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公布《西北军政委员会惩治不法地主暂行条例》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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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唯一号: 290732020220004565
事件名称: 省人民政府公布《西北军政委员会惩治不法地主暂行条例》
文件路径: 2907/01/object/PDF/2907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06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0年12月15日

事件描述

12月15日,省人民政府公布《西北军政委员会惩治不法地主暂行条例》。规定:凡以出卖、出典、赠送、假卖、假典、假分家等方式,分散转移、隐瞒土地者;在减租期间,以不法手段夺佃、抽屋,致使农民遭受损失者;拆卖房屋者;砍伐树木者;杀害(或故意饿死)或出卖种畜者;破坏农具或农作物者;故意荒废土地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当众警告、劳役或一年以下徒刑。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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