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人民委员会民政科决定建立公墓制和火葬场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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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唯一号: 290732020220004680
事件名称: 正宁县人民委员会民政科决定建立公墓制和火葬场
文件路径: 2907/01/object/PDF/2907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07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8年8月26日

事件描述

8月26日,正宁县人民委员会民政科决定:为减少坟墓侵占大片肥沃土地,发展农业生产,实行墓葬改革。主要措施是平地深葬,墓而不坟,移坟上山或下沟,建立公墓制和火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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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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