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善锋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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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唯一号: 290730020220000638
人物姓名: 秦善锋
文件路径: 2907/01/object/PDF/2907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502.pdf
性别:
出生年: 1949年
卒年: 2002年
籍贯: 五顷塬乡西头村

传略

秦善锋(1949—2002),五顷塬乡西头村人。1969年8月参加工作,1973年12月入党。中专文化程度。曾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常务副县长,县政协主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他在1988~1991年任山河镇党委书记期间,积极组建镇、村土地管理网络,从组织领导上保证土地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他还定期召开镇党委会,讨论研究土地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工作,定计划,定措施,抓落实。重视土地法规宣传,在全镇形成了人人关心、爱护土地的良好风气。与各村签定责任书,年终考核,奖优罚劣,使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他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1989年10月,他听到反映,西关村四组村民王小宁、阎宁宁私自扩大宅基地面积,不听村组干部劝阻,而且大打出手,强行建房这一事件后,立即亲赴现场,调查处理,并召开了现场会,当场拆除了王小宁违法修建的砖木结构瓦房三间,平毁了阎宁宁在超占耕地上新建的围墙8米,并对王小宁及其弟王小红打伤村组干部分别处以20元和30元罚款,打击了歪风,伸张了正气。东关村四组组长王立学依权代法,越权非法为本组两户村民划拨宅基地。村委会干部视若无睹,听之任之。他在调查清楚之后,召开有镇、村、组干部、群众650人参加的现场会,当场拆除这两户违法修建的住宅,并对村支书刘积宝、村主任王录之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其村支书、村主任职务,对村委会副主任杨保社经济处罚30元,撤销王立学四组组长、杨贵荣副组长职务,分别处以100元和50元罚款。维护了土地法的严肃性,教育了干部群众。他在 “节流 ”的同时还注意 “开源”。1990年夏季,他发动群众在后庄子村二组开展旧庄还田,出动劳力400多名,大干1个月,治理面积32亩,当年9月就栽上了苹果树。1991年,他还在西关、佑苏、董庄、王阁等村组组织了旧庄还田,平整土地200多亩。1991年,他被省土地管理局授予 “全省土地管理先进工作者 ”称号。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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