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九年(1870)正月,刘锦棠接任清军北路指挥,并委道员萧某等总办庆阳善后事宜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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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唯一号: 290732020220003126
事件名称: 同治九年(1870)正月,刘锦棠接任清军北路指挥,并委道员萧某等总办庆阳善后事宜
文件路径: 2907/01/object/PDF/2907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0084.pdf
事件类型: 军事事件
起始时间: 同治九年(1870)正月
发生地点: 庆阳

事件描述

同治九年(1870)正月,刘锦棠接任清军北路指挥,并委道员萧某等总办庆阳善后事宜。此时宁州、正宁西南各乡民尽逃陕西未归,即于董志设善后局,发给口粮牛种。边远地区,按人头查开户口,随时报局赴领。

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正宁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正宁县志》全面、系统、翔实地记述了这一伟大变革的光辉历程,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成功与失误的经验教训,是一部认识和了解县情,开发正宁资源,振兴县域经济,实现兴县富民的好志书。《正宁县志》运用新观点、新材料、新体例和新方法进行编纂,它批判地继承正宁县的历史文化遗产,坚持“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解放50多年来正宁县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就,突出了时代特征、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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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刘锦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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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