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发出《关于恢复社员自留地及发展家畜家禽的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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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唯一号: 290732020220004701
事件名称: 省委发出《关于恢复社员自留地及发展家畜家禽的意见》
文件路径: 2907/01/object/PDF/2907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07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9年5月20日

事件描述

5月20日,省委发出《关于恢复社员自留地及发展家畜家禽的意见》。提出:“自留地应以基本核算单位计算,每人留量以每人平均占有土地的5%为宜,土地多人口少的地区和城市郊区及经济作物区可低于5%,但不要低于3%。”正宁县各生产队按5%的比例,给社员重新划拨了自留地,并留给少量荒草地。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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