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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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图书
唯一号: 290720020220000702
颗粒名称: 第十二章 人物
分类号: D693.4
页数: 24
页码: 453-476
摘要: 人物传略介绍。
关键词: 正宁县 人物

内容

第一节人物传略
  黄帝
  黄帝,少典之子。母名附宝,是有蟜氏的女儿。神农氏末年,少典氏娶妻附宝,生黄帝。黄帝成长在姬水沿岸,居住在轩辕之丘,取姓公刘,封国有熊,号轩辕。他幼时就伶俐懂礼,稍大即纯朴敏慧,成年后睿智而练达。
  轩辕时,神农氏衰,诸侯互相侵伐,残害百姓,神农氏无力征讨,轩辕便操练士卒,出兵征讨拒不朝贡的诸侯,使各方诸侯都来称臣。轩辕实行德政,整治军队,研究气候,种植五谷,安抚百姓,测量土地,成为部落首领。炎帝欺凌各部落,轩辕率领军队同炎帝在阪泉的野外交战,终于取得胜利。蚩尤最为残暴,经常作乱,拒不从命,无人能敌,轩辕便征集各地部落和军队,与蚩尤在涿鹿的野外交战,历时3年,经大小72战,击杀蚩尤。从此轩辕被拥戴为部落首领,各地诸侯全部归顺,都尊奉他为天子,并取代了神农氏。因他有土德的祥瑞,故尊号黄帝。
  黄帝平服叛逆,广施恩泽,利及万物,体察世情,足迹遍于天下。他东到大海,登上丸山和泰山;西达崆峒,问道于广成子,登上鸡头山;南到长江,登上熊耳山、湘山;北逐荤粥,在釜山与诸侯核验兵符。他建城邑、修宫室于涿鹿郊野,而自己却常宿兵营,迁徙无定,开山通道,从不安闲。他派人到处访贤,在海角得到风后,拜为相国;在大泽得到力牧人,拜为将国;任用常先、大鸿来治理人民。他以云命百官,军队也称云师。设立左右太监,监察各方诸国。黄帝多次主持祭祀和封禅盛典,万国朝贺。黄帝获得宝鼎后,推算日辰历数,区别班辈身份,顺应自然规律、阴阳变化和生老病死之道,研究国家存亡之理。按时种植百谷草木,驯化兽禽,广泛研究日月星辰的变化,潜心观察山川、土石、金玉之所藏。勤劳心力耳目,节用水火材物。黄帝曾开采首山的铜矿,冶铸器物。派遣北地人岐伯遍尝百草,负责治疗疾病。后世以他和岐伯二人问答讨论医学的形式编成医书,托名《黄帝内经》,并称中医学为“岐黄之术”。他命令仓颉根据事物象形,发明文字。他叫人们剖开木头,挖空中心,制成大舟,削木头,制作木桨。舟、桨的发明,便利了交通。驯服牛马,驾乘车辆,载物通向远方。砍伐木头,制成家具、木器。教民播种,发展生产。养蚕、鼓乐、音律、算术等科学技术即在黄帝时期发明。黄帝有4个妃子,共生了25个儿子,其中得姓者14人,正妃名叫嫘祖,是西陵氏的女儿,生了昌意;次妃名叫女节,是方雷氏的女儿,生了青阳;第三个妃子是彤鱼氏的女儿,生了夷鼓..。黄帝居住在轩辕之丘。《大宋宁州真宁承天观之碑》曰:“罗川之上游,实彭原之属邑,气象葱蔚,..轩丘在望,乃有熊得道之乡。”黄帝死后,埋葬在上郡阳周县的桥山,即“隋宁州罗川县东80里之子午山 ”,就是位于今正宁县五顷塬乡的黄帝冢。
  公刘
  公刘,北豳(今庆阳县)人,古代周人部落首领,为周先祖不窋之孙、鞠陶之子,周文王姬昌的祖先。鞠陶死后,公刘立。公刘忠诚厚道,笃爱人民,勤劳刚毅,文武兼备,是一位具有政治远见、经济眼光、组织才干的古代英雄。
  先周部族开始在北豳,即今庆城县定居,范围较小。在鞠陶主政时期,周部族同周围的戎狄族人产生摩擦。为了部落安全起见,鞠陶命公刘负责公共安全和管理兵器,故称公刘(公者,公共也;刘者,兵器也)。鞠陶死后,公刘被推举为部落首领。他“复修后稷之业,务耕种,行地宣”,带领族人开垦荒地,兴修水利,制造农具,整修田园,种植五谷,发展畜牧,使农耕文化在戎狄之间得到广泛传播,对庆阳川塬地带农业区域的形成和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为了进一步扩大活动范围,把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向更大的地域推广,并由此扩大政治影响,公刘将其活动区域扩展到今宁县、正宁、合水、镇原的塬面地带和沿蒲河、马莲河流域的川道地区。起初,公刘居住在温泉附近。22岁时(甲子年),他将首府迁至南岗(今宁县城西庙咀坪),史称“公刘迁豳 ”。这次具有战略意义的转移大大开拓了周部族的基业。其势力范围包括今庆阳地区和陕西省的旬邑、彬县、长武、淳化、耀县、宜君、黄陵及甘肃省的泾川、灵台等16个县域。公刘迁豳后,不懒惰,不苟安,整理国界,划定疆土,察看平原,测量地形,观测水土气候,利用广阔的土地树艺百谷,并在今子午岭地区伐取木材,开采石料,修建房屋,制造船只,发展酿酒、纺织等手工业,影响了周围戎狄部落,使豳地由游牧区变成以农业为主的半农牧区。数十年间,谷物满仓,财物积库,人口广增,物阜民康,“行者有资,居者有积蓄,民赖其庆,百姓怀之”,到处是一派安居乐业的喜庆景象。
  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昌盛,周部族在政治军事方面取得重大发展。公刘在南岗削土建城,营造都邑,扩建京师,组织三军,寓兵于农,屯田戍边。从此,他开始在宫室居住,并设立了文武官员,在基层设置了 “大官冢 ”组织生产活动,进行部落管理,征收贡
  赋,一个奴隶制国家的社会制度逐步形成,诸侯从,之者达18国之多。公刘在庆阳一带造福益多,惠及后代,人们饮水思源,修邑建庙,尊为神圣。今宁县一带尚存有公刘邑、公刘庄。庆城县城西南80里温泉乡高家土肴有公刘庙;每年三月十八日,四方百姓赴庙拜谒,陕西彬县、长武等地亦来人祭奠,共同缅怀这位华夏农耕文化开拓者的恩德。
  公刘死后,子庆节立。此后,其子孙计有8代均在豳地活动。到古公亶父时,率族人南迁岐下周原,改国号为周。
  蒙恬
  蒙恬,先世是齐国人。他的祖父蒙骜、父亲蒙武都曾担任秦国的将军,领兵拔城略地,建有军功,很得秦王宠信。蒙恬曾学狱法,作狱官、掌文书。蒙恬有个弟弟叫蒙毅。
  始皇二十六年(前221),蒙恬由于家世的关系,得以当秦国将领,率兵攻打齐国,大破齐国,拜为“内史。秦国兼并天下后,乃派遣蒙恬率领30万大军,向北驱逐戎狄,收取黄河以南的土地。构筑长城,利用地形,藉着天险,设置要塞,西起临洮,东至辽东,绵延1万余里。于是渡越黄河,占据阳山,逶迤而北,暴露军队于外,共有10余年,驻守在上郡。这时,蒙恬威震匈奴,秦始皇非常尊崇蒙氏,信任他,夸奖他的才干,并且亲近蒙恬的弟弟蒙毅,官至“上卿”,外出则陪皇帝同乘一辆车子,居内则侍从在皇帝的跟前。蒙恬担任外事,蒙毅常为内谋,当时号称“忠信”。因此,即使是其他诸将相,也都不敢和他们争宠。
  有一次,赵高犯了大罪,秦始皇叫蒙毅依法惩治他。蒙毅不敢枉屈法律,判定赵高死罪,褫夺他的官职.秦始皇顾念赵高平日做事很认真,就赦免了他,恢复他的官职。
  秦始皇想要巡游天下,路经九原郡,直达甘泉宫。于是派遣蒙恬开路,从九原郡到甘泉宫,截断山脉,填塞深谷,全长1800百里。可惜没有完成。这条直道由邑石门关沿子午岭进入正宁境内,经刘家店、蔡头湾、黑马湾、雕岭关、石窑、高庄、车皮湾、艾蒿店,过烧锅梁出正宁县境进入宁县。直道宽约8米,在正宁境内长约70公里。
  始皇三十年(前210)冬天,巡游会稽,取道海上,北走琅琊。途中忽然患病,便派遣蒙毅折回会稽祷告山川。蒙毅还没有返回来,秦始皇走到沙丘就病死了。秦始皇病死的消息被封锁,文武百官都不知道。这时丞相李斯、公子胡亥、中车府令赵高,经常陪侍在秦皇左右。赵高很得胡亥的宠幸,想要立胡亥来继承帝位,又怨恨蒙毅前次依法惩治他而不帮助他,因而存有贼害蒙毅的心,就和丞相李斯、公子胡亥暗地计谋,立胡亥为太子。太子既已立毕,便派遣使者,捏造罪名,赐给公子扶苏与蒙恬死罪。扶苏自杀身亡,蒙恬内心怀疑,请求复诉。使者把蒙恬交给官吏,另外派人来接替他的职位,胡亥用李斯的舍人担任“护军’,代替蒙恬掌兵。等到使者回来呈报,胡亥听说扶苏已经死了,便想要释放蒙恬,但赵高唯恐蒙氏再次贵宠用事,仍旧怨恨不已。
  蒙毅祷告山川后赶了回来,赵高便趁此机会,为要向胡亥表示尽忠,意欲消灭蒙氏,就对胡亥说:“我听说先帝要举用贤能,册立你为太子已经很久了,蒙毅却谏着说‘不可’。如果他知道你贤能而逾久不立,那是对你不忠而且迷惑先帝啊!依我愚昧的看法,不如把他杀了。”胡亥听了赵高的话,就囚系蒙毅于代郡。而在此之前,已先囚系蒙恬于阳周。等到车驾回到咸阳,发丧埋葬奏始皇,太子即位为二世皇帝,赵高最得亲信,日夜毁谤蒙氏,找寻罪过加以弹劾。
  子婴进谏说:“我听说以前赵王迁杀他良臣李牧,而改用颜聚,燕王喜暗用荆轲的计谋,而违背秦国的条约,齐王建杀他的先世忠臣,而用后胜的谋议。这三位君王,都各自因为改变旧规而丧失了国家,殃祸降及本身。现在蒙氏一家人,乃是秦国的大臣和谋士,君王却要在一时之间舍弃他们,除掉他们,我私下以为不可以。我听说轻于思虑的人不可以治理国家,不能广纳众智的人不可以保全君王。诛杀忠臣而任用没有节操品行的人,这是对内让群臣不能互相信任,对外让战士的斗志分离啊!我私下以为不可以这样。”
