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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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唯一号: 290732020220004067
事件名称: 国有企业改革
文件路径: 2907/01/object/PDF/2907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014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0年9月
发生地点: 正宁县

事件描述

1980年9月,县百货公司、山河供销社等9家企业,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占应 “扩权”企业的25.7%。后逐步扩大。 1981年起,逐步在县属企业中推行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12月,中共正宁县委决定企业生产、行政工作由厂长 (经理)负责统一指挥。年底,县水塔、建筑公司、基层零售企业等37户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 “利润包干”、“亏损包干,超亏不补,节亏留用”、“以税代利,自负盈亏”、“大包干”、“计件工资”、“浮动工资”、“联产计酬,超产奖励,超额分减,欠产扣罚”7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占总户数45户的82.2%。当年,全县预算内企业实现利润17万元,上交税金6.62万元。 1982年起,大力发展集体商业,继续在国营商业、供销系统扩大施行经营承包责任制。 1984年6月,全县最大的乡镇企业山河冷冻厂,由山河乡杨秉乾等8名农民联合承包经营。同年,在榆林子供销社试点体制改革,10月起在全县推广。县饮食服务公司改革管理体制及经营方式,县制钉厂试行承包经营。 1985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实行简政放权、减税让利,层层落实经济责任制,使企业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1月,县商业局所属集体企业——管辖7个营业店及门市部的山河合作商业管理站,聘请山河西关村农民苏学印为经理。 4月,山河东关村农民杨彦瑞承包经营县修配厂、县被服厂。当年,全县改上级任命企业领导班子为厂长(经理)负责制、选举制、组阁制,全县组阁班子6个,组阁厂长(经理)8人。并改县第二砖瓦厂全民企业为集体企业;改企业固定工资为浮动工资;改全民工、集体工为合同工、季节工。 1987年,县体改委出台《城镇经济政策落实协调服务座谈会议纪要》、《全县小型工商企业实行租赁经营的指导意见》、《县属企业实行承包经营的试行办法(讨论稿)。3月至5月,在县修配厂进行租赁经营试点,5月15日与承租人李会军签订为期3年、年租金分别为2500元、5000元、7500元的租赁合同。同时,完善巩固县制钉厂的个人承包。9月始,在县糖酒副食公司、县被服厂试点承包租赁经营。10月,施行承包租赁经营企业18户,占县属企业28户 (全民21户、集体7户)的64.29%。 1988年1月至1995年底,在县属企业先后推行3轮企业承包租赁经营,第一、二轮分别为期3年,第三轮为期2年。从第二轮起,注意克服第一轮企业承包负盈不负亏的问题,引入竞争机制,公开招聘、选拔企业法人。企业法人产生后,初由县委、县政府任命,1992年起改由县政府发聘书。1993年3月,分别在原县商业局、粮食局基础上组建县商业贸易总公司、粮油贸易总公司,系全民所有制商贸企业,以经济实体起步,与县财政脱钩 (保留县商业局、粮食局牌子)。县物资局、县物资公司与县财政脱钩。8月,成立县电力总公司,系全民所有制企业。当年,县供销社采取承包、租赁、抽资的经营方式,在基层86个门店推行 “社有自营”。1995年起,本县对县属企业放开改制形式,并在上年股份制试点的基础上,选择重点企业推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革,对 “国有民营”、“社有自营”的商贸流通企业继续予以完善,对其他企业推行 “改、转、租、包、卖”,开始实行股份制改造。 1996年,组织人员赴山东诸城等地学习企业改革经验。并抽调80名干部进入10户骨干企业开展股份制、股份合作制、联合兼并、出售分立、租赁等形式的改革探索。当年,对29户县办企业落实兑现第三轮承包责任,制订规范新一轮目标管理责任制;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对县一砖厂、二砖厂、农机厂、铸造厂、五金公司、百货公司、糖酒公司、饮食服务公司、运输公司等10户企业进行全面改制;以租赁和“嫁接改造”为形式,联营办起天水塑料厂正宁分厂等企业。 1997年1月,全县29户国有、集体企业,有15户亏损,9户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无岗职工530多人,占职工总数的21.5%;企业拖欠、停发职工854人工资158万余元,拖欠最长者13个月。9月,县面粉厂、一砖厂、二砖厂和铸造厂4户企业推行股份制,股数发展到11.6万个,股本总额312.7万元,总资产比股改前增长11.7%,资产负债率下降 13.4%。商业、供销企业有143个门店、柜组实行 “国有民营”或 “社有自营”,抽回商品资金390.1万元,收缴租费38.4万元,回收率分别为99%和75%。其时,全县独立核算的企业来自国家的资本金5927万元,有4226万元被亏空吞噬,所有权益仅剩1701万元,负债率71.3%。当年,县饲料公司、煤炭公司濒临破产,分别被县粮贸总公司、商贸总公司兼并,重组资产114.4万元,消化债务80.4万元,安置职工35人。县办29户企业中,完成改制11户。