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基本建设征地拆迁有关问题的通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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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唯一号: 290732020220005489
事件名称: 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基本建设征地拆迁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件路径: 2907/01/object/PDF/2907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13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04年6月29日

事件描述

6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基本建设征地拆迁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基本设施建设征用土地工作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涉及征用农村土地的,由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测算,制定补偿标准,并在土地所在地的乡、村予以公告,依法对被征用土地的农民进行合理补偿。对无故拒不执行征地协议,干扰工程建设的,由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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