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后祭祀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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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唯一号: 290734020220000455
专题名称: 葬后祭祀
文件路径: 2907/01/object/PDF/290710020220000003/001
起始页: 0545.pdf
专题类型: 民俗

专题描述

死者安葬后第三日下午,原来 “送葬 ”的孝子及女婿、外甥,端上 “献饭 ”,掮上锨,到坟上去烧纸祭奠,修理墓冢,平整坟院,然后把 “哭丧棍 ”全部插在冢尾,又把垂在脑后的孝纱盘上头去。俗称 “复三 ”、“全三 ”等。从此,孝子才可以随意出入别人家的大门。带去的 “献饭 ”献过亡灵之后,孝子分食不完就地埋掉,不能带回家中。原来 “送埋 ”的孝子及至亲,必须参加 “复三 ”,俗语说:“送埋不复三,家里穷个干。”所以,人们都非常忌讳,“复三 ”时 “送埋 ”者无一行缺。人死从咽气之日算起,每7天为1个祭日,也叫 “祭七”或 “过七 ”。第1个7天叫 “头七 ”,第2个7天叫 “二七 ”,直到第7个7天叫 “尽七 ”。“过七 ”丧家及亲友多在坟头烧纸祭奠和煨火。“祭七 ”过完到了百日,再烧化纸钱,进行祭奠。以后死者去世的3年内,都要举行祭奠礼仪,俗称 “三年守制 ”。第1年叫 “头周年 ”,第2年叫 “二周年 ”,这两年祭礼比较简单,多为本家孝子及至亲参加。到了 “过三年 ”,这时已经 “服满 ”,故最为隆重,有的像过丧事一样,杀猪宰羊,布置祭堂,来客祭奠,祭礼繁杂。“三周年 ”的中心是 “换服 ”,即 “守制 ”期到,脱去孝服。在 “守制 ”的3年内,孝子都穿白鞋。清明、农历十月一日、冬至、除夕、新年时都要烧纸祭奠,孝子家不放炮,不作乐,过年门上不贴红对联。3年后,才可进行正常的节日习俗活动。

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正宁县志》

《正宁县志》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述了这一伟大变革的光辉历程,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成功与失误的经验教训,是一部认识和了解县情,开发正宁资源,振兴县域经济,实现兴县富民的好志书。《正宁县志》运用新观点、新材料、新体例和新方法进行编纂,它批判地继承正宁县的历史文化遗产,坚持“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解放50多年来正宁县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就,突出了时代特征、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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