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授予党小军“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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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建党90年正宁大事记》
唯一号: 290732020220001728
事件名称: 公安部授予党小军“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文件路径: 2907/01/object/PDF/290710020220000001/001
起始页: 028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8年3月5日

事件描述

同日党小军,男,汉族,1977年3月出生,初中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月明乡韩坳村人。1995年12月入伍,1998年3月5日,西安市煤气公司液化石油管理发生严重泄漏。党小军奉命前往救援,和战友们奋力堵漏、抢险,坚持了3个小时的奋战,直至闪爆发生,不幸负伤。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虽然保住了生命,但40%皮肤被火烧伤,头部伤势最为严重,面容被毁,曾做过5次手术,还未痊愈。党小军负伤后,公安部给他记 “一等功 ”;共青团陕西省委授予 “陕西省新长征突击手”和“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知识出处

建党90年正宁大事记

《建党90年正宁大事记》

在纪念中国共产党诞生90周年之际,《建党 90年正宁大事记》正式出版了。这是全县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喜事,是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又一新成果,对于我们深刻地了解过去,总结历史经验,把握现在,开创未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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