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振国(1922一),周家乡大璋村人。青年时期曾当兵多年。解放后,退伍回乡务农。曾先后被评为 “五好社员 ”、“模范饲养员”,一度担任过生产队队长。1981年,农村全面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当社员为抢果园、分林场、买大树而争得面红耳赤、不亦乐乎之时,年近花甲的薛振国却瞅准了村东人称 “滚牛坡 ”的40亩大荒坡,主动要求承包下来。从此以后,他凭着一股“犟”劲,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十六年如一日,硬是把一座40亩大的山坡修成了层层梯田,并栽植果树1万株。据初步估算,他十多年间共移动土方45立方米。1991年,果树全部挂果,当年产水果4,000多斤,纯收入上千元。1996年产水果3.75万斤,纯收入1.5万元。1991~1996年6年间,共产水果12万斤,纯收入4.75万元,家庭人均纯收入7,917元,上缴税收7,125元。1998年4月,他被中国老龄协会等国家六部委联合授予全国 “老有所为奉献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