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边区政府与八路军后方留守处联合发出减租政策布告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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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唯一号: 290732020220004462
事件名称: 陕甘宁边区政府与八路军后方留守处联合发出减租政策布告
文件路径: 2907/01/object/PDF/2907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052.pdf
事件类型: 历史事件
起始时间: 民国二十七年(1938)5月15日

事件描述

5月15日,陕甘宁边区政府与八路军后方留守处联合发出布告,重申4月1日之规定,并表明 “保护人民既得利益”,一切已经分配的土地、房屋、废除的债务,“不准擅自变更 ”,否则,“一经讯实,一律严惩不贷 ”。关中分区在保障农民既得利益不受侵犯的前提下,调剂给地主必需数量的土地耕种,以照顾他们的生活。同时认为抗战前“三年未收租子的地区,虽未明确宣布分地,但农民曾经过流血斗争,地主又多年未收租子,实际上已放弃地权 ”,规定这类地区 “依法令地权确定为农民所有 ”。从而解决了新正县个别地方存在的一些乡村干部盲目执行减租政策,地主乘机收租,引起农民不满的问题。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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