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土地管理局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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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唯一号: 290731020220000393
机构名称: 正宁县土地管理局
文件路径: 2907/01/object/PDF/2907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226.pdf
行业类型: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始时间: 1988年4月
结束时间: 2002年7月

机构描述

正宁县土地管理局(1988年4月至2002年7月)1988年4月,正宁县土地管理局成立,是县人民政府一级职能部门,正科级规格,主要业务是土地权属管理、调查管理、规划管理、统计管理、利用管理、地籍管理、资源管理和立法管理。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城乡地政的统一管理;(2)负责全县土地资源的调查、地价评估、土地登记和统计工作;(3)管理全县的土地征用和划拨,负责办理需要省、地批准的征、拨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4)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土地保护、土地开发、土地利用等方面的经验;(5)会同有关部门裁决土地纠纷,查处土地违法案件;(6)负责全县土地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7)收集资料,建立各类土地档案;(8)为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土地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正宁县土地管理局内设人秘股、监察股、地籍股、勘测规划股及土地勘查规划室、土地监察执法大队、土地估价事务所,均为股级单位,其中土地勘查规划室于1992年1月成立;土地监察执法大队于1994年3月成立,土地估价事务所于1997年7月成立,均为县政府批准成立的股级事业单位。止2002年7月,全局核定事业编制2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除设立正宁县土地管理局局务会外,党、群组织有中国共产党正宁县土地管理局支部委员会、中共正宁县土地局纪检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会小组、妇女小组等,分别主管全局政务、党务及共青团、工会、妇女等群众性组织的思想教育、文化娱乐等工作。 正宁县土地管理局历任领导名录(表4—1)人秘股职责:(1)综合协调各股工作。(2)组织承办会议,监督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3)负责机关党务、政务、文秘、信息、人事、劳资、档案、安全、保密以及提案和后勤服务工作。 (4)负责承办综合性重要文件的收转、登记、审核、制发工作。(5)组织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6)管理机关财务和财产,负责土地和矿产管理费用的收缴和管理等工作。(7)承办机关工、青、妇业务工作。(8)负责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监察股职责:(1)负责对土地资源和测绘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实施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并监督检查土地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3)监督检查经营性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和探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落实情况。 (4)贯彻落实土地执法责任制和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依法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行为。(5)负责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协调土地权属纠纷工作。(6)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国土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7)负责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籍股职责:(1)负责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2)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证书年检、土地登记及土地权属管理工作。(3)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基本农田保护、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的审核、报批工作。(4)负责土地资产、各类土地综合统计、地籍档案资料整理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5)负责基准地价修正、标准地价测评审核工作,落实城乡地籍信息化管理。(6)负责独立坐标系清理和日常测绘管理工作。(7)会同制定有关建设用地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编制全县建设用地计划和指标任务分解及建设用地报批。(8)参与大、中型项目可行论证、选址、定点及竣工后的验收工作。(9)负责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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