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正宁文史资料选辑》 图书 |
唯一号: | 290720020220000829 |
颗粒名称: | 风情民俗 |
分类号: | K892.24 |
页数: | 17 |
页码: | 324-340 |
摘要: | 缠小脚是从前妇女生活中最痛苦的事,不但女子为此受尽痛苦,全家老小莫不为此而寒心。每天要严加管束,唯恐变形长大影晌美观。这在人身健康发展上是一大祸害。正宁放足,是民国二十二年才奉令开始执行的。当时的县长朱门,是军校三期毕业者,对这一工作较为认真,成立了 “正宁县天足委员会 ”派我为天足委员会委员兼专职督导。根据实际情况,定出了强硬措施,禁止市面上出卖裹脚布、小木底,严禁母亲给女子缠脚。鼓励男青年表态,不与缠脚女子订婚,收到了一定效果。一家缠脚,9家连坐处分效果较好。成年男子绝大部分,吸食大烟,造成了严重的祸害。民国二十三年国民党中央宣布禁烟、禁毒法令,把虎门焚毁鸦片的日子定为禁烟纪念日。 |
关键词: | 风俗习惯 民间风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