  胡亥没有采纳子婴的话,却派遣御史曲宫乘坐驿车前往代郡,命令蒙毅说:“先主要立太子,而你加以阻拦。现在丞相以为你不忠,判决你灭家之罪。我不忍心这样,只赐你一死,也算是很庆幸了。希望你自己打算一下!”蒙毅回答说:“假若以我不能博得先主的欢心,那么我从年轻开始做官,顺意蒙幸,直到先主殁世,可算是了解先主的心意了。假若以我不知道太子的才干,那么太子能独受宠幸,陪侍先主,周游天下,比起其他诸公子来,相差绝远,我还有什么可疑的。先主要举用太子,已经有好几年的积心了,我还敢进谏什么谗言,还敢出些什么计谋呢!我不敢找藉口来求全苟活,只是为了怕羞累先主的声名,所以希望你替我费点心思,让我能够为实情而死。况且古有明训:顺意成全,是正道所尊贵的,严刑杀戮,是正道所鄙贱的。从前秦穆公用子车氏3位良臣殉葬,处罚百里奚不当其罪,因此立号为‘缪’。昭襄王杀武安君白起,楚平王杀伍奢,吴王夫差杀伍子胥,这4位君王,都犯了大过失,使得天下人批评他的不是,说他们的君王不够贤明,因而这4位君王的恶声,都被记载于诸侯的史籍上。所以说用正道治国的人,不杀害无罪者,刑罚也不加在无辜者的身上。希望你细心地想一想!”使者知道胡亥的心意,不听蒙毅的话,遂杀了蒙毅。
  二世皇帝又派遣使者前往阳周,命令蒙恬说:“你的过错太多了,而你的弟弟蒙毅现在又有大罪,依法要连累到你。”蒙恬说:“自我先人,直到子孙,对秦国累积大功、建立威信已有三代了。现在我统领30万大军,虽然身被囚系,也有足够背叛的势力,但是我知道,我应该守义而死,我所以要这样,完全在于不敢忝辱先人的教诲,不敢忘记先主的恩惠啊。从前周成王刚即位的时候,还没有脱离小儿衣的包裹,周公旦背着他上朝,终于平定了天下。等到成王有病,病得很危险,周公旦绝断自己的指爪,沉到河里说:‘君王年幼无知,都由我代为行事,若有罪过殃祸,应当由我承受惩罚。’于是把这些祷语记录下来,藏在文书府内,可说是极端得尽到心力了。然而等到成王能够治理国事时,有奸臣造谣说:‘周公旦想要作乱已经很久了,君王若不防备,必有大事发生。’成王于是大怒起来,周公旦就避到楚国。后来成王在文书府里审阅档案,看到周公旦的祷告书,才流着眼泪说:‘谁说周公旦要作乱呢!’便杀了说谗言的人,并且把周公旦请了回来。所以《周书》上说‘国君做事一定要参错交互地察询’。现在我蒙氏宗族,世代没有二心,而事情结果却是如此,这一定是有庶贱臣子叛逆作乱、宦官权势凌驾王室的缘故。周成王犯了错失而能改过振奋,终于使周朝昌盛,夏桀诛杀关龙逢,商纣诛杀王子比干而不后悔,终于身死国亡。所以我以为犯有过失可以改过振起,听受谏言可以觉醒自己;参错交互地察询,是往昔圣君治国的方法。凡我所说的这些话,并不是为了求得免罪,而是要用来忠谏而死,希望陛下能为万民,考虑一切事情应当顺从正道。”使者说,“我只接受诏令来对你执行刑法,不敢将你的话转报给皇上听。”蒙恬喟然叹息说:“我对上天犯了什么罪过,竟无罪而死呀!”沉默了许久,然后又慢声地说:“我的罪过,本来就当受死刑。起自临洮,连接到辽东,筑城墙,挖河沟,1万余里,这中间不能没有断绝地脉,这便是我的罪过了。”于是就吞下毒药自杀而死。据清乾隆《正宁县志》记载:(蒙恬墓)“在县北二十里。”经考证,位于今永正乡友好村(原蒙家洼村)东塬畔。目前,原墓冢上已盖起多处民宅,但当地群众还能指出蒙恬墓的具体方位。
  赵邦清
  赵邦清,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出生。字仲一,号乾所,明真宁(今正宁县永和镇于家庄村)人。父亲赵应魁,以子封为奉政大夫。母亲高氏,秉性严毅,治家勤苦。邦清6岁,母促其读书,寒冬腊月,夜夜伴守至二更方休。鸡初鸣,母即起,邦清正酣睡,不肯起。母拖手扶背,推至灯前读书,烧水洗眼一醒,天天如此。邦清15岁入学堂,后又辗转到三水县(今陕西旬邑县)和湫头兴教寺等处闭户攻读,远近驰名。万历十九年(1583)中举,次年中进士,知山东滕县。邦清初知滕县,人民饥寒交迫,而官吏贪赃枉法,敲诈勒索。邦清先从县衙入手,厉行整饬,将吏书马三重等革职发配。宁德王妃的父亲刘鹤打死人命,按律处斩。鲁亲王选婚,盐商张继元事先行贿3千金,要选定其女,并要挟山东达官显贵逼邦清具结,他抗衡到底,终未具结。邦清秉持节操,清介方刚,疾恶如仇,执法如山,一切请托断绝不行,使士绅慑服,豪强生畏。其时,滕县出境饥民卖儿鬻女者不计其数,逃亡者过半,惨状目不忍睹。邦清接任伊始,心急如焚,他坚毅果断,千方百计拯民于水火。在县邑办起粥厂,舍饭救民,吃粥者达五六万人,从邻邑求借粮食,赈济灾民3万多人,用历年节存羡银购回耕牛千余头,分给贫民使养,并帮助购买籽种,修理农舍,安置流亡7千户,赎回滕县百姓被卖的妻子儿女。
  滕县历来丁地不分等,以丁载粮,豪绅大户兼并沃野,强行霸占,隐瞒丁口,偷漏赋税。农民丁稠地少,田亩瘠薄不堪,无力耕作,所产无几,且赋税繁重,多破产流亡。面对农业凋敝、田园荒芜的现实,邦清摒个人利害安危于不顾,决心丈量土地,均平赋税,惩治富豪,振兴农业。他发布公告:“令自名其田,户度之,无寄隐而后可。”他还亲临田野,以身作则,依靠所在父老,实行丈量。这样一来,一些官僚富豪采取仗势阻挠、依财行贿、诬陷恐吓等种种手段竭力反对。但邦清大义凛然,不屈不挠,“吾执吾中,我行我素。身与豪贵斗而驰田中,瞋目赭面,奋髯怒号”,豪强只得默认就丈。共查出隐瞒土地数千顷。接着分等定级,审查户丁,稽核赋税,使县内耕各有田,地各有主,赋各有头,百姓拍手称道,无不欢迎。滕县有大量未垦的荒芜土地,邦清决心开发利用,为民造福。他拿出自己俸银收买草根,鼓励农民拓荒垦田。一时间,草根价格由一个钱二斤增至五个钱一斤,县民老幼皆挖草根赚钱。不几年,垦荒三千顷,收买的草根在县衙外堆起两个大垛。草根垛直到乾隆十三年(1748)才被焚烧,燃烧月余始完。
  邦清还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治理滕县,发展地方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他大力倡导植树造林,绿化荒野,号召乡民大量栽植桑木和枣树,在官舍和公共场所广植花木,在通往县邑的大道两旁栽植杨柳。他实行严格的管护措施,不管是达官显贵,还是公子少爷,只要行游时以折枝来开心,即令衙役围捕,罚其赔偿十倍以上方罢。他注重兴修农田水利和漕运工程,往往徒步数十里,亲自勘察地形。经常奔赴水利工地,昼夜指挥,辛劳不止,终于修成有10多条灌渠长80华里的漕运工程。他招募饥民,以工代赈,开办矿业,采掘煤井数十眼。还在县邑设立钱庄,兴办商号,建立学校。时过五年,原来一个凋敝不堪、民穷财尽、饥荒遍地的滕县面貌为之一新,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库中积金三千两,余谷五万石。使滕县“官道杨柳,田野桑枣,垣树表列,莲河鱼塘,宾舍有序,学士诵歌,商贸井然,市贾无饰,河洛之间,葱然一善国也。”
  万历二十六年(1598),安南国(今越南)正使、礼部侍郎冯克宽来中国进贡,路过滕县,到县衙访问,但不见知县,问及衙役,才知县令教民种田去了。冯到京城后,万历皇帝询问:“你到我国访问46县,所见官吏政绩如何?”冯回答说:“自入中国界,所到州县,未有如赵邦清之清一尘不染者。”遂嘱随从书赠“清清清”三个大字。万历皇帝大喜,立即下诏召赵邦清进京。圣旨到滕县,百姓爱而不舍,再三挽留,邦清动身不得。万历皇帝又下第二道圣旨,促其受命,违者问罪。滕县百姓聚集几千人,携带粮秣、盘费,护送邦清进京谒见皇帝。进京后,邦清被封为吏部验封司主事。
  万历二十七年(1599),邦清任吏部稽勋司郎中。到任两月,原兵部尚书张学颜的儿子张承祚疏请奏官,邦清坚持不从,吏部正堂三番催促,亦不予理睬。邦清严惩吏部宿弊,弹劾吏部尚书李戴及文选郎中邓光祚、验封郎中侯执躬等受贿事,皆被罢官。还将贪赃枉法的文运司新都吏王■充军,旧都吏王炫问徙,文选司都吏谢天成革职为民。刑部王理因怕邦清弹劾自己,暗送白银千两,邦清不仅拒收,且将千两白银抬到御殿面君,使王理受到制裁。
  邦清念桑梓差繁役重,民多逃移,上疏裁革真宁不属宁州辖,直属于府;裁革雕岭巡检1员,工兵36名,并实行庆阳一府五州县一条鞭法,每年可节约民财合计白银7千余两。
  邦清入仕途十年,誉满齐鲁,清名播天下。一些权奸佞臣谤其标新立异,捏造罪名,妄加陷害。顺天府推官郝道行对邦清素怀不满,捏造邦清痛骂当朝宰相沈蛟门,邦清即遭沈诬陷。万历三十年(1602)四月,邦清被贬官三级。万历四十五年(1617)后季,因南北党事之争,又被削职归里。
  邦清归家后,清囊无余,负债累累,自号“草帽山人”,身居陋室,躬耕于田,奉养老母,清贫度日。此间,京师朝野公论不容,盼望朝廷为邦清平反冤案,重回仕途。天启二年(1622),邦清被起复,奉诏出任四川贵州遵义道监军参议。是年七月,贵州水西同知奢崇明反叛,邦清率军征讨,途中身染瘴岚之气,病逝于军中,终年64岁。赐谥“光禄寺卿”。子赵崇贤,为国子生,授河南彰德通判。
