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农田地价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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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唯一号: 290734020220000221
专题名称: 正宁县农田地价
文件路径: 2907/01/object/PDF/2907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0708.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历代土地买卖有价,多由中人说合,买卖双方自由议定,官方只按契载地价征税,但多发生在民间,缺乏史载。 民国26年(1937),县域地价(每亩元):山河乡中等价7元,最低价4元;罗川乡中等价15元,最低价8元;平子乡最高价12元,中等价8元,最低价6元;北八社 (原月明乡)最高价7元,中等价4元,最低价2元;长乐最高价10元,中等价6元,最低价4元;南塬 、最高价10元,中等价7元,最低价4元;三嘉乡最高价7元,中等价4元,最低价2元。 新中国建立后,征用农村集体土地,1953年起,以其最近3至5年产量的总值补偿。 1956年起,以其最近3年通产量的总值补偿。“大跃进”运动中,集体土地曾被平调使用,1961年得到纠正。1971年7月起,按最近2至4年的定产量的总值补偿。1981年8月起,按国家统购价格,并适当加成计算,付给生产队最多不超过4年补偿费。因工程急需毁坏青苗的,增付1年赔产价值。1984年10月起,征用菜地、果园和水浇地,按该地年产值的6倍补偿;征用旱地、宅基地按该地年产值的5倍补偿;征用轮歇地、闯田、弃耕地,参照附近其他作物年产值的3倍补偿;征用未耕种过、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征用集体林地:幼苗林每亩按年投资的2至5倍补偿;乔灌混合林每亩按年收益的1至3倍补偿;成材林按国营林场地方材价格计量计算,补偿4至6倍;针叶林按质论价。征用集体牧场、草原(场地)按该地年产值的1倍补偿。安置补助费为征用耕地按每亩年产值的4倍付给;征用集体林地或林业专业户承包的林地,按每亩年产值的1至2倍付给;征用牧场、草场按每亩年产值的1倍付给;征用宅基地,不付给安置补助费。1987年起,正宁县城规划区每亩征地款总额最低 (山地)不低于3146元,最高 (菜地)不超过1.2万元;征用乡镇规划范围内的土地按年产值 (一般为231元~445元)的5倍予以补偿。安置费人均土地1亩以下按年产值的5倍发给,人均土地2亩以下按年产值的4倍发给。各乡镇规划范围内亩征地款额最低(山地)不低于2000元,最高(水地)不超过5000元。1989年3月、1992年3月、1995年7月,先后3次调高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费标准。1999年起,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2004年2月起,执行《甘肃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补偿费及安置费标准。 1965年12月,县委党校基建征用山河公社西关五队耕地10亩,按5年产量计算,支付西关五队土地补偿费1609元。1974年7月,周家公社营业所基建征用土地4亩,按4年常产 (每亩200千克)计算,麦秋各半,平价付款。1984年2月,县民政局搬迁烈士陵园,征用山河公社移凤大队一队东峁梁土地19亩,付土地征用费3.8万元。1990年9月,县土地管理局征用山河镇西关村六组土地3075平方米合4.6亩,付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计94760元。次年7月,山河镇东关村将村委会驻地集体土地1126平方米合1.69亩及房屋13间,以5.5万元出售给山河镇法庭。1993年10月,原县交警大队国有土地1029.7平方米合1.54亩及房厦10间,以5万元转让给山河镇东关小学。次年6月,县饮食服务公司将原东风饭店国有土地846.7平方米合1.27亩及房33间,以国有土地5.7195万元、房价0.872万元,出让给饮食服务公司职工路怀忠,租用50年。1995年5月,县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征用山河镇西关村五组耕地3亩,付青苗补偿费 2210元、征地费9.6万元。2003年1月至2005年9月,全县征地15宗52.855亩,发生征地补偿费用526.1664万元,其中征地补偿费(地价款)519.703万元,青苗补偿费1.1114万元,附着物补偿费5.352万元。2006年征地6宗37.352亩,发生征地补偿费用373.52万元。

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正宁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正宁县志》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述了这一伟大变革的光辉历程,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成功与失误的经验教训,是一部认识和了解县情,开发正宁资源,振兴县域经济,实现兴县富民的好志书。《正宁县志》运用新观点、新材料、新体例和新方法进行编纂,它批判地继承正宁县的历史文化遗产,坚持“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解放50多年来正宁县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就,突出了时代特征、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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