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撤销行政村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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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唯一号: 290732020220004675
事件名称: 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撤销行政村
文件路径: 2907/01/object/PDF/2907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07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8年7月1日

事件描述

7月1日,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撤销行政村、自然村的建制,由乡(镇)人民委员会作出规定,从1958~1959年粮食年度起,全省农村以农业社为单位,实行粮食包购包销办法,全年统一计算,一次包购包销到社,余粮社负责包干粮食统购任务,缺粮社负责包干粮食统销指标,自足社包干自给。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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