  邦清多有著述,如《鹤唳草》、《瞑眩录》、《游艺海纳集》、《梦游仙记》、《神柏记》等,多已散佚。现仅存《游艺海纳集》、《神柏记》全篇。
  李直
  李直,清康熙年间(1662—1723)真宁县朱村(今正宁县永和镇朱村)人。明末,因连年兵燹,真宁县民亡大半,地多荒芜。清初定鼎,真宁县田赋毫厘未免,仍沿袭明代按3700余顷征收田赋的成例,致使百姓“耕一赋二,不堪其苦,潜匿移徙,不知其几”。这种田赋负担极不公正的状况持续数十年,官府竟无人上报朝廷予以更正。李直“愤然而起”,将百姓苦情,“诉于县主,县主不理;诉于知府,知府不闻;诉于道尹,道尹推诿。事出无奈,直诉于省,当堂理论”,但官官相卫。于是李直愤然斥责说:“做官不与民作主,枉食国家之俸禄!”。总督发怒,隔案抛出一方砚台,击中李直头部,将李直打死在堂上。这件事被康熙帝闻知后,下诏将真宁县应税田赋耕地面积减免1千顷。到了雍正年间(1723—1736),朝廷广开言路,大赦天下,并诏在职各官上报历年死于非命的冤案情形。此时,李直灵柩方才发回原籍,并由知县题词“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全县人士,共立墓碑,刻以“义气激昂”4字。儒学依照祀典,以礼相葬。
  王振海
  王振海(1893—1942),罗川乡城关村人。出身于世代农家。中年时期,受陕甘边区工农红军革命思想的影响,曾同中共正宁县地下党组织负责人郭廷藩义结金兰,被群众推举为 “全县民众代表 ”。
  民国二十一年(1932)秋,国民党正宁县第22任县长罗绳奉甘肃省政府之命,带领10多名亲友来正宁上任。罗在任职期间,重赋宰割,贪赃枉法,肆虐尤甚。特别是大征所谓“烟亩罚款税”,群众种烟一亩,征收罚款税白洋50元。罗绳还把他带来的亲友大部分都安插为“催款委员”敲诈勒索,打骂群众,贪污受贿,高收税款,欺下瞒上,多收少报,共贪污白洋1万多元。,全县人民怨声载道,万众疾呼,要和罗绳算账。王振海以“民众代表”身份向国民党正宁县政府提出严正抗议,强烈要求立即组织人力清算全县“烟亩罚款税”的回收、上缴账目。在各方面的压力下,国民党正宁县政府指派绅士张鹤龄、巩崇文等人负责清算全县“烟亩罚款税”的收缴账目。清账刚开始,罗绳就借故治病,躲到平凉。罗绳溜走后,算账被终止。王振海决心去兰州找省府告状。他当着父老乡亲的面说:“我王振海生在正宁,长在正宁,为正宁人民办事,即使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辞。”当时由县教育局局长于国藩等人捐助费用,王振海和罗川武王庄小学教师张明选(主要是写状子)一起跋山涉水,徒步1800里赶到省府兰州。他们曾三次闯入国民党甘肃省高等法院,但都被赶了出来。省高等法院的结论是:“诬告父母官,必是刁民无赖,驳回原诉,令其回乡,严加管教。”见此,王振海不得不离兰回乡。
  不久,国民党正宁县政府就派人将王振海押到县府,审问其诬告县长“罪行”。王振海不屈不挠,当堂争辩,列举大量事实,义正词严地回答:“赃官必告,告必到底!”第二年,王振海又赴兰州告状。这次他在省城共待了两年时间,受尽了讽嘲咒骂,而且还带了铐子,挨了板子。但他坚韧不拔,宁死不屈。在兰州,他为了糊口,曾摆摊卖水。王振海卖水为生,矢志告状,一时轰动省城,并得到了原国民党甘肃省政府教育厅厅长赵元贞的支持和资助。在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下,甘肃省政府不得不立案审查,并委派7人来正宁调查。经各方面明察暗访,清算账目,查明罗绳贪污正宁县烟亩罚款税白洋一万元属于事实,王振海绝非诬告。事实虽已查明,但在处理时,却官官相护,大事化小。省政府第一次决定将罗绳免职,王振海不服;第二次改为撤职,他还不服;直至第三次,省政府才判决将罗绳撤职查办,关押三年,责令退出赃款白洋7,000元,拨付给平凉柳湖师范作建校经费(当时正宁乃至陇东大部分学生都在平凉上学),王振海才作罢。
  王振海两次上省,三年告状,历尽艰辛,终于告倒了赃官,伸张了正义。但国民党政府官吏却对他恨之入骨。王振海返回家乡后,他们扬言“不除王振海,难为正宁官”等等,借故生端,肆意报复,逼得王振海背井离乡,到陕西三原县开药材店度日。民国三十一年(1942),国民党正宁县县长董寄虚以“通共”之名,将王振海和山河镇地下党员屈则声一起枪杀于山河东坳。王振海时年仅49岁。
  谢子长
  谢子长(1896—1935)原名世元,曾改名为德元,号浩儒,化名东阳。陕西省安定县(今子长县)人。民国十四年,(1925)加入中国共产党。民国二十一年(1932)2月初,谢子长率西北反帝同盟军移驻正宁县三嘉塬。2月21日,部队被改编为 “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 ”,谢子长任总指挥。游击队成立后,先后两次攻打了正宁县山河城,震慑了陕甘军阀和国民党地方政府。三四月间,当他得知正宁县寺村塬(即正宁县南塬)一带农民为抗粮抗款而自发组织起民团的消息后,他便带领游击队来到这里,发动群众,召开大会,将民团改为赤卫军,支持贫雇农斗豪绅,分田地。还在寺村塬成立了陕甘边区革命委员会(寺村塬革命委员会),进行了开辟革命根据地和建立工农政权的工作。民国二十四年(1935)2月,谢子长病逝,年仅39岁。
  左怀玉
  左怀玉(1902—1946),原籍陕西省旬邑县百崖头,民国十八年(1929),陕西大旱,怀玉随父举家漂泊,落户于正宁县五顷塬,佃田为主。二十二年(1933)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二十四年(1935)8月,正栒%革命委员会(新正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他被推选为副主席兼劳动部长。二十五年(1936)新正县收复后,发动群众反击豪强地主的反水活动,追回土地1300多亩、租子70石。同,时,他还积极宣传中国共产党有关土地革命的政策,按照雇农、贫农、中农、富农、地主标准,划定阶级成分,填发土地证,确
  定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二十六年(1937)8月,左怀玉当选为新正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他动员全县无地农民开垦荒地2892亩,增修灌溉田170多亩,植树20680棵,兴办区级合作社1处,社员达23020人,股金403万元(边币),区政府入股2000元。两年间征收救国公粮1266.4石,集征优抚粮8805石。组织代耕队94个、4540人,给抗日军工烈士家属代耕1596亩。
  三十五年(1946),左怀玉因病去世,时年44岁。
  郭存信
  郭存信(1902—1952),五顷塬乡人。民国二十一年(1932)3月,郭存信、郭廷藩、郭自发等在杜苑的领导下,组织贫苦农民首先在寺村塬打了几户土豪劣绅,没收了部分浮财和粮食,分给了贫苦百姓。次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0月,郭存信担任中共正宁县第一党支部书记。民国二十三年(1934)春,陕甘边南区第三路游击队总指挥张仲良在五顷塬、孟家河、龙咀子一带领导贫苦农民开展土地革命斗争。郭存信带领全体党员积极投入土改工作,宣传鼓动群众,斗争土豪与恶霸地主,保证了土地分配工作的顺利进行,保卫了革命斗争的胜利果实。民国二十五年(1936),调任中共淳耀县委书记。民国三十年(1941)11月,调任正宁县人民政府县长。
  在粉碎国民党军队封锁陕甘宁边区的斗争中,为了减轻人民负担,保障部队供给,支援抗战,郭存信认真贯彻毛泽东提出的 “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经济工作总方针,实行以农业为主的原则,党政军民齐动员,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他要求在生产季节,全县各级政府要把领导生产作为中心任务: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奖励模范人物;改造懒汉 “二流子”;发动妇女参加劳动;组织互助合作,扶持移民生产自救等措施。经过三年努力,新正县的粮食产量大幅度增长,群众普遍达到“耕一余一”机关驻军达到自给自足,群众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据民国三十年(1941)底在新正,县三区阳坡头进行的典型调查表明,全村36户,其中原有的15户贫农、3户雇农,分别达到或接近中农的生活水平。存信还身先士卒,带领全县人民积极开荒,取得了显著成绩。《解放日报》1942年3月5日、1943年11月19日相继报道“新正县全县开荒3000亩”、“新正县移民最多的马栏区共收获秋粮15523石,人均3石。除缴公粮外,全县夏秋粮达到耕一余二”。解放后,郭存信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委副书记。1952年7月,因病去世,终年50岁。
