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范围内出现的各类违法占地问题进行一次大清理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唯一号: 290732020220005755
事件名称: 县范围内出现的各类违法占地问题进行一次大清理
文件路径: 2907/01/object/PDF/2907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42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8年11月
结束时间: 1991年11月

事件描述

1991年11月,正宁县政府根据群众反映和县上有关部门的调查,决定对1988年11月至1991年11月全县范围内出现的各类违法占地问题进行一次全面、认真、扎实的大清理。1992年2月,县委、县政府出台了针对各类违法占地问题的具体处理意见。至1992年3月底,全县共清理出各类违法占地698户,依法处理632户,拆除13户房屋37间,破墙退地145户,收回土地32.5亩,收回土地补偿费474户,48万元。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土地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兴起进入流通领域,土地市场已经形成,对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调整土地余缺,促进城市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一些单位和个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原属行政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侵犯国家利益,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为此,1992年,正宁县土地管理局根据地区土地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对城镇国有土地隐形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全县在清理范围之列的为 “一城(县城)三镇(山河、榆林子、宫河)”。经1年多时间的清理,查明全县城镇国有土地隐形交易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出租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一起出租,房租中隐含地租,这是最普遍的一种形式;二是买卖房屋的同时买卖土地使用权,地价隐藏在房价中;三是以土地为资本,联建分成,转让土地使用权。这次清理县城土地隐形市场,涉及有40个单位,出租转让给131个用户,面积4,883平方米,交易额32.18万元,补交出让金3.67万元。清理 “三镇 ”土地隐形市场,涉及有72个单位(户),面积10,457.49平方米,交易额12.81万元,补交出让金2.81万元。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介绍。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