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委发出关于各级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指示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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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建党90年正宁大事记》
唯一号: 290732020220000493
事件名称: 正宁县委发出关于各级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指示
文件路径: 2907/01/object/PDF/290710020220000001/001
起始页: 011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7年5月24日
发生地点: 正宁县

事件描述

1957年5月24日县委发出《关于各级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指示》要求各级干部必须参加体力劳动,区、乡脱产干部每月不得少于10天,机关干部每月不得少于40小时。

知识出处

建党90年正宁大事记

《建党90年正宁大事记》

在纪念中国共产党诞生90周年之际,《建党 90年正宁大事记》正式出版了。这是全县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喜事,是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又一新成果,对于我们深刻地了解过去,总结历史经验,把握现在,开创未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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