  杜宛
  杜宛(?一1935),陕西省渭南县人。中共早期党员。他在北京大学上学期间,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积极参加爱国学生运动,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毕业后,他回到渭南中学任教,组织进步团体,建立党的组织,积极宣传革命理论,开展了各种形式的革命活动。
  民国二十二年(1933)2月,杜宛受中共陕西省委的派遣,和杜林治、李尚勤等3人来到正宁开展革命活动。开始,他们先在五顷塬、西渠、孟家河、龙咀子等山边地带深入村户,访贫问苦,秘密串联,结交朋友,着手发展党员和建立党组织。他知识渊博,平易近人,擅长宣传鼓动,讲起革命道理,总是滔滔不绝。句句说出了穷苦百姓的心里话。不久,在他周围,就形成了一批革命积极分子。经过半年多时间的教育培养,先后发展郭廷藩、郭存信、左怀玉、郭自发等4人为正宁地区首批中共党员。7月下旬,组织成立了正宁县第一个党小组。在他的亲自领导下,正宁地区首批党员通过亲友等关系,单线联系,秘密活动,又先后接收秦善秀等15人加入中国共产党。10月,在西头村召开党员大会,成立了正宁县第一个党支部。杜宛还在湫头塬的个14村子,组织了贫农团、雇农团、佃农工会和村会,并成立赤卫军,建立游击队,开展打土豪、分田地斗争。黄柏村有一家姓冯的土豪逃跑后,杜宛领导村农会将他家的120多石粮食分给了贫苦农民。民国二十三年(1934)9月,陕甘边区特委决定成立陕甘边南区党委,杜宛任组织部长。是年,杜宛和郭廷藩、李德录、郭存信等11人组成特务队,杜宛任队长,随三路游击指挥部转移。10月,三路游击指挥部带领正宁、宁县游击队和特务队共300多人来到宁县九岘塬,决定消灭迕逭(春荣)的反动民团。11月初的一个夜晚,游击队迅速包围了迕逭民团,打死打伤10余人,俘虏10人,余敌逃窜。接着杜宛带领特务队配合三、四支队,组成尖兵小组,携带短枪、匕首、手榴弹,乘黑夜奇袭金村塬梁掌堡民团。当夜,尖兵小组在堡门隐蔽,其余战士在外埋伏待命。次日晨,乘团丁开门挑水之机,尖兵组猛扑过去,堡外埋伏的战士也一齐冲入敌碉堡,击毙了顽抗的团丁,其余全部被俘,共缴获长短枪50余支和大批弹药,处决了民团中队长庞老五和绅士梁廷祯。同年11月,杜宛随三、四支队攻破麻子掌,击毙豪绅汪兆明等10多人,没收了粮食和浮财,烧毁了堡寨。
  民国二十四年(1935)2月,杜宛和郭廷藩率新正县游击队回到五顷塬,处决了勾结民团、横行乡里、反攻倒算的反革命分子郭彦升等3人,群众拍手称快。5月,杜宛协助正宁县办事处筹备建立新正县党政组织。8月,中共新正县委和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杜宛带领工作组在长舌头的南岭村进行土改试点。他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制订方案,狠抓实施,使土改在一、二、三乡迅速推开,顺利进行。寺村塬恶霸地主外号“姚贼”,躲在寺村城楼上,造谣煽动,干扰破坏,民愤很大。杜宛带领贫农团没收其财产,并抓走了他的一个儿子。姚贼惊吓不已,只得把许多暗藏的东西送到苏区换回他的儿子。同年9月,在宜君县小石崖成立了中共陕甘边南区党委和革命委员会,杜宛任南区党委组织部长。不久,王明“左”倾机会主义路线的执行者鲁贲来到南区,开展错误 “肃反,”大搞逼、供、信,乱抓人、杀人。杜宛等5名共产党员被蒙冤活埋在新正县二区(三嘉)的贾连坡。
  郭廷藩
  郭廷藩,五顷乡岘子村人。光绪三十年(1905)1月出生于一个富裕农民家庭。幼读私塾,16岁毕业于正宁县中心小学,在村学任教数年,归家务农。
  民国二十一年(1932)初,刘志丹领导的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在湫头塬一带开展游击战争,对素有正义感的廷藩触动颇大,萌动了投身革命的念头。是年五月,国民党平凉督察专员公署派2名收税委员到湫头各村敲诈勒索,逼收烟税,廷藩冒死报告红军游击队将其捕获。事后,国民党正宁县政府将廷藩及其两个侄子抓往湫头,吊在屋梁上严刑拷打。他守口如瓶,宁死不屈,被村民保释。是年,红军游击队经济员段老六在岘子村购买军粮,廷藩劝说其兄捐献小麦一石六斗。翌年春,中共陕西省委派杜宛、李尚勤、杜林治至湫头从事革命活动,廷藩等被吸收为正宁县第一批中共党员。10月,中共正宁县支部成立,廷藩当选为支部统战委员兼农会会长。民国二十二年(1933)秋,他发动回民青年王世英组建起了龙咀子回民游击队。当时,驻守宁县春荣镇的国民党庞民胜民团经常在桃树庄烧杀抢掠,残害百姓。廷藩和杜宛、封振保、郭百信等带领正宁游击队和回民游击队在桃树庄设伏,两面夹击,打死打伤8人,俘虏10余人。接着攻破麻子掌反动民团,镇压了9名作恶多端的豪绅和反动分子,把囤积的粮食分给了贫苦农民。民国二十三年(1934)2月,廷藩等带领游击队回到正宁,大义灭亲,镇压了以叔父郭书娃和郭彦升为首的哥老会骨干分子。发动和带领群众在五顷塬一带开展土地革命,没收地主土地200亩,分给10户佃农耕种。在龙咀子、西渠、孟家河等回民区发展党员,成立了中共党支部和回民乡政府。次年5月,陕甘边南区革命委员会正宁办事处成立后,郭廷藩任办事处主任。此间,他不顾个人安危,以极大的革命热情,夜以继日地走村串户,传播革命火种,发展地下党员,壮大党的组织。仅短短几个月,就在沿子午岭山区一带建立起12个党支部,并相继建起了湫头、三嘉、长舌头三个区党委和区政权。是年8月,中共新正县委和县革委会成立,他又任县委统战部长、县革委会主席。
  抗日战争开始后,郭廷藩调任中共新正县委书记,作为新正县的首席代表,与国民党正宁县政府谈判划界问题,妥善地划分了两种政权的区域界限,促成国民党正宁县政府联共抗日。接着,将苏区的乡苏维埃政府更名为抗日民主政府,改没收地主土地为减租减息,实行公草公粮制度,当年全县征缴爱国公粮397.2石。
  民国三十年(1941)7月,新正县第二届参议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廷藩被选为参议会副议长。民国三十二年(1943)10月,当选为新正县县长,兼保安大队队长。在大生产运动中,他组织变工队514个。参加劳动力5,576个,两年开荒36,000多亩。并支持张清益开“义田”办义仓,为关中分区乃至整个陕边宁边区树立了一面旗帜。
  民国三十六年(19,47)2月,郭廷藩仍任新正县县长、代理新正县县委书记。10月,调任淳耀县县委书记。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2月,任中共陕西省路东工委书记、关中军分区副政委兼路东总队政委。4月,调任三原军分区副政委。9月,任三原分区专员。
  1950年3月,廷藩调任宝鸡专区专员。1952年4月,调青海省工作,先后担任黄南州委书记、省监察厅厅长。1960年,任青海省监委第一副书记、省委委员。1977年,任青海省政协副主席、党组书记。1980年离休。
  县土地管理局初成立时,经费紧张,困难较多,为了支持县上开展非农业用地清理工作,他主动把组织上配给他的专车借给土地管理局使用,深受干部群众好评。1993年9月28日,他因病逝世。张进元
  张进元(1905—1962)湫头乡车家沟人。出身于赤贫之家。父亲疾病缠身,母亲因病亡故。兄弟5人,他排行,老大。一家父子光棍6人。他和父亲终年给地主打长工,4个兄弟吃糠咽菜,境况极为辛酸。民国二十一年(1932),刘志丹、谢子长率领红军游击队来到寺村塬的新庄、苟仁一带,建立赤卫军。他趁此机会参加了赤卫军。此后,他奔走于各村之间,串联群众,号召他们起来闹革命。同年4月上旬,在寺村塬新庄子召开了“陕甘边区革命委员会”(又称寺村塬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张进元当选为副主席。陕甘边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后,立即在寺村塬开展了土地革命。张进元带领广大赤卫军和贫雇农,首先没收了西城村、于家村、琴宅数户土豪的牛羊牲畜和财产,除部分留作军需外,其余分配给贫苦农民。接着在龙咀子、五顷塬、五坡■等地开展了土改,使贫苦农民第一次尝到了革命的甜头。1962年,张进元因病去世,终年57岁。
  焦怀兴