并实行按在职职工人数整体买断工龄,以每年500至1000元计算,最高限以1.5万元至2万元标准补偿。 1998年3月、5月,县委、县政府先后批转县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县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宁县县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提出“一步改制,两个买断,三个自主”的改革目标。后称 “企业第一步改革”。改制形式有股份合作制、部分买断重组、兼并、剥离重组、破产拍卖5种。6月12日,县金牛农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挂牌成立,标志本县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迈出第一步。9月,县电力公司划归庆阳地区电力局管辖。10月,全县26户县办企业中,除县自来水公司外,其余25户都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完成改制11户。已改制的企业都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共组建7户,股本总额 549.8万元,买断工龄317人,改制企业资本总额1553.27万元,承担债务630.7万元,剥离资产188.53万元,负担养老59人238.44万元。至12月17日,当年改制企业13户,累计完成改制企业21户,占企业总数的78%。企业改制多数采取整体买断工龄、整体买断产权、整体承担债务、整体负担养老、整体安置职工。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由7人、3人组成。 1999年,累计新组和改制企业24户,改制面提高到85.7%,安置下岗职工264人。 2000年2月,15户改制企业注册资本达到1189.37万元,其中国家股、法人股、企业共有股仅占6.15%,岗位技能股占3.81%,量化折股占62.77%,职工投入股占27.27%,产权结构实现多元化。12月,县物资公司破产终结。 2001年8月24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正宁县企业改革的意见》,提出以 “动产权,转机制,变身份,增效益”为改革思路,以产权制度改革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为重点,以企业产权转让、国有集体资产退出竞争性行业为主要形式,从9月起进行改革。后称 “企业第二步改革”。 2002年3月10日起,对县市政公司、二建公司、福利公司、吸储公司、粮贸公司、县宾馆、9户基层供销社,共15户企业 (后增加到21户),作为第二批企业予以改制。至 6月底,全县第一批国有企业28户,除县物资公司外,其余27户均完成产权制度改革。 企业置换身份后,都组建新的股份责任有限公司,按《公司法》规范运行,实行资产重组、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 2003年6月,全县第一、二批49户改制企业中,全面完成改制的16户,基本完成改制的22户,占77%;未完成改制的11户,占23%。共出售资产2856.67万元,兑付置换(标准在 “1000+500A”至 “2000+660A元”间,A指工龄年数)1910.4万元,置换职工身份2013人,上交 “两金”(养老、失业保险基金)347万元。9户基层供销社及3户创办企业宣告破产。改制分5种形式:县制钉厂、沙棘食品厂、布鞋厂、铸造厂、一砖厂、面粉厂、印刷厂、粮油站、医药公司、运输公司、物资公司、二轻公司12户企业破产后拍卖;县饮食服务公司、糖酒公司、副食厂3户企业整体安置后解散;县民生百货公司整体安置后重组;县生资公司、食品公司、二砖厂、地毯厂、纸箱厂、五金公司、商贸公司7户企业整体或分块出售;县工业品公司、农副公司、金牛公司、建筑公司、自来水公司5户企业由经营者持大股。改制后的38户企业,评估资产5100多万元,出售2700多万元,使一部分国有资产流失。当年底,第一批改制的21户企业遗留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第二批改制的28户企业完成24户。 2004年10月,9个基层供销社资产全部处理完毕,置换职工身份183人,占73%,上缴 “两金”86.6万元。除周家、西坡、罗川3个社因资金缺口较大未完成任务外,其余6个社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改革任务。至此,国有企业改制全部结束,县属国有企业仅留县供水总公司1户。

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正宁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正宁县志》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述了这一伟大变革的光辉历程,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成功与失误的经验教训,是一部认识和了解县情,开发正宁资源,振兴县域经济,实现兴县富民的好志书。《正宁县志》运用新观点、新材料、新体例和新方法进行编纂,它批判地继承正宁县的历史文化遗产,坚持“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解放50多年来正宁县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就,突出了时代特征、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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