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地区行署下发《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的通告》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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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唯一号: 290732020220005748
事件名称: 庆阳地区行署下发《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的通告》
文件路径: 2907/01/object/PDF/2907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41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0年

事件描述

1990年,庆阳地区行署下发《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的通告》,再次对农宅建设用地作出严格限制。规定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户宅基地2至3分;人均耕地1至2亩的,每户宅基地3至4分;人均耕地2亩以上的每户宅基地4至5分;山区占用非耕地修庄建房的,宅基地可适当放宽。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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