  焦怀兴(1905—1936)三嘉乡南庄村人。出身于农民家庭,民国二十三年(1934)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六七月,间,担任新正县第五支队指导员。次年10月,受关中特委派遣,到宁县指导工作,先后发展王秉祥等40多人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建立37个乡党支部和苏维埃政府,并在马家洼成立了中共第一区委和苏维埃政府。11月,担任中共新宁县委书记。12月,焦怀兴支持新宁县土改、党建、扩红等工作;成立了新宁县土改委员会,先后抽调30多名干部投入土改。在土改中,焦怀兴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召开群众大会,讲解土改的意义,揭发地主剥削穷人的罪行,向农民颁发土地证,激发了农民群众的革命热情,先后有15名青年农民参加了赤卫军和红二十六军。民国二十五年(1936)1月,焦怀兴担任新宁县独立营政委。不久国民党东北军进攻正宁县乐兴村,新宁县独立营配合作战,在战斗中,怀兴不幸中弹牺牲,时年31岁。之后,上级党组织命名他的家乡三嘉区为“怀兴区”,以示缅怀。
  张仲良
  张仲良,陕西耀县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出生。大革命前曾参加当地农民运动。民国二十年(193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以小学教师为掩护,从事党的秘密工作。先后任中共耀县特支书记、区委书记、县委书记。民国二十一年(1932)春,因领导农民进行抗捐斗争被捕。在狱中,同敌人进行英勇机智的斗争。4个月后,党组织营救出狱,随后被派往杨虎城部队和中共西安市委职工部工作。次年夏,奉命回耀县,趁王泰吉部队起义,和张邦英等发动农民暴动,打土豪,分财产,组织游击队。不久,率游击队进入陕甘边照金革命根据地,与其他革命武装会合。民国二十三年(1934)春,张仲良任第三路游击大队政治委员。率领游击队连续战斗,先后消灭了正宁县王郎坡民团,柴桥子民团和淳化民团,建立了新正、鄜甘、新宁、湫头、耀县、中宜等6个游击队,协同红四十二师骑兵团截获敌汽车一辆和部分军用物资,并策应国民党驻湫头六十一师一个侦察排数10人起义。是年夏,第三路游击队发展到12个支队,人、枪扩大了5倍。秋,张仲良以陕甘边特派员身份到正宁湫头塬开展革命活动,进行了土地改革,建立了正宁第一个民主政权 ——五顷塬乡苏维埃政府。接着在宁县、淳化等县相继建立了党政领导机关。之后,第三路游击队和其他部队合编为二十六军第一团,张仲良任政治委员。民国二十四年(1935)夏,参加了陕甘边南区革命根据地的创建工作,任中宜鄜革命委员会主任。经过艰苦的游击战争,使以照金为中心的革命根据地扩展到正宁、宁县、淳化、耀县广大地区,以及黄陵、鄜县、宜君、洛川的一部分地区,游击队活动区域东边沿咸榆公路,西边靠近西兰公路的10多个县境,形成了威胁和包围部分县城的态势。不久,因陕西省委在“肃反”中犯扩大化错误,张仲良一度被捕,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才被释放。次年初,被派到关中地区工作,任独立三团政委,参加了粉碎国民党政府军“围剿”的战斗。5月,入红军大学学习。民国二十六年(1937)初,任陕甘省军事部副部长。陕甘省撤销后,任关中分区军事部长。
  当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后,张仲良任关中分区司令员。民国三十一年(1942)改任关中警备司令部副司令员。是年底,任关中分区专员。民国三十三年(1944)5月,,调任教导一旅政治委员。他坚持巩固和发展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抵制和反对国民党顽固派挑起的摩擦,保卫了陕甘宁边区的南大门。在生产运动中,他组织动员关中军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开荒种地,织布纺线,供给自足,多次受到表彰。
  民国三十四年(1945),当选为出席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抗日战争胜利后,张仲良调任延安联防军副政委。1947年2月,国民党胡宗南军大举进攻陕甘宁边区时,党中央派张仲良到陇东分区任司令员、分区党委书记、专员。他带领党政军机关干部组织动员全区群众拥军支前,开展游击战争,配合主力部队作战。先后取得了西华池、悦乐、将台战斗的胜利,收复了曲子、环县;为部队输送兵员5000多人,发展游击队和民兵自卫队8100多人;就地作战近百次;组织担架队2.1万人,担架1515副,驮畜2.4万匹,驮运工2.4万人,运输军粮4万石,饲料1万石,开创了陇东地区解放战争的新局面。11月,张仲良调任西北野战军第四纵队政治委员,先后参加了瓦子街、西府、扶郿和兰州等战役。继之,进军青海,直取西宁,为解放大西北做出了贡献。民国三十八年(1949)9月,任青海省委书记兼省人民政府副主席。11月,任西北军政委员会委员。
  1950年春,张仲良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员。1953年,任青海省人民政府主席、省军区司令员。在追歼残匪,政权建设,土地改革,恢复和发展生产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1954年5月,调任甘肃省委书记,后改任第一书记兼省政协主席,省军区政委。同年,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56年9月,出席了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1958年,在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被补选为中央候补委员。1960年8月,任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处书记。1961年1月,改任甘肃省委第三书记。1965年8月,调任江苏省委书记处书记。“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诬陷和迫害。1977年10月,任江苏省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年底,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后任党组书记。他列席了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被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983年2月逝世,终年78岁。
  李科
  李科(1909—1952)新正县三区二乡(今陕西省旬邑县后掌乡后掌村)人。民国二十三年(1934)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7月,任新正县县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领导全县人民进行土地改革,划分阶级成分。民国三十年(1941)4月,李科任新正县县委书记。民国三十一年(1942)后,他响应毛泽东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号召,领导全县军民开展生产自救,织布纺线,种粮植棉。两年间,新正县开垦荒地23,446亩,粮棉丰足,供给自足。建国后,李科任平凉军分区政委。1952年,因病逝世,终年43岁。
  芦永财
  芦永财(1910—1936)原籍河南省,贫农出身,民国十八年(1929),因家乡遭水灾,流浪乞讨至正宁南邑一带,后,定居于大河岔。民国二十三年(1934),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担任新正县县委书记。主持成立了新正县土地分配委员会,领导了全县的土地改革。他带领工作组在南岭村先行试点,然后分两期在新正县展开土改工作。首先在一区三乡的西头、范家洼、南邑、吕家沟圈、洼坡土、岘子开始分配土地。由于组织健全,领导得力,土改工作进展顺利。接着,在全县扩大土改范围,在一区的二、四、六、七、八、九乡,二区的一、二、三、四乡,三区一、二、三、四、五乡和刘家店村,七乡的恒安州、小议子、东朋三个自然村分配了土地。土改中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芦永财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亲自参与丈量土地,填发土地证,确定了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还根据生产资料的占有量,在土改区划定了阶级成分。同时,组织赤卫队到各村武装巡逻,打击地主豪绅等反动势力的破坏活动,保卫了土改的胜利成果。民国二十五年(1936)5月的一天,芦永财遭国民党头乡联保处姚秉章部逮捕,被害于湫头,时年26岁。
