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地区土地管理局确定各县(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调整标准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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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唯一号: 290732020220005707
事件名称: 庆阳地区土地管理局确定各县(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调整标准
文件路径: 2907/01/object/PDF/2907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319.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89年3月17日

事件描述

1989年3月17日,庆阳地区土地管理局确定各县(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调整标准。 附:庆阳县(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调整标准表(表6—7,见本章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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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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