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化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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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唯一号: 290732020220004062
事件名称: 农业合作化
文件路径: 2907/01/object/PDF/2907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014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3年春
发生地点: 正宁县

事件描述

1950年,在三嘉、湫头、西坡3个已实行土地改革的老区,发动群众,组织互助组。 当时共组织互助组727个,参加农户2066户,占总农户的12.8%。次年春完成土地改革后,在生产资料个体所有的基础上,全县范围内发展互助合作组织。到年底,共组织常年互助组176个、季节互助组785个、临时互助组249个,参加13926户,占农户总数的50%。 1952年,中共中央提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为此,正宁县以自愿互利为原则,采取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办法,全面、有计划地开展互助合作运动。当年,互助合作组织有很大发展。冬季整顿后,全县共有互助组2827个,参加10997户,占农户总数的68.1%。其中常年互助组573个,季节性互助组2254个。1953年春,继续对互助合作组织进行整顿,互助组数量有所减少。整顿以后,共有常年互助组266个,参加农户1246户,占农户总数的8.3%;季节性互助组1975个,参加农户8312户,占农户总数的51.5%。并建立记工算账、民主管理、爱护牲畜等制度。同年8月14日至17日,县委召开第二次互助组代表会议,出席102人。其中互助组代表99人,丰产户代表1人,劳动模范2人,会议总结互助组发展和整顿的经验,确定以后的方针任务。1954年上半年,开始发展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牲畜、农具折价入社,土地入股,参加分红。先在同家疙瘩、王录、乐安坊、苟仁等地试点,共办起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2个,入社农户279户,占农户总数的1.72%。1955年,在全国形势的推动下,正宁掀起合作化高潮。全县连同原有的共办起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367个,入社农户13425户,占农户总数的82.4%,并开始试办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取消土地分红。对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问题,1956年4月1日,中共正宁县委指示各区、乡,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一贯表现积极的,改变成份,摘掉 “帽子”,允许入社为社员,其比例不超过地、富、反革命分子总数的10%;表现一般的,不变成份,不摘“帽子”,允许入社为候补社员,其比例不超过地、富、反革命分子总数的60%;一贯表现不好的,交农业生产合作社管制生产,其比例不超过地、富、反革命分子总数的30%;对坚持反动立场,有严重破坏行为的,依法制裁。1956年底,全县基本实现农业合作化,共办起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365个,入社15405户,占农户总数的94.2%。

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正宁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正宁县志》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述了这一伟大变革的光辉历程,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成功与失误的经验教训,是一部认识和了解县情,开发正宁资源,振兴县域经济,实现兴县富民的好志书。《正宁县志》运用新观点、新材料、新体例和新方法进行编纂,它批判地继承正宁县的历史文化遗产,坚持“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解放50多年来正宁县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就,突出了时代特征、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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