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十三年(1874)陕甘总督左宗棠奏禀朝廷予以褒奖正宁县知县黄绍薪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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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唯一号: 290732020220003128
事件名称: 同治十三年(1874)陕甘总督左宗棠奏禀朝廷予以褒奖正宁县知县黄绍薪
文件路径: 2907/01/object/PDF/2907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0084.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同治十三年(1874)三月二十二日
发生地点: 正宁县

事件描述

同治十三年 (1874)三月二十二日,陕甘总督左宗棠因正宁县知县黄绍薪“于奉檄禁种罂粟改种草棉一条,尤不惮烦劳,时巡乡野,亲为劝导。并远购棉种,栽莳成秧,分布民间,因时树艺,又购觅车具,雇请民妇教习纺织,已有成效”,奏禀朝廷予以褒奖。

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正宁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正宁县志》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述了这一伟大变革的光辉历程,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成功与失误的经验教训,是一部认识和了解县情,开发正宁资源,振兴县域经济,实现兴县富民的好志书。《正宁县志》运用新观点、新材料、新体例和新方法进行编纂,它批判地继承正宁县的历史文化遗产,坚持“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解放50多年来正宁县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就,突出了时代特征、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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