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委要求土改县区建立土改人民法庭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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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唯一号: 290732020220004560
事件名称: 地委要求土改县区建立土改人民法庭
文件路径: 2907/01/object/PDF/2907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06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0年11月30日

事件描述

11月30日,地委发出紧急指示,要求土改县区建立土改人民法庭及其分庭,严惩不法地主及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保障土地改革工作顺利进行。随后,成立正宁县人民法庭,县长王如东兼任审判长,董永科任副审判长,杨宗万、刘长生任委员。并在永正区(第二期土改时,移驻永和区)设立分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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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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