  杜宗佑杜宗佑(1911—1951),头区西沟村(今湫头乡西沟村)杜家堡子人。民国二十三年(1934)入伍,参加革命,同年入党,积极从事革命活动,在陕甘边区革命委员会安排下,参与了打土豪,分田地的运动。曾任正枸邠革命委员会运输队队长、县府巡视员、区宣传科长、区组织科长、区统战科长、区委书记。民国三十七年(1948)任新正县委统战部长。翌年六七月间,受新正县委指派,和国民党正宁县自卫队起义代表就自卫队易帜起义事宜进行谈判,促成了自卫队的起义。解放后,任正宁县四科(工商科)科长、县检察委员会副主任。1951年1月1日晚,在罗川区焦家川乡搞土改时,被反动武装 “新治改正军杀害 ”。时年40岁。后被追认为烈士。
  郭进亭
  郭进亭(1913—1964),湫头乡塘子村人。出身于地主家庭。民国二十三年(1934)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受党组织委派,深入湫头各村,划分土地,评定阶级成分,捍卫胜利果实。民国二十五年(1936)7月,郭进亭当选为新正县苏维埃政府县长,积极配合县委整顿扩大游击区,打击还乡团的反水活动,追回土地和租子,重新分给贫苦农民。民国三十年(1941)8月,郭进亭任新正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面对国民党军队对边区的经济、军事封锁,他紧密配合县委,发动党、政、军民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县政府机关在西牛庄办起了农场,进亭以身作则,亲自参加劳动。他还在地广人稀、土地肥沃的山区妥善安置移、难民136户、365人,并赈济粮食170多石。民国三十一年(1942)在全县组织征收救国公粮3896石,上缴公草261757斤,分别超额完成粮
  食26石、草37,37斤。并鼓励群众向政府卖粮8000石。解放后,先后任中共宝鸡县委书记,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焉耆地委副书记、库尔勒地委第一书记等职。194年病逝,终年51岁。
  樊德兴
  樊德兴(1927—1951)西坡区王阁村(今山河镇王阁村)人。民国十六年(1927)11月出生,1950年10月参加,革命,正宁县罗川区土改工作组组员。1951年1月1日晚,在罗川区焦家川乡搞土改时,被反动武装 “新治改正军杀害 ”。时年24岁。后被追认为烈士。
  秦善锋
  秦善锋(1949—2002),五顷塬乡西头村人。1969年8月参加工作,1973年12月入党。中专文化程度。曾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常务副县长,县政协主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他在1988~1991年任山河镇党委书记期间,积极组建镇、村土地管理网络,从组织领导上保证土地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他还定期召开镇党委会,讨论研究土地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工作,定计划,定措施,抓落实。重视土地法规宣传,在全镇形成了人人关心、爱护土地的良好风气。与各村签定责任书,年终考核,奖优罚劣,使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他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1989年10月,他听到反映,西关村四组村民王小宁、阎宁宁私自扩大宅基地面积,不听村组干部劝阻,而且大打出手,强行建房这一事件后,立即亲赴现场,调查处理,并召开了现场会,当场拆除了王小宁违法修建的砖木结构瓦房三间,平毁了阎宁宁在超占耕地上新建的围墙8米,并对王小宁及其弟王小红打伤村组干部分别处以20元和30元罚款,打击了歪风,伸张了正气。东关村四组组长王立学依权代法,越权非法为本组两户村民划拨宅基地。村委会干部视若无睹,听之任之。他在调查清楚之后,召开有镇、村、组干部、群众650人参加的现场会,当场拆除这两户违法修建的住宅,并对村支书刘积宝、村主任王录之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其村支书、村主任职务,对村委会副主任杨保社经济处罚30元,撤销王立学四组组长、杨贵荣副组长职务,分别处以100元和50元罚款。维护了土地法的严肃性,教育了干部群众。他在 “节流 ”的同时还注意 “开源”。1990年夏季,他发动群众在后庄子村二组开展旧庄还田,出动劳力400多名,大干1个月,治理面积32亩,当年9月就栽上了苹果树。1991年,他还在西关、佑苏、董庄、王阁等村组组织了旧庄还田,平整土地200多亩。1991年,他被省土地管理局授予 “全省土地管理先进工作者 ”称号。
  第二节人物简介
  薛金荣
  薛金荣,原籍陕南商州,民国十三年(1924)流落到正宁县湫头乡孟家河村(今五顷塬乡孟家河村)。曾坚持开荒12年,垦田170余亩。民国二十八年至民国三十一年(1939—1942),他积极响应陕甘宁边区政府号召,亲自安置外来移难民47户,拨让自家耕地80余亩,招待移难民吃饭花费粮食20多石,并经常为移难民借粮食、籽种、牲畜、农具等,深受移民拥戴。民国三十三年(1944)春,亲自安置移难民5户、22口人。并组织他们参加“唐将班子”集体开荒。民国三十四年(1945)1月,出席陕甘宁边区群英大会,被边区政府树立为“安置移民英雄”,获甲等奖,奖给边币5万元。民国三十三年(1944)4月22日,《解放日报》报道了他的先进事迹。
  薛振国
  薛振国(1922一),周家乡大璋村人。青年时期曾当兵多年。解放后,退伍回乡务农。曾先后被评为“五好社员”、“模范饲养员”,一度担任过生产队队长。1981年,农村全面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当社员为抢果园、分林场、买大树而争得面红耳赤、不亦乐乎之时,年近花甲的薛振国却瞅准了村东人称“滚牛坡”的40亩大荒坡,主动要求承包下来。从此以后,他凭着一股“犟”劲,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十六年如一日,硬是把一座40亩大的山坡修成了层层梯田,并栽植果树1万株。据初步估算,他十多年间共移动土方45立方米。1991年,果树全部挂果,当年产水果4,000多斤,纯收入上千元。1996年产水果3.75万斤,纯收入1.5万元。1991~1996年6年间,共产水果12万斤,纯收入4.75万元,家庭人均纯收入7,917元,上缴税收7,125元。1998年4月,他被中国老龄协会等国家六部委联合授予全国 “老有所为奉献奖 ”。
  姚世杰
  姚世杰,民国二十二年(1933)正月生。宫河镇北堡子村人。早年曾从事公职,1962年后回乡务农。1987年,他放弃舒适美满的家庭生活,看中本村20多公里外的一处坡陡地薄、杂草丛生、荒芜多年的箭杆岭,和村里签订为期15年的承包合同,决心用晚年的余热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笔宝贵财富。刚开始,他的举动不仅引起别人的讥笑和嘲讽,而且遭到家人的坚决反对。面对各种议论,他处之泰然,决心未变。1988年春,姚世杰拉上架子车,装着铺盖卷、镢头、铁锨,一个人来到箭杆岭。从此,他扎下根来,每天天不亮就上山,天黑才回到山上临时挖掘的窑洞里。渴了,他喝几口冷水;饿了,啃几口干馍;困了,啜一口烧酒,终年过起“山顶洞人”式的生活。为了到断崖下的沟底植树,他先在腰间缠上绳索,又绑到崖头的树上,然后下降到沟底,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汗水。为了科学治理箭杆岭,他不顾年迈、记忆力差,报名参加中国农函大学习。白天,他治理荒山;晚上,借着昏黄的煤油灯光,钻研农作物及果树栽培学。掌握了种田栽植技巧后,姚世杰看自己势单力薄,每天累死累活,平地进展缓慢,于是就拿出家里的2万元积蓄,出钱雇请民工进行大规模的削山整地。在打埂平地过程中,他用自己学得的知识,把能种粮的地修成梯田种粮,把能栽植的荒沟荒坡挖成林带或育林坑,植树种草,使山水不下沟,沟水不入河。姚世杰采取以山养山的办法,将每年山上靠种植烤烟、西瓜和饲养猪、兔的所得都投资到山上。至1993年底,累计投资4万多元,挖林带250条、育林坑11.2万个,栽植刺槐16万株,梨树1万株,修整汽车公路1.5公里,平整的150亩梯田全部达到保肥、保土、保水。昔日人迹罕至、荒草丛生的箭杆岭,治理后绿树成荫,变成以林为主、农副牧兴旺的 “宝山 ”人称“刮金板”。1993年12月14日,《甘肃农民报》以“箭杆岭上的活愚公”为题,报道,了姚世杰的事迹。1997年3月,姚世杰积劳成疾,突发脑溢血去世。他去世后,仅空白酒瓶,就拉了3架子车。
