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环境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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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州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009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环境保护
分类号: X32
页数: 5
页码: 327-331
摘要: 甘南州的大气污染主要是煤烟型污染,污染物来源于工业及民用煤的燃烧, 主要污染物有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烟尘等。自治州境内三河一江(黄河、沈河、大夏河、白龙江)水质的好坏,关系到全州工业用水及人畜饮水。甘南环保部门根据环保法的有关规定,重点治理夏河县皮革厂、甘南毛革厂、甘南地毯厂、甘南肉联厂等排放的废水,确保州境内水质不受人为污染。
关键词: 环境保护 环境管理 甘南藏族自治州

内容

一、污染
  截至1990年底,甘南有工业企业249个,其中轻工业122个,重工业127个。在这些工业企业中有15个重点污染源,废水年排放量12万吨,废渣年排放量0.21万吨,废气排放量约5400万标立方米,粉尘年排放量约1200多吨。
  (―)河流地面水污染
  甘南州从1984年开始,对大夏河甘南段进行定期水质例行监测。对全州主要河流黄河玛曲段、洗河碌曲段、合作河合作段进行了不定期的水质监测。
  大夏河大夏河流经夏河县境内90公里,夏河县城以上为上游草原区,夏河县城至土门关为中游峡谷区,以下为下游川台区。全流域人口约60万,耕地面积为88万亩,其中川台地32万亩,可灌溉面积27万亩,是沿岸人畜饮水、农业灌溉、工业用水的主要水源之一。自1980年以来,大夏河两岸有5个严重污染源,其支流合作河有3个重点污染源。
  大夏河甘南段主要受皮革、洗毛、食品废水的污染。主要超标项目有酸碱度、悬浮物、化学耗氧量、氨氮、六价路。河流以有机物污染为主,代表有机污染的综合指标化学耗氧量(COD)均超过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化学耗氧量(1986〜1990)超标倍数在1.225〜2.23倍之间,从污染变化趋势来看,大夏河的污染逐年下降。主要污染物产生于座落在中游及其支流的皮革厂、绒毛厂、毛革厂、乳品厂、肉联厂等工业企业。
  氨氮污染面1996〜1987年,超标倍数在1.98〜1.85之间,1988〜1990年的3年中,氨氮3年均值尚未超标,说明氨氮污染逐年有明显下降趋势。
  1986、1988年六价锯值分别为0.022毫克/升和0.03毫克/升。这3年六价锯均值分别为0.0116、0.019、0.016毫克/升,超标率在19.4〜65.62%之间。
  1987-1988年酸碱度超标在80〜84%之间,也是污染最为严重的两年。悬浮物逐年呈上升趋势。
  合作河大夏河支流合作河是污染较严重的一条支流,合作河沿岸有工业污水排放口4处,年均排放废水量约9万吨,日排放废水量约300吨,这些废水未经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入河道。合作河主要受皮革、洗毛、食品等工业废水的污染。酸碱度、悬浮物、氨氮、六价鎔污染逐年上升,化学耗氧量1986、1987、1989、1990年这4年均值超标倍数在1.9〜1.3之间,是污染最为严重的4年。1988年化学耗氧量均值为2.53毫克/升,未出现超标现象。合作河合作段为污灌级,污径比为57%,反映出合作河合作段水质显著下降,导致地面水不能饮用、灌溉、养鱼。
  白龙江白龙江流经迭部、舟曲两县境内175公里,两岸人民的饮水、农业灌溉、工业用水都取自白龙江。随着各地工业的迅速发展,工业废水越来越多,对白龙江的污染日益加重。尤其是迭部境内的国营七九二矿水冶厂,每日排放废水量达500吨,加之医院污水、民用楼房污水都排到白龙江中,对白龙江水质有一定的影响。
  (二)大气污染
  甘南州开展大气监测工作起步较晚。1990年省环保局投资2万元,完成了仪器的选型及筹备工作,并逐步开展对合作地区的空气质量监测。
