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开展清理和控制非农业用地工作的通知》发出后,庆阳地区行署及时下发《关于认真开展清理和控制非农业用地工作的安排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组织力量对1982年以来违反规定的各项非农业建设用地进行一次全面清查,重点放在人口密集、人均占有耕地较少的川塬地区。同时,要求各用地单位不论目前正在动工占用和准备占用以及占而未用的都要一律停止使用,限期申报接受审查;对清查出的违反规定的非农业用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处理。根据地区的统一部署,正宁县成立了非农用地清查领导小组,对清查的范围、界限、内容、方法步骤、验收标准等都作了具体安排,并在农村选一个行政村开展试点工作。在这次清查工作中,正宁县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全县对1982以来修建的庄基挨门逐户摸底,对清查出的问题造册建卡,分类排队,张榜公布,做到了不重不漏,底子清楚,处理公正。全县共清查出1982年以来违法修建住宅的5,513户,处理5,178户,占违法修建户的94%,其中罚款4731户、319,809.22元;破墙退地207户、退地140.53亩;扣回承包地933户、318.22亩;拆除违法建宅12户、房12间,退回耕地7.9亩。全县收回1982年前老宅基1,628院,调剂给居住困难户469院。由于清查彻底,正宁县被国家土地管理局评为非农用地清理工作先进县,受到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