  袁生祥
  袁生祥,永正乡人,出生于民国二十二年(1933),小学文化程度,1954年参加工作,1956年入党。1988年,他已经55岁了,被组织上任命为榆林子镇土地管理员。为了尽快适应工作,他克服文化程度低、年龄大记性差等不足,坚持学习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很快熟悉了土管业务。为了摸清所辖区域的土地现状,做到心中有数,他用了两年时间,跑遍了全镇的每个村组及大部分农户。为了提高人们的土地管理意识,他利用各种场合,采用算账对比的方法,深入浅出地宣讲《土地管理法》、《甘肃省实施土地管理办法》、《正宁县农民建宅用地试行办法》,使群众都知道土地管理有了法,用地要合法,乱占耕地要处罚,从而消除了各种糊涂认识,增强了土地管理的危机感和忧患意识。在查处违法占地案件中,他敢于动真碰硬,不怕得罪人。1989年11月,文乐村的先平瑞未经批准,私自建房一处,他多次上门做工作,但先某置若罔闻。在县局和镇上的支持下,先某抢修的两间房子被拆除。1988~1989年2年间,他先后在全镇9个村子制止违法抢修庄基32户、扩大庄基94户。1989年12月,各村报来农民建宅申请,在审查中,他发现报来的41户中有11户不符合要求,当即全部予以取消,另把指标调剂给其他困难户。1988年在清理非农业用地中,榆林子镇共清理出违法占地户1,335户,收取罚款9947元,退地87亩多,成为全县清理非农业用地最彻底的乡镇。1990年11月,县土地管理局整理形成他的先进事迹单型材料《为给子孙多留地,敢抓敢管不徇情》。
  高广辉
  高广辉(1938—2005),永正乡纪村人。2001年10月,他承包了离家20里之遥的刘家堡村一个名叫杏洼的山沟。从此,他带领全家4口人,在这条山沟里找到3只破窑洞安营扎寨,把这里变成了自己的新家。高老汉坚持每天天刚麻麻亮就起床,唤起老伴和两个儿子,带上馍馍和保温瓶,不等晨曦初露就下沟平地挑渠、打埂修路。中午饿了,就在工地喝杯开水,啃两个馍馍,接着继续干活。直到夕阳落山,才回到山间的窑洞里,一家人吃一顿热饭。如此这般,一年下来,高广辉老汉带领全家人投劳1万多个,投资9千多元,平整山地育林畦220多亩,荒山造林80亩,栽植刺槐5万株、沙棘3万株、青苹2万多株。至2005年末,方圆600亩大的杏洼山都植上了树,昔日的荒山沟披上了新绿装。高广辉也被人称为“当代愚公”。
  阎保安
  阎保安,山河镇西关村人,1956年11月出生,1980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入党,中专文化程度。1988年3月由城建局调入土地管理局工作。曾任土地管理局监察股股长。他全身心投入土地管理监察工作中去,至1992年,先后亲手办理土地违法案件320多起,件件都得到了依法处理,保护了170多亩耕地。1989年10月,他到罗川乡长口子村检查,看到有14户群众正在修建住房,经过审查,其中有5户没有审批手续,属于非法抢修;有9户没有在规划的宅基地范围内,属于乱建。他当即向这几户发出停工通知书和违法占地处理决定书,并宣讲了有关法规条文。之后,有8户停工并开始拆除建筑物,但有6户拒不拆除,而且口出狂言。对此,他又亲自前往现场,配合村组干部强行令其停工。有1名农民不但当面用不堪入耳的话语辱骂,而且手拿镢头进行威胁。但是他没有退缩,严正指出:“我个人和你们没有任何恩怨,如果你们胆敢以身试法,只会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最终会受到法律严厉的惩罚!”当晚他又把这几户群众叫到村上,进行说服教育。第二天,这几户群众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仅这一次他就制止违法案件14宗,拆除房屋9间,保护耕地6.5亩,收回罚款6,700元。1990年,他接到永正乡许多群众的来信,反映乡政府及纪村村委会某些领导越权批地。他带领监察股的同志奔赴永正乡调查。通过实地勘丈、各方座谈、查阅批文和会议记录、召开各种类型的会议等形式,用了20天时间,就查证落实了永正乡政府及纪村村委会1988年以来越权批地60户、占地22.8亩的违法事实。引起了县委、县政府、县人大的重视,县人大专题听取了汇报,县委、县政府发出了《关于永正乡党委、政府原主要负责同志违法越权批地问题的通报》,对当事人分别进行了撤职、通报批评等处分,对违法批准的60户宅基地,也分不同情况作出了拆除、作废指标和罚款处理。1992年9月1日,县土地管理局以《只要留得方寸地,甘愿奉献当卫士》为题,整理形成了他的先进事迹单型材料。后被省土地管理局授予 “全省土地监察先进工作者 ”。
  彭福善
  彭福善,榆林子镇乐安坊村人。20世纪50年代初,他发动、组织和帮助本村6户贫困户成立了农业生产互助组,半年扩大到15户。在他的带动和影响下,1953年全村相继建立3个常年互助组,有75%的农户加入进来。1954年,他又带头在乐安坊村成立了全县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 ——先锋社,并当选为社主任。1956年,任乐安坊高级社社长。建社之初,他首先带头将自家土地、牲口、农具、麦苗入了社,为全乡乃至全县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深入进行起了模范带头作用。此间,彭福善带领社员群众大搞养猪积肥、水土保持、植树造林,推广新式农具,使社里连续3年获得农业大丰收,取得显著成绩。1956年,中共甘肃省委授予他“模范共产党员”,甘肃省人民政府授予他 “全省农业劳动模范 ”。
  郭治原
  郭治原,周家乡人。出生于1950年10月。1972年高中毕业后回乡务农。197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他自告奋勇带领6名回乡知识青年到全社自然条件最差、最穷的葛家山生产队落户,并担任大队团支部书记、生产队长。期间,他刻苦学习,努力钻研科学技术知识,写下数十万字的学习笔记和工作体会。他带领全队社员群众平整了120亩坡地,修了一条1,500米长的盘山公路和6,400多米长的农田主干道路,植树1万多棵,为队里添置了拖拉机、磨面机、柴油机等农业机械。使全村粮食亩产由50多公斤提高到180.5公斤。1979年,共青团甘肃省委和共青团中央先后授予其全省、全国新长征突击手标兵。
  杨秉义
  杨秉义,山河镇王阁村农民。1984年2月,他自筹资金购置设备,办起了联营砖瓦厂。当年纯收入2万元。他还大力发展家庭养殖业,饲养良种牛3头,在“三荒地”造林11亩,植树3,000多株,经营商品菜1亩。成为发展多种经营生产的带头人。1984年12月,出席全省种草种树专业户先进典型表彰会议,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奖励。
  杨志珍
  杨志珍,永正乡纪村农民。1983年冬开始,他在承包的50亩“三荒地”里造林种草,共栽植各类树木1.1万株,育苗11亩,种草12亩,其中耕地种草4亩。同时,他还多方筹集资金养良种母牛5头,经济收入逐年增加,成为造林种草养畜模范户。1984年12月,出席全省种草种树专业户先进典型表彰会议,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奖励。
  杨志运
  杨志运,周家乡周家村农民。农村实行包干到户时,正值他高中毕业回乡。他同全家人共谋致富大计,制定了发展粮食生产和多种经营的规划,并狠抓落实。1983年,粮食总产1.6万斤,向国家交售余粮1万斤。并在自家承包的30亩“三荒地”里挖水平沟1,000余条,植树1.4万株,育苗2亩,种草30亩,晒干草1.3万斤,被群众誉为植万株树、产万斤草、交万斤粮的“杨三万”。1984年12月,出席全省种草种树专业户先进典型表彰会议,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奖励。
  范崇宗
  范崇宗,永和镇寺村农民。生于1956年。1983年,他自筹资金办起了家庭养兔场。1983~1984年两年间养兔1,000只,交售肉兔600只,收入3,000元。他还利用自己掌握的养兔技术,为周围群众提供优良兔种,免费进行防疫服务,成了闻名一方的养兔能手、脱贫致富的带头人。1984年12月,出席全省种草种树专业户先进典型表彰会议,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奖励。
  李金旺
