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正宁县“一打三反”运动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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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唯一号: 290732020220004278
事件名称: 1970年正宁县“一打三反”运动
文件路径: 2907/01/object/PDF/290710020220000003/001
起始页: 0065.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70年3月13日

事件描述

1970年3月13日,县革委会根据中共中央文件精神,在全县开展 “一打三反 ”(即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运动。重点是抓 “九类人 ”(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国民党残渣余孽)和 “两类人 ”(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分子)。至4月24日,全县共揭发出有各种政治问题的人718人,其中 “攻击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的189人,“阴谋暴乱”的59人,杀人行凶的20人,反攻倒算的94人,纵火放毒的2人,破坏社会治安的354人,拘留、逮捕119人,戴 “五类分子 ”帽子管制和监督生产的45人。揭发出有经济问题1871人,其中贪污盗窃1473人,“落实 ”现金和实物折价118740元,投机倒把398人,“落实”牟取暴利60614元。追回款物折价112215元。至9月15日,“落实 ”2094人的问题,其中政治问题325人、经济问题1669人,共 “落实 ”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总金额199241元,追回160397元,占80%。此间,酿成许多冤、假、错案。其中最大的冤案是1970年4月、9月分两次宣判的 “加工倒卖木梳坯投机倒把集团案 ”。该案内成员王厚先、张庆义、岳银海、刘青云、沙继连5人被判处死刑,胡文奎、杜金举、孟献军、马长庚、匡广元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20年徒刑、15年徒刑、5年徒刑。有6人被开除公职。此案牵连313人。

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正宁县志》

《正宁县志》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述了这一伟大变革的光辉历程,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成功与失误的经验教训,是一部认识和了解县情,开发正宁资源,振兴县域经济,实现兴县富民的好志书。《正宁县志》运用新观点、新材料、新体例和新方法进行编纂,它批判地继承正宁县的历史文化遗产,坚持“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解放50多年来正宁县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就,突出了时代特征、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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