月建成年生产凸版纸1500吨生产线,同年组建了造纸车间,同时建成了年加工能力3500立方米(单班)锯材生产线1条,并组建制材车间。1984年5月建成木材加工、细木加工生产线,组建了综合车间。至1990年底,舟曲林业局共生产锯材400070立方米,床板229133块,生产机制纸13264吨。
  (二)迭部林业局
  1972年建白云制材厂,年生产锯材14000立方米o1974年建达拉林场制材厂,1975年建旺藏林场制材厂,两厂均以生产锯材为主。从1970年到1990年底,迭部林业局共生产锯材300162立方米。
  (三)洮河林业局
  兰州制材厂在七里河安西路黄河边,1954年8月由兰州市木材公司筹建,年生产量约2000立方米,以来料加工为主。1956年扩建后,年加工能力提高到8000立方米。1958年7月,归并到洮河林业局兰州贮木场。1973年再次扩建,更新了带锯机,年生产能力达到了20000立方米。至1982年共生产锯材334308立方米。1983年归白龙江林管局,1984年归省林业厅。
  卓尼木材综合厂1970年成立,年生产能力2000立方米。1980年新建厂房,增置设备,年生产能力达7000立方米,1983年停产。累计生产锯材26618立方米。
  冶力关林场加工厂1974年年生产能力仅2000立方米,1982年扩建,年计划生产能力5000立方米,1985年后停产。累计生产锯材16435立方米。
  (四)州属木材加工厂
  1970年7月1日甘南州民族木器厂投产,是年生产制材1100立方米。1971年7月4日甘南州火柴厂投产。1984年甘南州制香厂正式投产。
  (五)县属木材加工厂
  迭部县乡木材加工厂共14个,年加工锯材约8000立方米。舟曲县乡木材加工厂共8个,累计生产锯材8560立方米。卓尼县乡镇木材加工厂6个,1989年生产锯材500立方米。夏河、碌曲、临潭、玛曲4县均有不同规模的木材加工企业。—、主要产品
  (一)锯材
  迭部林业局1970年至1990年底共生产锯材300162立方米。洮河林业局1954年8月到1982年共生产锯材334308立方米。舟曲林业局至1990年底,全局共生产锯材400070立方米。州、县、乡属木材加工厂,均以生产锯材为主。
  (二)纤维板纸
  迭部林业局纤维板厂,至1990年底全局累计生产纤维板6365立方米。总销量1823立方米。舟曲林业局至1990年底,全局共生产机制纸13264吨。
  (三)家具
  甘南州民族木器厂至1990年累计生产各种家俱38522件,舟曲林业局至1990年底生产床板229133块。迭部县、乡属木材加工企业至1989年生产家俱25155件。卓尼县、乡木材加工厂至1989年底,生产家俱3720件。洮河林业局所属的各厂也加工了大量各种家俱。
  (四)火柴香
  甘南州火柴厂于1971年投产,至1990年底生产火柴22100件。甘南州制香厂1984年投产后,生产藏香、中草药香、玫瑰香、大盘香、小盘香等5种产品,到1990年底总产量14518件。
  三、林产化工
  1960年,全州曾有50多个林化工厂,累计试制烤胶261吨,芳香油2吨, 纸浆487吨,松香2吨,醋石660公斤,纤维板1000立方米,活性炭48公斤。
  四、林产品展销
  1958年9月在甘肃省举办西北5省区农业展览会,甘南馆参展的林产品有:云杉、冷杉、桦树、水曲柳、圆柏等木材主产品。参展的林副产品主要有:毛竹、蕨菜、蘑菇、狼肚、蕨麻、生漆、木耳、黑枣、桃仁、杏仁、野桃仁、山杏仁、花椒、野花椒、野棉花、松籽、水柏籽、漆籽、鹿茸、麝香、熊胆、鹿角、水獭皮、熊皮、豹皮、野猪皮、野牛皮、野驴皮、野山羊皮、黄花菜、鹿角菜、柳花菜、五爪菜、大黄、黄罠、秦茏、贝母、冬虫草、党参、黄柏、猪苓、羌活等。除以上实物外,还有森林资源的照片、森林经营状况沙盘模型、开展造林活动的照片等。
  1984年9月1日至6日,甘肃省委、省政府在合作召开甘南经济开发会议期间,在合作举办了展览,参展的林产品有:云杉、冷杉、桦木、槪木、水曲柳、核桃木等木材标本。林副产品有:木耳、狼肚、蕨菜、沙棘、鹿茸、麝香、鹿角、党参、秦芜、贝母、冬虫草、大黄、豹皮等。木制品主要有组合家俱、办公桌椅、沙发、衣架、碗架等。
  1986年10月至11月15日,在北京举办的全国林产品展销会上,甘肃省组织参展团,甘南州农林局、迭部林业局、白龙江林业管理局派员参加。参加展销的产品有:狼肚、蕨菜、麝香、鹿角和甘南州乳品厂生产的沙棘饮料、沙棘油;木制品有:根雕、象棋、面杖、摊子把等。
  第五节综合利用
  一、箭竹
  主要分布在白龙江林区、洮河林区,箭竹是生产扫帚、编织农具、制造竹帘等编织物的材料。至1990年舟曲林业局、迭部林业局、隆瓦林场共生产箭竹近40万捆,远销省内外。
  二、把杖类
  主要是抬杠、辕条、杂木杆、架杆、铳把、镐把等。至1990年,林业生产部门和林区群众共生产各类把杖约42万根,其中抬杠近10万根、架杆30余万根、铳把2万根。
  三、蕨菜
  进入八十年代以来,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蕨菜出口量剧增,促进了林区的蕨菜采收和加工。迭部县1986年蕨菜产量达1448吨,1988-1990年产量分别为272吨、80吨、780吨。迭部林业局1988年生产山野菜7.614万公斤;1986年至1990年生产蕨菜43万公斤;1987年生产乌龙头(權)600公斤。
  四、沙棘
  1984年,甘南州乳品厂生产“沙棘果汁”饮料,开始了对沙棘资源的开发利用。卓尼县风味食品厂亦于1986年开发生产“沙棘果汁”饮料。迭部县酒厂也开发过沙棘饮料。
  六、食用菌类
  甘南林区食用菌中,经济价值较大的有木耳、猴头菌、羊肚菌、蘑菇等。
  1983一1984年全州收购木耳分别为1334公斤和1086公斤,1987〜1990年全州木耳收购量分别为1231公斤、194公斤、945公斤和2024公斤。舟曲县1986年至1990年累计收购木耳12640公斤。
  州农林系统在1984至1990年共生产木耳31580公斤。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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