  李金旺,周家乡周家村农民。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他积极寻求致富门路,率领全家狠抓粮食生产,大力发展多种经营。1984年,他家共种植小麦23亩,总产1.4万斤,向国家交售余粮1.04万斤。同时,种植烤烟4亩,黄芪1亩;耕地种草12亩,产草16万斤;饲养大家畜5头,猪6口;购买拖拉机1台。全年各项经济收入1.15万元。一年时间,实现产粮、售粮、产草、经济收入“四过万”,成为勤劳致富的典型。1984年12月,出席全省种草种树专业户先进典型表彰会议,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奖励。
  李治选
  李治选,周家乡周家村农民。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以来,他带领全家在抓好粮食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栽、种、养业和多种经营。1984年,他家共产粮食2万多斤,向国家交售1.4万斤;种植烤烟6亩,葱2亩。饲养大家畜7头,猪6口;栽植各类树木1.3万株,种草32亩。全年经济收入1.2万元。1984年12月,出席全省种草种树专业户先进典型表彰会议,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奖励。
  姚凤韶
  姚凤韶,宫河镇南堡子村农民。1982年春,他利用自己会烧砖瓦的技术,带头组织本村7个贫困户,联合办起砖瓦厂。1984年,他又吸收本村4户困难户到砖瓦厂做工,全年纯收入2万多元。在他的倡导和组织下,这个联营体的劳力实行统一支配,农田统一耕作,化肥等生产资料统一购置,使11户贫困户走上致富路。姚凤韶被南堡子群众誉为“我们村里的能行人”。1984年12月,出席全省种草种树专业户先进典型表彰会议,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奖励。
  赵思文
  赵思文,永和镇琴宅村农民。他善于经营果树,很有经济头脑。1983年,承包了本村一处果园,精心栽培,舍得投资投劳,从病虫防治、修枝整形、培肥地力、嫁接良种等方面进行科学管理,并新栽花椒、核桃等经济林木1.3万株,使果园经济收入成倍增长,年收入1.5万元。1984年12月,出席全省种草种树专业户先进典型表彰会议,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奖励。
  晁寿发
  晁寿发,山河镇秦店子村农民。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冲破旧的思想观念束缚,变单一抓粮食生产为多种经营,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1984年,他承包了村里一台拖拉机搞运输,购置了面粉机、脱粒机,办起了家庭加工业。同时,还承包“三荒地”250亩,植树4000株,种草10亩,育苗10亩,种植中药材5亩,全年经济收入超万元。1984年12月,出席全省种草种树专业户先进典型表彰会议,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奖励。
  阎三成
  阎三成,山河镇秦家店子村农民。1984年春,他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大搞植树造林,绿化荒山。为了不失时节,他四处筹集资金,购买苗木,带领全家在承包的“三荒地”里夜以继日的苦干,当年一季种草5亩,造林45亩,植树1.8万株,其中杨树7,000株,槐树9,000株,椿树等2,000株。1984年12月,出席全省种草种树专业户先进典型表彰会议,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奖励。
  彭科
  彭科,罗川乡佛堂村农民。1982年以来,他坚持大搞植树种草养畜,3年中,共植树2.4万株,种草10亩,育苗23亩。他还大力发展家庭养殖业和多种经营生产,经济收入连年增长。1984年,他养牛3头,产牛犊2头,养猪2头,养鸡25只。另外,还养蚕、养蜂、种植烤烟,全年各项经济收入达1.5万元,成为村上多种经营专业户。1984年12月,出席全省种草种树专业户先进典型表彰会议,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奖励。
  樊金龙
  樊金龙,永和镇于家庄村农民。出生于1963年。他从部队复员后,积极寻求致富门路,专程赴陕西泾阳向养鸡大王王承恩学习养鸡技术,自筹资金办起家庭养鸡场,养鸡1,400多只,当年出售肉鸡和鲜蛋收入6,000多元。他还带动周围群众发展家庭养鸡业,从良种、技术、物资、防疫等方面进行无偿服务,并统一组织收购贩运。在他的带领下,不少群众靠养鸡走上了致富之路,樊金龙也成了远近闻名的“养鸡大王”。1984年12月,出席全省种草种树专业户先进典型表彰会议,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奖励。
  李顺民
  李顺民,周家乡人。出生于1964年。1978年初中毕业后回乡务农。他响应国“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号召,在家乡的山沟植树100多亩、3万多株,取得显著效益。同时,大养牛、羊,最多时养牛8头,养猪10头,还栽桑30多亩,养蚕获得良好收益。1985年元月,被共青团中央、中央绿化委员会命名为 “全国青年绿化祖国突击手 ”。
  彭永庆
  彭永庆,永和镇罗川村人。1962年9月生。1982年1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1987年3月从县农业局调入县土地管理局工作。1999年3月从事土地执法监察工作,12月担任土地执法大队副大队长。1998年起,先后被甘肃省土地管理局表彰1次,被甘肃省国土资源厅表彰3次。2002年1月,他被授予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先进个人,主要事迹有:
  1、健全制度,严格程序。他紧密联系本县土地现状,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率先在执法大队推行土地巡查制度、土地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度、备案制度和听证制度等制度。及时查处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调解土地纠纷,严格按执法程序办理土地违法案件。
  2、转变方法,加大力度。他变等待来访反映为主动出击巡查,发现有违法用地的苗头,及时制止并处理。在农村建房旺季,他率领执法队人员,放弃节假日和双休日,巡回于南北两条塬的田间地头。仅1999—2001两年多时间,就制止处理违法用地43宗,保住了200亩耕地;规范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用地15宗;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1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
  3、动真碰硬,纠正歪风。2000年9月,山河镇佑苏村王某未经审批,占用基本农田修宅基。接到举报后,他带领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当即责令停工,接受处理。在他的耐心说服下,王某认识到错误,表示接受处理。已砌成的墙壁随即被拆除。当时还有几户群众准备抢修庄基,看见王某的墙壁被拆除,立即打消了非分之想。
  4、不徇私情,秉公执法。多年来,他没有办过一件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2000年7月,榆林子镇于家咀村来某,占用基本农田,在坳心地带修建庄基,他带入进行查处。来某系他的远亲,搬来一位长者说情,他耐心地讲政策、讲道理,并婉言回绝。随后,来某又托他的一位老领导前来说情,他断然拒绝。为此得罪了亲戚和老领导。他依法查处该案,最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吃苦在前,享受在后。2001年6月,县局在宫河镇进行农宅清理及土地证书年检,给他分配的村人口多,村情复杂,他加班加点,摸清情况,对症下药,客观公正地处理了各类问题。调处因宅基引起的邻里不睦纠纷5起,解决了群众的实际问题,为国家收回各种规费5万多元。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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