  甘南州的大气污染主要是煤烟型污染,污染物来源于工业及民用煤的燃烧, 主要污染物有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烟尘等。1986年和1990年在全州开展了工业污染源和乡镇企业污染源调査,根据调查结果,州内主要的污染行业有:建筑材料、木材采运业、有色金属、食品加工制造、化工、交通设备制造以及皮毛加工。其中建材业对全州的大气污染最为严重。1986年共调查全州工业企业128个,这些企业耗煤3.25万吨,排放废气29276.9万标立方米,含有害物质848.42吨,其中二氧化硫438吨,氮氧化物246.42吨,一氧化碳36吨,烟尘117吨,碳化氢11吨。其中21个废气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年耗煤2.4794万吨,排放废气22230万标立方米,含有害物质749.76吨,其中二氧化硫395.12吨,氮氧化物223.67吨,一氧化碳33.48吨,烟尘86.46吨,碳化氢11吨。21个企业年废气排放量占同期全州工业废气排放总量的75.93%。
  大夏河入河废水排放统计
  1990年乡镇企业污染源调查15个企业,年耗煤0.3518万吨,排放废气12151.6万标立方米,含有害物质294.20吨,其中二氧化硫65.83吨,氮氧化物15.01吨,一氧化碳93.54吨,烟尘119.82吨。甘南州7个县中,夏河、迭部、舟曲、临潭、卓尼5县大气均存在一定污染,而碌曲、玛曲两县的污染则较轻。就局部区域而言,合作镇大气污染程度最严重,据1986年调查,在所选的21个重点污染源中,位于合作的就有10个,占总数的47.6%,这10个企业废气排放量为4756万标立方米,占全州废气排放总量的21.39%。
  生活烟尘、气污染是合作大气质量下降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合作市区锅炉密度大,锅炉年耗煤在万吨以上,且均为烟煤。锅炉大多除尘效率很低,有些甚至没有除尘装置。这些锅炉烟囱低,大都在15〜18米左右。另一方面,合作地处高原,气候寒冷,冬季持续时间长,居民普遍采用小火炉取暖,民用煤年消耗约3.5万吨,这就在合作地区构成了污染。:1984年到1988年间,合作地区共增加锅炉15台,增加茶水炉15台,平均年增加锅炉、茶炉各4台;对烟级的监测,在无黑烟控制区内,烟尘、烟气浓度2级的占25%,3级占40.1%,4级占26.4%,5级占8.5%,监测显示锅炉排放烟尘、烟气超标严重。
  各县废气排放情况统计表
  合作地区锅炉台数及耗煤量统计表
  合作地区由于四面环山,冬季在强大的蒙古冷高压的控制下,往往形成逆温层,使空气的对流受阻,工业和生活的废气被阻滞在近地层的大气中,不易扩散,加重了合作的大气污染程度。另据气象资料表明,合作地区长年盛行偏北风,而合作地区的工业企业大多处于下风向,工业布局很不合理,人为地加剧了城市的大气污染。
  二、治理
  自治州境内三河一江(黄河、沈河、大夏河、白龙江)水质的好坏,关系到全州工业用水及人畜饮水。甘南环保部门根据环保法的有关规定,重点治理夏河县皮革厂、甘南毛革厂、甘南地毯厂、甘南肉联厂等排放的废水,确保州境内水质不受人为污染。
  有色金属、皮革、食品三大行业废水排放量占总废水量的56%,尤以大夏河污染为最,治理三大行业的企业排放的污水,是减轻河水污染的关键。甘南州环保部门在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治理办法,使治理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首先对三大行业的工业企业的污水排放,从直接排放改为间接排放,即要求有条件的企业将废水经沉淀、药物处理,使有害物质降到最低限度,然后才排放。1985年前后,工业企业上马较快,企业数逐年上升, 加之在项目论证上重视经济效益,忽视废水处理,使治理工作收效甚微。
  在治理大气污染方面,环保部门也尽力要求有锅炉的单位装置除尘、消音设备,尽可能降低污染,但由于冬季锅炉燃烧时间集中,持续时间较长而在低压气候条件下,在人口较密集的合作镇也偶而出现“乌云蔽日”的现象,还需进一步加强治理。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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