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地区土地管理局下发《关于调整〈全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费标准〉的通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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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唯一号: 290732020220005134
事件名称: 庆阳地区土地管理局下发《关于调整〈全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费标准〉的通知》
文件路径: 2907/01/object/PDF/2907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11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2年3月15日

事件描述

3月15日,庆阳地区土地管理局下发《关于调整〈全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费标准〉的通知》,宣布1989年下发的(1989)011号文规定的标准同时废止。 △地区土地管理局下发《关于土地征用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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