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边区政府重新规定土地领证手续费标准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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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唯一号: 290732020220004525
事件名称: 陕甘宁边区政府重新规定土地领证手续费标准
文件路径: 2907/01/object/PDF/2907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058.pdf
事件类型: 历史事件
起始时间: 民国三十七年(1948)11月3日

事件描述

11月3日,陕甘宁边区政府重新规定土地领证手续费标准。甲种现耕地按土地常年产量每斗(细粮。1斗为今1000毫升)缴纳2合(细粮。1合为今100毫升)。乙种可耕地每亩缴纳细粮3勺(1勺为今10毫升)。丙种荒地及畜牧地免费登记。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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