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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庆阳专区就集体土地管理作出规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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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唯一号:
290732020220004740
事件名称:
庆阳专区就集体土地管理作出规定
文件路径:
2907/01/object/PDF/2907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07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2年3月
事件描述
3月,庆阳专区就集体土地管理作出规定,社员经营的自留地,只能占生产队耕地面积的5%~7%,超过的一律收回。生产队可将少量闲散地、小片荒地划给社员作饲料地。社员小片开荒不得超过本户自留地数量,超过的收回。有柴山、荒山、荒坡的队,适当划给社员(每户不得超过3亩),让其植树种草。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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