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宗棠派员会同各县清丈地亩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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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唯一号: 290732020220004413
事件名称: 左宗棠派员会同各县清丈地亩
文件路径: 2907/01/object/PDF/2907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047.pdf
事件类型: 历史事件
起始时间: 德宗光绪元年(1875)十月

事件描述

德宗光绪元年(1875)十月,左宗棠派员会同各县清丈地亩,变通税则章程。甘肃土地税则向例银、粮、草三项,大抵近于内地各州县则征银,近于边地各州县则征粮,居内地边地之间者则三项兼征。查户部则例,甘肃田额2353.6621万顷,内分民地、屯地、更地、土司地、监收地等,共额征银21.92万余两,遇闰加征银1700余两,粮48.49万余石,草457.71万余束;其赋则按民地、屯地等不同等级交纳。然年代久远,土地科则之轻重各殊,名实不副。左宗棠派人清丈后,将地亩分为川、塬、山三等,每等各分三则,其各属田额、赋额,均查照《赋役全书》数土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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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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