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和自耕农民交纳赋税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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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唯一号: 290732020220004318
事件名称: 地主和自耕农民交纳赋税
文件路径: 2907/01/object/PDF/2907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040.pdf
事件类型: 历史事件
起始时间: 秦始皇三十一年(前216)

事件描述

秦始皇三十一年(前216),“使黔首(百姓)自实田 ”,即占有土地的地主和自耕农民只要向政府申报土地数额,交纳赋税,政府即承认和保护其土地所有权。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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